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指南
当身份证有效期满,持证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换新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篇指南适用于全国。
办理条件
01、居民身份证日期到达有效期限的。
办理材料
01、身份证件:申领人的原身份证件。
02、户口簿: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如果异地办理,需要携带居住证。
03、申领表格:《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04、相关证明:当地公安机关要求携带提交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01、申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的申请。
02、上交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进行现场人像和指纹的信息采集,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03、在指定时间携带申领人的原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新证件。
04、若不在户口所在地,但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稳定就业、学习、居住的公民,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换证业务,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身份证件办理换证业务 。
办理地点
01、本地办理:申领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02、异地办理:申领人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办理时间
01、北京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
农村地区派出所: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周末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郊区分局户政大厅: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02、其他各地
以当地公安机关时间为准。
办理费用及时限
01、费用:办理身份证到期换证业务需要20元。
02、时限:办理换证业务后十天到六十天内(按当地公安机关通知为准),携带相关证件材料、领取凭证来领取证件。
特别提示
1.公民在换证期间,需要用到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去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2.申领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领取证件的,可让亲属携带申领人的原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标明申领人未能到场的原因、被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签名)到办理业务的公安机关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http://www.gov.cn/fuwu/2016-11/24/content_51368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