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嫖客坊橥馇榉二奶
这些都是建国后曾被禁绝的现象,可如今又兴旺起来。而且,老百姓对此已经熟视无睹,见怪不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据说妓女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已经有千万年了,而且生生不息,此起彼伏。
说到妓女,人们自然会想到我国现在的妓女大军了,如今,人们都讲究高雅,将妓女一词改称小姐了。虽然,我国《刑法》对组织、容留乃至强迫卖淫者,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最高量刑为死刑,虽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卖淫、嫖娼行为有较为严厉的惩处措施,但如今的小姐行业可谓大有方兴未艾之势,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了。当然,这也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特色”和怪象。
小姐行业的兴起,其原因是复杂的。这其中涉及国家的管制问题、社会的宽容度、某些价值观的变更、“性解放文化”的兴起、执法机关的执法态度和执法理念、经济发展问题、就业问题、小姐生活困境和人生困境问题、小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问题、小姐自身对利益的追逐、与小姐相关联产业和人对利益的追逐、嫖客的庞大需求,等等,实难尽举。
对小姐自身而言,逐利当然是她们走向这个行业的根本动力。从女性的正常心理角度而言,女人都愿意将自己托付给自己真正所爱并值得托付的人,没有哪个女性愿意随随便便将自己“给”一个男人。小姐也不例外。但小姐也是一个例外。小姐为了利益,偏偏就愿意违背正常的心理意愿,用身体去与嫖客交换金钱和其他利益。
对于小姐,有人可怜她们的处境。她们从事的是见不得光的事情,社会地位卑微,时常会受到社会公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有时会被诸如性病、艾滋病之类的犹如洪水猛兽般疾病的侵袭,有时会遭遇不法之徒的抢劫、强奸、甚至谋杀。有人谴责她们,因为她们的存在对一些家庭的稳定造成了威胁,她们可能会传播一些很难医治的疾病,她们既有可能成为恶性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也有可能成为恶性刑事案件的施害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她们的行为违背了法律和社会公德。
小姐的构成极为复杂。这其中不排除有生活所迫者,也不排除好吃懒做者。
这一行业无疑是有风险的,有时候甚至会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但为了利益,仍旧会有那么多人愿意冒着风险,去做小姐,这也正好反映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复杂性。如今的小姐队伍到底有多庞大,没有人去具体统计这个数据,但大家的眼睛应该都看得到。反正,如今女大学生乃至中学生做小姐,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甚至也有国家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做小姐,捞起了外快。
说到小姐,人们自然会想到嫖客。既然小姐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那嫖客一词肯定也很古老了。到底先有小姐,还是先有嫖客,就像到底是先有鸡蛋,还是先有母鸡一样,难以解答。
为什么会有嫖客的存在?我想,根本原因主要还是应该来自于男人们与生俱来的最原始的生理需求。如果有人要怪罪男人去充当嫖客,导致小姐行业的壮大,那我们倒可以先怨怨上帝。如果上帝当初造人时,不从亚当的身体取出肋骨造夏娃,不允许亚当和夏娃尝到颠鸾倒凤的甜头,哪会有今天的嫖客?
