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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一分为三”

发布时间:2023-07-12 17:22:02

  闲话“一分为三”

  陈宣章

  哲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概括和总结。自然科学是研究无机自然界和包括人的生物属性在内的有机自然界的各门科学的总称。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各门科学的总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统称客观世界。所谓“科学”就是研究客观世界的类型、状态、属性及运动形式,通过现象揭示实质,进而把握其运动规律,并预见新的现象和过程,为社会实践开辟途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不同,其中具有共同的规律,就是哲学。

  哲学包括世界观和方法论。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据此形成两大对立派别:唯心主义哲学和唯物主义哲学。就方法论问题,各自分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类。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吸取费尔巴哈唯物论与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部分,而产生之。

  辩证法原来有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是黑格尔《逻辑学》首先阐述,恩格斯将它总结和提炼,从而使辩证法规律变得更加清晰。毛泽东对三个辩证法规律进一步研究,认为:量变质变规律是量变和质变的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所以,辩证法规律只有一个对立统一规律。任何客观世界的规律都只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某个领域某个运动形式中的开展。对立统一规律指:事物运动由内部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斗争而推动的,外因只有通过内因起作用。毛泽东又形象地把对立统一规律称为“一分为二”。

  曾几何时,有的人把“一分为二”曲解为一个西瓜一刀切两半。认真研究过《矛盾论》的人,绝不会有如此糊涂的想法。但是,到底是不懂辩证法的人太多,所以,三十年前庞朴提出“一分为三”后,竟然被提到吓人的高度。有人说:“这种观点是对传统的‘一分为二’观点的否定和突破。”“现代科学和大量事实也都证明,统一物一分为二只是矛盾形成的方式之一,而许多矛盾都是由对立着的或矛盾着的多方面互相联合、渗透、融合而成,由对立面-中介-对立面构成的矛盾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领域的普遍现象。因此,应拓展对‘矛盾’的理解,确立科学的立体矛盾观,而不能拘泥于传统的‘一分为二’的平面矛盾观,教条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些论述。它认为,不仅事物可以‘一分为三’,矛盾也可以‘一分为三’。因此应转换思维模式,以‘一分为三’的立体矛盾观取代‘一分为二’的平面矛盾观,作为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更为奇怪的是:谁坚持“一分为二”,就被认定是“思想僵化”、“教条主义”。

  以人类社会发展为例。原始社会中,早期部落战争的俘虏是一律处死;后来由于物资的富裕,俘虏们被留下来当奴隶,奴隶社会产生了。这是第一个阶级社会。奴隶社会中,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也是对抗性矛盾。春秋战国时期这种矛盾激化,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凡是法家提出变法的诸侯国,奴隶解放转化为农民,同时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生产力迅速发展,国力强大起来。这就进入封建社会。

  奴隶社会中还有平民;封建社会中还有市民、商人;以后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仍有市民、商人、农民。这些都不是“一分为三”的根据。研究客观规律的目的是揭示事物运动的内部矛盾运动,不是为“分”而“分”。一个西瓜一刀切两半,还是切三块、四块、五块……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寻找引起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是什么,如何才能使事物从量变到质变,这才是目的。

  尤其令人奇怪的是:“一分为三”竟然就是儒家的中庸之道,而且还与西方的否定之否定“差可比拟”。抗日战争时期,日寇与中华民族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庸之道者主张“和为贵”,难道也要搞“大东亚共荣圈”?这不成汉奸哲学了吗?“否定之否定”只是方法,是日寇否定中华民族的主权,变中国为殖民地,还是中华民族否定日寇侵占,建立中华民族的民主国家,这是两种不同的“否定之否定”。

  关于“立体与平面”:“一分为二”只是指事物内部有对立统一的矛盾,有多少对矛盾不一定。例如:立方体有上与下、左与右、前与后,有棱与角,有内与外,有表面积与体积,有棱长与表面积、有棱长与体积等等。一个立方体无法变成体积之和相等的两个立方体。矛盾本身无所谓“立体与平面”,更不能认为“立体矛盾观比平面矛盾观高级”。三个就是立体吗?三角形就是平面,连四边形、五边形……多边形都是平面。

  关于“对立与统一”:首先对立不等于对抗,统一不等于调和。人民内部矛盾不属于对抗性矛盾,但是处理不当,矛盾激化也会变成对抗。这就是辩证法。笼统讲“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错误的。奴隶社会中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斗争是发展到封建社会的动力;封建社会中地主与农民的矛盾斗争是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动力;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斗争是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动力。某一种阶级社会中,阶级矛盾很多,地主阶级内部还有世族地主与氏族地主的矛盾、氏族地主与庶族地主的矛盾,地主阶级统治集团内部还有矛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也有矛盾。连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有矛盾。所以,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问题是,不同的矛盾性质不同,处理方法不同。那种一讲“阶级矛盾”、“矛盾斗争”就等同于“你死我活”,是对矛盾斗争的歪曲。《矛盾论》中讲,有的矛盾相反相成,有的矛盾相辅相成。

  关于“和谐与调和”:建设和谐社会,是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破坏分子,只有法治才能从另一方面为建设和谐社会出力。即使是人民内部矛盾,也有是非问题,要用“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处理。不分是非叫“调和”。人民内部的错误思潮、不良习惯(旧习惯势力)也需要教育克服。

  关于“我们需要和谐哲学”:哲学本身无所谓和谐不和谐。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本身无所谓和谐不和谐。思维只有是否正确反映存在;精神起源于物质,发过来又反作用于物质。但是,唯心主义哲学和唯物主义哲学从来就没有和谐过;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也从来就没有和谐过。“和谐哲学”指什么呢?让唯心主义哲学和唯物主义哲学和谐吗?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和谐吗?从本质上讲,“一分为三”属于形而上学范畴。让“一分为三”与“一分为二”和谐吗?把“一分为二”等同于“斗争哲学”也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曲解。有人说:“一分为二偏重强调矛盾双方的对立、斗争这一方面,弱化双方的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即同一性的一方面。造成‘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造成‘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这也是曲解。矛盾双方本身既对立又统一。矛盾发展质变,形成新的矛盾,其中采取何种“斗争”方法,取决于矛盾本身的性质。敌我矛盾用人民民主专政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解决。两类矛盾不能混淆。

  哲学只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科学认识;客观世界的矛盾并不以某个人的认识方法而改变。正确的哲学,也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从客观世界中生硬地寻找“一分为三”的“事例”,本身就违背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

  有人说:“一分为二只是个人造系统的文化概念,模拟自然界,研究自然界的规律的一种方式。”“由于‘一分为二’的提法有一定局限,不够圆满,存在着忽视或弱化矛盾同一性的倾向,故很容易被‘左’倾主张拿来作为自己的理论根据。”我要问:所谓的“个人造系统的文化概念”由谁“造”的呢?并不是毛泽东造的,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造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一分为三”没有任何共同点,企图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经典著作中寻找“一分为三”的证据,则是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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