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为什么投江
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中国古代伟大的爱国诗人。那么,屈原为什么投江呢?共有九种说法:
1、殉国说。此说始于汉,盛于清时至今。班固《离骚赞序》云:“国将危亡,忠诚之情……自投汨罗。”宋朱熹《离骚经序》云:“不忍见其宗国将遂危亡,遂赴汨罗之渊自沉而死。”清王夫之《楚辞·九章通释》之序云:“迨顷襄狂惑,窜原于江南,绝其抒忠之路。且弃故都而迁寿春。身之终锢,国之必亡,无馀望矣,决计自沉。”王夫之认为,屈原眼看郢都沦陷,国都已破,于是不忍国亡而投江以殉国。
郭沫若《屈原赋今译》(1)说:“屈原是一位理智很强的人,而又热爱祖国,……他的自杀必然有更严肃的动机。顷襄王二十一年的国难,情形是很严重的。那时,不仅郢都破灭了,还失掉了洞庭、五渚、江南。顷襄王君臣朝东北逃难,在陈城勉强维持了下来。故在当年,楚国几乎遭了灭亡。朝南方逃的屈原,接受着压迫,一定是看到国家的破碎已无可挽救,故才终于自杀了。”郭沫若是现代屈学中持“殉国”说的主要代表。郭沫若多次申述其“殉国”说。他在1942年撰写的《屈原考》说:“他把所有的血泪涂成了伟大的诗篇,把自己的生命殉了自己的祖国,与国家共存亡,这是我们所以崇拜他的原因,也是他所以伟大的原因。”他在《屈原简述》(2)中说:“当楚国的都城被白起攻破的时候,他曾做过一首悼国都的诗,……看到楚国的前途已经绝望,就在这年的五月五日(农历)终于跳进湖南汨罗里自杀了。”他又在《伟大爱国诗人屈原》(3)中说:“屈原的自杀,事实上是殉国难。”詹安泰《屈原》(4)说:“屈原是战国时代楚国贵族中一个最进步的分子,他热爱祖国,关心人民,忠于自己正直的主张,以忘我的精神与一切恶势力斗争到底,最后,他投入长江东边的汨罗江,以身殉国。”游国恩、陆永品也承袭此说。
2、愤世说。此说主要认为屈原痛恨朝政紊乱、世事昏浊而投江。这种说法始于汉代。班固《离骚赞序》云:“屈原痛君不明,信用群小,……不忍浊世,自投汨罗。”王逸《楚辞章句·离骚序》云:“屈原自放草野,复作《九章》,援天引圣以自证明。终不见省,不忍以清白久居浊世,遂赴汨罗,自沉而死。”刘向《新序·节士》云:“屈原疾暗世乱俗,汶汶嘿嘿,以是为非,以清为浊,不忍见于世,将自投于渊。”另外,从有关史籍和屈原作品中,也可看出,屈原是极为愤恨朝政不明和世事混浊的,如《怀沙》:“世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莫白以为黑兮,倒上以为下”。更为明显的是《渔父》:“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司马迁也将此记载于《屈原列传》,可见,司马迁对于屈原投江原因的看法大约属于此类。3、洁身说。此说来源于《渔父》、《离骚》以及《怀沙》、《涉江》等诗篇的诗句。《渔父》有“安能以身之察察,爱之汶汶呼!”、“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离骚》有“伏清白以死直兮”。宋司马光《屈平》诗曰:“白玉徒为洁,幽兰未谓芳。”司马迁《屈原列传》也有“其志洁,故其称物芳”的评说。
潘啸龙在《从汉人的记述看屈原的沉江真相》(5)一文中指出,屈原“为了保持清白峻洁的操守,捍卫自己毕生追索的理想,他因此庄严宣告:‘世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终于带着不尽的遗恨,怀石自投于汨罗江中——这就是诗人在绝命前的《怀沙》中,对于自己为何沉江所作的愤懑自白。”
姜亮夫《楚辞今绎讲录》(6)说:“屈原为什么要跳水呢?屈原是清清白白的,‘伏清白以死直兮。’‘直’是道德的‘德’字,即,我有这个德,先天得之于我的先祖高阳,我是楚国的宗族。我又有这样的修养,既然‘举世皆浊我独清’,我有什么办法呢?他自己个人是光明磊落的,没有一点含糊,他最看得起的道德是耿介,耿是光明的意思,介是大的意思,光而且大,这是屈原的最高理想。”
4、尸谏说。此说以王之江为代表。他在《屈原之死刍论》(7)一文中认为,楚国“党人”横行,国危濒亡,屈原已被流放之中,无力身谏楚王。但屈原忠心未泯,既无力效忠国与民,也无力促使楚王醒悟,只好采取尸谏之法,投汨罗而死。
5、赐死说。此说以吴郁芳为代表。吴郁芳在《屈原不是自杀的》、《再说屈原不是自杀的》(8)两文中指出,史籍中有许多自沉、自缢、自鸩、自刎者,名为“自杀”,实为诛杀、弑杀、刑杀。而且古代又有“刑不上大夫”之俗规,因此,“大臣有罪,皆自杀”,这就是“有赐死而无戮辱”的“优刑”。屈原不仅曾任过三闾大夫,而且还任过仅次于令尹的左徒。屈原的流放,实际是变相的死刑。吴郁芳还说,司马迁的《史记·屈原列传》曰“流放”、“迁之”皆诛也。变相的死刑即为赐死。
