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情论之情从何处来
情从何处来,存放在哪里?情不是个“东西”:“情”不是实体物质,无形,看不见,没有“质”感;但又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人们内心意识里的“东西”。“情”是以主观意识作为存在方式的一种客观存在。情为何物?情不是“物”,“情”究竟什么呢?“情”是人的大脑的一种意识活动,是一个人对外界事物(包括别的人)产生的一种心理反应,一种态度,是内心针对外界的一种体验,这是一种思想活动、意念,是精神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里说明一下,我和大家探讨的这个“情”,是正面的情分、情谊、情意、情义、友善、喜爱等,而不是讨厌、憎恨等反面的情感体验,也不是情绪等。
前面说,“情”是精神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究竟情在个人生活中有多么重要,那得看各人对情的态度,对情的重视程度,“人与人不同,花有别样红”。情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如果谁把感情当作了生活的全部,当作了生活的唯一,一旦其情感遭受重大挫折,其内心遭受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轻者严重地改变其性情,重者可能会改写这个人的一生,可能让其由原来的热情重情转变为处事冷漠玩世不恭。
情如大山,深沉凝重;情如弱水三千,滋润心田。“情”以爱慕、惦记、思念、祝愿这类意识活动而存在。我认为,人类复杂的情感意识是——除思维智慧外——人同其他动物相区别的另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如果把人的情感意识比方成一个“力”,那么这个力的着力点是什么呢?概括起来,终究离不开人、物、景三类对象。思念谁了——那是人;喜爱某物了——物品、宠物、艺术、古玩字画等;流连忘返——自然景物、人文景观等。所以,从“情”的存在来分析,情是以“双方”的形式而存在的:主动方——情的发出的一方,即产生情感意识(如思念)的主体“人”;被动方——即人的情感意识(如思念)的对象,指那些人、物、景等情的承载体,或者说是情的受体,这是情的被动的一方。所以情是以主动方和被动方这两个方面而存在的。
人甲作为主动方,对外界产生的“情”,是通过如下方式表达出来的:通过言谈举止、肢体语言、面部表情、语言文字等方式表达出来。如果情的受体一方是人乙,甲对乙的情感已经通过言谈举止等体现出来,乙方就可能领悟得到感受得到。对于乙方这个情的感受者来说,可得具备一定的情的天赋(情商)。当然,作为正常人,这个情商水平是与生俱来的。不过有可能牵强附会自作多情。如果乙方接受了甲方的“脉脉含情”,而且反方向“暗送秋波”,那么这个时候“情”就变成了“发送者”和“接收者”两方共同的事了。这个时候的两方不同于前面所说的双方——这里的两者都是人,在情感互动的过程中,两者都带有属于自己的主观意识活动,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是情感领域里最复杂最不可思议的部分。
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或是亲情等别的“情”,这份“情”的维系都要靠二者共同努力。也就是说,情感的维系是双方共同的事情,由二者共同来承担,共同来维持下去。如果某一方对已经拥有的情感长期保持冷漠、不愿理睬对方,可以肯定,二者之间的情分肯定是要生疏甚至要中断的,维系不下去了。常言道,“礼尚往来”,就是这么个理儿。
要是有一天,“生化人”真地诞生到这个世界上,届时这个人类智慧的产儿最缺乏的恐怕不是他的“智商”,而是他的“情商”。他意识活动最难跨越的障碍肯定将是这个“情”关。“生化人”与正常人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地情感表达和交流。不过,这不要紧,在物欲面前,正常人正在努力地向“生化人”进化呢!
情的客观存在还表现为别人的情脱离于“我”而存在;“我”的情也可以脱离于别人而存在。不论别人的情与“我”的情有没有关联,总之是存在的。情的产生是主观的,情的存在是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