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擎起生态环保问责利剑
发布时间:2022-05-02 17:58:44
洞庭湖现3万亩“私家湖泊”、海南非法采砂猖獗、丽江高尔夫球场侵占湿地、粤东母亲河污染20年难治理……今年以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陆续曝光了一些地方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日前,“新华视点”记者回访事发地,追踪地方政府问责与整治情况发现,生态环境修复全面开启,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问责,其中湖南“3万亩洞庭湖‘私家湖泊’”事件中多达62人被问责。
生态环境保护绝不是环保部门一家之事,需要党委政府、企业及社会公众都来承担相应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发力,党政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2015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这一点毋庸置疑。那些简单认为纪检机关只负责腐败、违纪方面的监督执纪是片面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之一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就生态环保工作而言,纪检机关不仅要查处腐败、违纪问题,还要坚决擎起生态环保问责利剑,对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保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违纪行为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