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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情

发布时间:2022-11-10 23:16:50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传销”这个词开始被我们所熟悉,在熟悉的过程中,又慢慢由熟悉变成了一种怀疑。在传销铺天盖地的席卷许多城市和乡村的时候,在传销让许多人迷恋的时候,现在一提起传销,人们都会很自然的带上“非法”两个字,也就成了“非法传销”。

  什么是传销?传销其实也就是直销,根据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3号公布的《传销管理办法》规定,所谓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当时国家是允许传销经营活动的,但后来为什么国家允许的经营活动却走了邪路呢?这让局外人一二句话很难说清楚。我没有接触过传销,但我接触过好多做传销的人。传销给我的感觉,就是“欺骗”。

  一九九七年,单位同事领我去上过一次课,在本市。她是一个特别精明的人,直接就对我说这是传销。听课的时候,有好多人轮流讲课,讲的什么“金字塔”式的发展,如何能尽快地富起来。那些讲课的人,在讲课时,都非常兴奋。讲完课后,就会拿出产品来让你买。我承认那产品是好东西,但不值他们所说的那个天价。所以,那样的产品一分钱也没有挣到我的,我和同事从此就再也不去听课了。这时,我对传销的印象并不坏,只是认为产品并不是物有所值。

  一九九八年春天,单位的一个保管员,突然就决定辞职了,要到海南去给一家什么公司打工,说是工资比在家要高出多少倍。在她走之前,我再三劝她要慎重,抛夫舍子走那么远,要谨慎行事。她意已决,她那种必胜的信心,让我的说服力显得特别的微弱。那时我还不知道,她是让另外一个同事找去了的,实际就是传销。在我没办法的情况下,为她拿了些送行的盘缠,之后对她说:“我不希望你能挣多少钱回来,只希望你平安回来。”两个月后,她给我打电话,说那里缺一个成本会计,让我去,我当时就回绝了。我想,那么大的海南,人才济济,难道非要从北方找个会计吗?

  夏末秋初,她被遣送回来。回来时身上分文皆无,带去的10,000元钱没了踪影,回家坐车的钱都没有了。我去看她时问她:“你给我打电话让我去的时候,是否已经知道是传销了?”她说:“知道。”我又问:“那为什么你还让我去?”她说:“那是挣钱的好事,我不能忘了朋友。”我又说:“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传销,而是说让我去做成本会计?”她说:“当时打电话的时候,身边还有别人,我们把这种约人的技巧叫做‘邀约技巧’,不能说是传销的。”我无奈的苦笑了笑,安慰了她。她那次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个什么“按摩机”,说是3,000多元,而在市场上只卖400元。这次同志的事情,让我感觉到了传销有欺骗的成分,这次同事就算是欺骗了朋友。所以,对传销非常反感。

  同年十月,一个和我关系非常好的高中同学找到我,我知道她在做传销,见面后我就说:“找我做什么都行,就是别提传销两字儿啊!”她说:“我知道你反对传销,所以不会找你。今天找你是想让你陪我去趟省城,公司(传销公司)把我的工资算差了,我也不明白,你帮我查一下工资的事。”我想,离着并不远,再说这么好的同学关系,便与她去了。结果,她并不是让我帮助查工资的误差,而是让我去听课。也让我买一个保健的机器,并说:“你买了这个机器,直接就可以晋理事级,才3,500元钱。”我特别生气地对她说:“别说3,500元晋理事级,就是35元晋总理级,我都不买。”在一堂课没讲完的时候,我以买瓶水为借口,不辞而别,坐上了返家的汽车。后来,同学给我赔礼道歉。还好,最后她觉醒了,从传销的行列里走了出来。后来她对我说:“老同学,当时我好象吃迷魂药了一样。”我笑着用京剧《赵氏孤儿》里的唱词对她说:“到如今你总算如梦方醒,却原来这其中另有隐情”。这个隐情就是“骗你没商量”。这时,我对传销开始恨了。

  现在,我身边还有两个朋友在做传销,他们在延吉。多次找过我,并说很快就会发财的。并说现在每个月工资已经开到15,000元了,我对她说:“你每个月已经开到15,000元了,那就先把借的我的5,000元还给我吧!”说到这里,她便无语,从此也不再找我了。前段时间,我去延吉出差,她知道了,后来给我打电话说:“你不够意思,来了也不看看我。就算我进监狱了,你也应该来看我啊!”我告诉她说:“你现在发财了,有我没我不重要,你要真的进监狱了,我还真能去看你。”到写这篇文字的时候,他们还在延吉继续做着发财的美梦。这样不劳而获的美梦,会成为现实吗?

  传销开始被骗去的人,也有不愿意做的。但他们会给你上课,并帮你“洗脑”,直到让你把钱掏出来为止。他们惯用的方法是:把你邀约请去之后,为你灌输所谓“成功学”,极尽鼓吹之能事,让你为发财而努力奋斗。以“直销”之形掩盖“传销”之实。运用“ABC法则”、“三捧”法则进行“思想教育”。以家庭管理模式,让你感觉着亲人般的温暖。

  不论演讲的如何漂亮,不论演说的多么精彩,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如果都能象传销这样迅速发财的话,那么我们国家就没有穷人了。再者,他们是在用亲情和友情间的信任,来完成自己的计划。连亲戚和朋友都欺骗,于心何忍啊!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于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可见传销经营活动已属被明令禁止的行为。传销属于违法行为,根据《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规定,对于传销和近期出现的网络传销等变相传销活动,各地要对影响面广、规模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吊执照,退钱款”等强有力措施,彻查彻办。

  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的制止传销,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去信呢?他们当中有许多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研究生,还有许多栋梁之才的国家干部,也有各行业的精英。他们的事业也许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但不劳而获的成果是永远不会有的。还在做着海市蜃楼般的发财梦的人们,这个梦永远不会实现的,不要执迷不悟,早些从梦中醒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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