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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生活随笔1100字

发布时间:2022-05-30 16:32:40

  喜欢写信,用手写的那种。古人用毛笔写得好一手蝇头小楷,自右而左一气呵成,修书一封,以口封缄。展开信,墨汁的清香淡淡飘出,令人怦然心动,不读内容亦是享受。这样的信,常让我心向往之。

  毛笔写信,功底太深厚,我写不好。平时写起信来,却也挑笔,签字笔是绝对不用的,它会让我顿失写字的灵感。我爱用钢笔,首选最老式的英雄牌的钢笔,粗粗的笔杆握在手中,吸得饱饱的蓝黑墨水,午后,一杯淡茶,两张素笺,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心上,温润的感觉在心灵慢慢荡漾开来,写在纸上,一字一划,信马由缰,不亦乐乎。

  曾经创过一天写七封信的纪录,写给寝室的七个室友,天各一方,却不减思念,于是便付诸于信上,后来室友相聚,对我说:最期待收到我的信,即使是家常话读起来也分外享受。这很大地鼓舞了我写信的热情。

  后来,到部队,更是以信为精神食粮,而且可以说比食粮来得更重要,这一点当过兵的人应该都会有深刻体会。委屈难过的时候拿出纸笔,给爸妈写写心里话,心情立时就好多了,但这委屈难过,最后在信纸上终究没有寄上,学习了报喜不报忧。

  在我印象中,彼时最受欢迎的人便是通讯员。每次拿着一叠信进了楼,便会被所有人围上。收到一封家书,亦是节日一般喜气洋洋。收到的,开开心心;没收到的,顿时微笑呆滞在脸上,总会不甘心地问通讯员:全在这里吗,再让我看一下。我也曾反复地要求爸妈给我多多写信,信写得越长越好,难为地老爹老妈连今天吃个什么菜都一一寄来,就这样,都看个不够。

  新兵连收到的第一封信,班长让大家跑完三公里后才能领取信件,本来刚到新兵连都有点娇气劲儿,跑个小几圈就脸发白、肚子疼的女孩子们全跑下来了,没有一个落下队。真正是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训练稍有空闲,便将信拿出来反复的看,有时边看会边流点小眼泪。

  晚上,打水的几个女兵排着队去水房,趁着夜幕的掩护,本来目不斜视呈完全直线的线路会突然歪一下,其中一个急速跑到邮筒前把自己和别人(没轮到打开水)托付的信一下子塞进邮筒,再往回跑进原路线,一颗心紧张地就要跳了出来,虽是冬天,额头已是微微的汗。

  上次途经澳门购买回家送人的礼品时,大家正杏仁饼、老婆老公饼、总督香烟什么的挑得人仰马翻。不经意间,我突然发现四四方方的点心包装盒上,暗暗的红色底色上印有拙拙的两个字——手信。我的心弦不禁为之一震,惊艳的感觉。在这种离家万水千山、天各一方的小岛,少小离家的游子,细致挑选一些特产,包扎好,托人捎带或寄给家人,不也是一封封虔诚的手信吗。这样的词,只有中国人才能体会个中感觉,温馨中夹一丝丝离愁。只是没想到,澳门做殖民地了那么多年,骨子里的那份中国味儿却丝毫未减,有稍作变异,却更显韵味。手信,这两个简单的字,让我好像在异乡遇到了知己,心儿简直要快乐地哼起不成调的歌来。

  海水正蓝,赤脚漫步,随手拣起一节树枝在沙滩上无目的的写一些字,或画下一张张笑脸云朵和太阳,微咸的海风吹在脸上,潮水打将过来,涂鸦被卷走。云淡风轻,一抹微蓝在心头。心灵之信,寄出了,你能收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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