6、谋杀说。此说源起于现代,以1991年《上海采风》第9期刊载的署名为“大可”的《屈原死于谋杀》为代表。该文认为,屈原是做了秘密爱情的牺牲品,他最眷爱和迷恋的“湘夫人”就是楚怀王的宠妃郑袖,与郑袖私通而遭流放,楚怀王之子顷襄王继位后,屈原的政敌对其进行谋杀。刺客在汨罗江上乘龙舟追杀屈原,屈原乘另一只龙舟飞快逃跑。最后被刺客装入麻袋投入江中,并说此即为赛龙舟和包粽子之情形。对端午的解释是:“端”就是端正、澄清之意,“午”是“忤”的通假字,“端午”就是澄清谎言的意思。随后,《东南西北》在1991年第12期上又将该全文转载。1999年湖北《三峡晚报》刊载马健的《屈原死因新解》,重弹此调,《旅游导报》第78期也登载过此类“情杀”的文章。此说可谓情调低下,无中生有,粗制滥造。1991年《中国文化报》曾载《屈原不可戏说》一文,批评信口雌黄和哗众取宠的“戏说”,称此是篡改了民间传说,是招摇过市。
7、救主说。亦称“易服救主”说。此说源于湖北秭归一带的民间传说。黄丹《屈原死因新说》(9)一文说,在屈原的诞生地——湖北省秭归县乐平里,有一个民间传说:相传屈原遭奸佞中伤后,被楚怀王流放到沅湘荒蛮之地。怀王在秦国死后,顷襄王继位。当时的楚宫已堕落得不成样子,秦军经常犯楚,占领了楚国不少地方,后来又攻破了郢都,并追杀顷襄王。顷襄王非常悔恨,当初不该亲秦,更不甘心楚国近800年的基业毁于自己手中,于是他想到了被流放在汨罗江一带的屈原,就去找他商议救国大计……秦军闻讯后紧紧追来,在这危急关头,屈原与顷襄王换了衣服,并且在秦军的视线下跳进了汨罗江,秦军眼看着“顷襄王”沉入江中,停止了追杀,从而使顷襄王得以脱险。该文从“易服救主”传说故事的可靠性、“救主说”符合屈原忠君爱国思想的一贯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证、阐述。
8、殉道说。郝志达、王锡三在《东方诗魂》(10)一书中提出,屈原的自沉是“以身殉道”,并认为此举是屈原对死亡意识的庄严探索与实践,是屈原人格力量的最后升华。认为屈原坚信道德的力量,相信自己认可的道德标准,世上的人都可以做到,也都应该做到。并指出“以身殉道”具有自身认知的片面性。该著中说:“屈子那种‘以道自任’、‘以道辅势’,大任降于己的强烈的时代使命感,同现实世界的污浊黑暗以及自身认知的片面,使他陷入一种苦痛而无法自拔的思索之中。”又说:“屈子对死亡的抉择,不是他人生的自然归宿,而是他对人生积极探索后的必然选择,是屈子崇高人格的升华与最后的实现。”
当代部分学者认为屈原的“以身殉道”具有一定的缺陷,曲德来《屈原的“乡国之情”、气质和人格新论》(11)认为,屈原追求的所谓“完美人格”,包含“内美”和“修能”两个方面的内容。屈原所称道的“内美”,实质上是把人的价值维系在宗法血缘关系、巫术意识和巫术风习上;“内美”是楚国固有的原始感性文化的标志。屈原强调的“修能”,属于儒家道德伦理,这种意识,把人的价值维系在道德自律和人格完善上,这是春秋时代理性文化发展的产物。这两个不同性质的文化观念,在一个完整的人格中是难以并存的。因此,这种“两难追求”注定了他不可避免的失败和人生悲剧。黄灵庚《论屈原之死》(12)一文说,屈原沉湘自杀,与其说是社会悲剧,毋宁说是他人格缺陷的悲剧。
9、政治悲剧说。冯川在《人文学者的生存方式》(13)第三编《文心臆解·屈原与自恋》中提出,屈原的悲剧,突出地表现为外在的政治思想和内在的道德理想两者之间的尖锐冲突,把个人理想强加给现实,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屈原非失败不可。成功是屈原内在神性所不能允许的——成功意味着神性的放弃与泯灭,失败则有可能使屈原以其他方式去彰显内在之神性。冷成金在《隐士与解脱》(14)一著中认为,屈原对儒家的观念一直存在两点迷误:一是认为王道美政与现实历史统一;二是认为建功立业是实现人格自足的惟一途径。事实上,君主与圣人、国家与祖国,是两组有着本质区别的概念,君主是社会秩序的偶然和现实形态,并且仅是外在标记;圣王则是一种文化理想的现实显现,是内在品质的外化;国家只是一个政治意识的人为形态,与美政理想并无必然联系,也无情感意义;而祖国是一个情感概念,是一个民族的情感的历史文化积淀,具有绝对的情感意义和无需论证的神圣性。屈原的痛苦就在于混淆了两者的区别。屈原以死追问出了现实国家、君王的真相和意义,彰显了理想与现实的不统一性和现实的荒谬,对人们有极大的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