有人曰,食色性也。又有人曰,男人不风流,做鬼亦枉然。我想,这应该会成为男人们乐于做嫖客的极好托辞吧。
如今,有了嫖客的需求,自然就会有了小姐队伍的壮大。从某种意义上说,小姐队伍有多大,嫖客队伍就会有多大,嫖客队伍有多大,小姐队伍就会有多大。现在的嫖客队伍到底有多大?我想大家应该心知肚明吧。反正大家在新闻中看到古稀老人当嫖客,幼稚的中学生也有当嫖客的。
相比小姐而言,很少有人同情嫖客。但总会有人谴责嫖客。我想,嫖客的危害性和小姐应该如出一辙,在此就不必赘言了。
再说说婚外情。如今的婚外情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而且,好像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其中的行列。有人总喜欢打着隐私的幌子,将旁人对婚外情的谴责认定为“侵犯隐私权”。其实,这是某些人自作多情。现如今,很多人都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与自己无关,谁愿意操那份闲心。其实,你搞不搞婚外情,那是你自己的事,没有几个旁人愿意搭理。
搞婚外情的原因同样复杂,有些人是为了感情,有的是为了性,有的是为了利益,有的是因为婚姻不如愿,还有的纯粹是为了寻求刺激,玩玩而已,而且,这些原因往往相互交织,扯不清,理还乱。
虽然,现在少有人去谴责婚外情了,但因婚外情而导致的社会乱象比比皆是。婚外情带给人们的并不仅仅只有甜蜜,往往还会酿造很多苦果。婚外情最大的特征就是容易导致纠葛,各种各样的纠葛,这些纠葛可能事关利益、情感、婚姻、家庭、尊严等等。婚外情的纠葛往往体现在“窝里斗”,主要是婚外情当事人以及与之极具关联性当事人的“窝里斗”,而这“窝里斗”又往往容易引发诸如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杀人放火之类的恶性刑事案件。如今,从新闻媒介,我们看到了太多类似的报道。从这个层面而言,婚外情就不仅仅只是个人隐私的问题了,它已经成为地地道道的社会问题。婚外情牵扯到的不仅仅是一男一女的问题,它有时候可能牵扯一大片。
再说说二奶。现如今,二奶并不仅仅是一个内涵很单纯的词汇。二奶现象有时会瓜葛到婚外情,因为包养者和被包养者有时会暗生情愫,扯不清,道不明。二奶现象有时也会牵扯到卖淫、嫖娼,有人甚至直言包二奶就是间接的卖淫、嫖娼,因为这其中也有金钱和性的交易。但也有人对此观点予以反驳。所以,二奶问题是一个具有争议的话题。
有些人认为包二奶是有身份、有实力的象征。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谁能将那些如花似玉的女人包养得起?但也不排除有穷人包二奶的现象,因为凡事都有特例。
包二奶对包养和被包养者而言也许是件好事,毕竟是各取所需,你情我愿嘛。但二奶现象仍旧受到了很多人的谴责。二奶现象,其社会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容易导致社会不公,比如违背了社会公德,再比如,容易导致官员走向腐败。
我无意于将小姐、嫖客、婚外情、二奶牵强附会地联系在一起,找出其内在的联系规律,因为这实在没有任何意义,但我发现,这四类现象还是有一些带有共性问题的外部特征的。
这四类现象都无一例外的属于违法现象。小姐、嫖客现象违背了《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婚外情、二奶现象违背了《婚姻法》关于“一夫一妻,夫妻相互忠诚”的规定。
这四类现象都无一例外地违背了社会公德。至少至今为止,社会公德对这四类现象仍处于谴责状态。
对于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而言,这四类现象都无一例外地违背了党纪和行政纪律。比如,对参与卖淫、嫖娼的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最高处罚都是开除。再比如,对参与婚外情、包二奶的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党纪和行政纪律也规定了较严厉的惩处措施。
这四类现象都无一例外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危害性我在前文已言,在此不再赘述。
但从另外一个层面而言,这四类现象,也的确有其存在的合理一面。比如,这四类现象无一例外地都体现了人与生俱来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都是你情我愿,男欢女爱的事情,一般没有谁强迫谁。这也是为什么有人对这四类现象争论不休的根本缘由。
我们若放眼四望,如今各国对这四类现象的处置态度确实千差万别,有的差异巨大。比如卖淫、嫖娼在极个别国度被合法化。再比如在某些国家,婚外情、二奶现象仍旧受法律惩处,特别是某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而在另外一些国度,却得到官方和公众的宽容。当今,在我国也有人提出了将卖淫、嫖娼合法化,并且给予了很多试图说服官方的理由。而对于强奸,所有的国家都一致地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严厉的惩处。这正好说明此四类现象的争议性和复杂性。
当然,这四类现象能否允许存在,或允许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各国因各自国情的不同、风俗文化的不同、信仰宗教的不同、当政者执政理念的不同等原因,而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而在这其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在于当政者的执政理念。比如,这四类现象,在新中国建立后,就曾经被禁绝。
不管怎样,既然我国法律、纪律和社会公德对这四类现象都不容,我们当好好遵守法律、纪律和社会公德才是。我们虽然有追求自己生活幸福的自由,但我们也有尊重法律、纪律和社会公德的义务。熟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需要自由,需要幸福,需要欲望的满足,但我们所需要的这一切都必须被规制在一定的规矩之类,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对这四类现象的规制,同样如此,否则,只会导致我们社会的乱套。如今,因这四类现象导致的社会乱象已经彰显,我们有必要停下脚步,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了。
有人说,这个世界玩的就是心跳。但玩得过头了,就是心惊肉跳,引火烧身。这对人如此,对社会也是如此。
(2008年6月5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