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票使用的规则是什么?
01、学生票使用的规则:学生票只针对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并且学生票由学校对学生本人经过身份确定后进行分发,每位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并且仅在一年内有效,来年作废,学生票使用时间为当年的12月1日到第二年3月31日,6月1日到9月30日。
学生票,只针对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学生票只发给“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如果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
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中转换乘在中转站停留不能超过一天,超过后计算2次使用次数。
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发售学生票。
学生票使用时间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6月1日-9月30日。
哪些学生能购买学生票?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就能购买到学生票。需注意的是,录取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售票人员会在买过票的通知书上标记。
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