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与中央批准的区别有哪些?
01、二者虽然仅仅相差两字,但含义完全不同。“中央批准”指的是省委向中央提出了建议人选,获得了中央的采纳。虽然官员获任省级党委常委,在程序上需要由中央层面进行决策。但是在副省级干部的人事调整上,省委有一定的人事建议权。中央决定”指的是未经省委研究,中央直接作出任免决定;或者中央最终决策的结果和省委提出的建议并不完全一致。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里明确提出: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省委向中央提出了建议人选,获得了中央的采纳。虽然官员获任省级党委常委,在程序上需要由中央层面进行决策。在副省级干部的人事调整上,省委有一定的人事建议权。
“中央决定”指的是未经省委研究,中央直接作出任免决定;或者中央最终决策的结果和省委提出的建议并不完全一致。比如省委书记的任命,肯定是中央决定,这是毫无疑问的。而由国家部委“空降”地方的官员,或者由其他地区调动的,也是“中央决定”。
中央任命中管干部担任地方领导职务,首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任命省委、直辖市委、自治区委的书记。省级地方党委书记是十分重要的正部级领导干部,其中4个直辖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党委书记是副国级领导干部,所以,省级地方党委书记都是由中央“决定”担任。
此外,由中央任命先担任地方党委副书记,后按法律程序就任省长、直辖市市长、自治区主席的领导干部,也是重要的正部级领导干部,中央任命其担任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时,有时用“决定”,有时用“批准”。第二种情况,中央任命省委、直辖市委、自治区委的委员、常委,这类领导干部是重要的副部级领导干部,任命时有的用“决定”,有的用“批准”。
在地方党委担任委员、常委职务的领导干部,都是中管干部,既可以由中央直接任命,也可以由地方党委推荐、提议,上报中央批准。由中央直接任命的,任命时就用“决定”,或“研究决定”(“研究决定”更表明,这一干部任命是中央研究决定的结果);由地方党委推荐、提议上报中央批准的,任命时就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