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发布时间:2023-01-15 06:08:31
01、淮南子·汜论训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西汉刘安的《淮南子·汜论训》,原文是:“荀利于民,不必法古;荀周于事,不必循旧”。意思是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淮南子·氾论训》,相传是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因此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原文是“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意思是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意义是因社会和自然在变化和发展着,因而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不断地“去其所害,就其所利”,以变化发展的自我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和自然。作者通过对远古以来礼乐变化发展的考察,强调了时变的重要性。他说:“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而近代的处事方法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和发扬。”治理国家虽然有常规,但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政治教化也要切实有效。所以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习俗的不同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
这就是一篇改革的宣言,是说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本来就是历史的常态。只要坚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事业的原则,改革就应该推进,也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够达到所谓有利于民、有利于事业的这样一个目的。这也就是习近平主席说的,如果拒绝改革、拒绝创新,就只会被历史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