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细胞战》好看吗?经典观后感10篇
《终极细胞战》是一部由鲍比·法拉利 / 彼得·法拉利执导,克里斯·洛克 / 劳伦斯·菲什伯恩 / 比尔·默瑞主演的一部动画 / 动作 / 冒险 / 喜剧 / 犯罪 / 奇幻 / 惊悚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一):以后再也不敢乱吃东西
很有想像力,特搞笑,又很有教育意义的一个动画片(应该归为动画片哦~)
值得一看!
其实身体可不是会一直那么坚强的,要爱惜身体的每个部分哪!
切记:千万不可以乱吃东西~~!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二):那时候的比尔莫里好年轻
在重温伯尔顿不设限的时候看到比尔莫里,这脸多熟悉啊很容易就想起来这片子
记得那个邋遢老爹脸上的痘爆浆在女老师脸上,还有最后的细菌boss死在酒精杯里,还有女儿脸上掉下的假睫毛
这片子能让你忍不住皱脸说呕同时又暗暗地high起来
莫里的脸总让人觉得有点脏兮兮的,映像深刻的还有微光城市里的反派,因为他最后被一个长着菊花鼻的巨大鼹鼠给吃掉了。。。呕~~~~~~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三):令人感叹创意的力量
你能想象当你成为人体中的一个小细胞会是怎样吗?
这部电影就让你体会其中的滋味。
你会感叹:人体里面竟然是一个高科技的城市,里面应有尽有,血管是公路,血液是汽车,大脑是市长办公室。其中最正点的,淋巴系统是警察局,里面的警察居然就是一只白血球细胞。。。。。。
里面还有超多的创意,让你每分钟都有期待,每分钟都有惊喜。
可能这部电影意义简单,但就创意而言实在是属于力荐的。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四):又一个版本的《玩具总动员》
我看的这部动画片的版本是CCTV6翻译制作的。情节简单,但人物个性鲜明,作为动画片,给了我们一个虚构的奇异细胞世界。
看到这部片子的两个主人公,让我想到了《玩具总动员》。人体免疫细胞是胡迪,药物胶囊是巴斯。故事情节套路也像极了《玩具总动员》。影片中那个众细胞所属的人类我颇感眼熟,认为他极少的戏份中表演得也很精彩。
但不管怎样,看电影并不仅仅是看故事轮廓,而是要看细枝末节,这才是真正的乐趣。影片最终给我带来了享受,我推荐。
(值得一提是的本片最后告诉了我们:吃东西前要洗手哦。)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五):童年经典动画:终极细胞战
法莱利兄弟在这部真人结合动画的影片中,兄弟俩著名的“体液笑料”可谓是发挥得出神入化,打喷嚏放屁等等傻瓜幽默层出不穷,看完后人们或许会奇怪何以这两个人会对这种恶心题材如此热衷?这部片子最初拿到了一个PG-13的评级,影评人担心如果有家长带孩子去收看这部《终极细胞战》时会产生某种不良影响,华纳公司权衡利弊,为了占领暑假这个孩子们最为活跃的时期,决定将片子中太粗俗过分的地方做出相应删改,这才最终得到了PG级。
为什么一直对这部动画电影念念不忘,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微观世界里的细节。比如各种微观的蚂蚁巢穴和各种人类肉眼难以观察或者不关心的的地方,这就好比是用上帝视角来玩一盘开局的红警2或者帝国时代一样,你能感受到其实每个世界都是阶级分明存在壁垒,大多数人都只是汪洋大海的一份子。
而这部电影正好满足了自己的这种上帝视角,想象一下,你如果看完这部电影后每次吃饭不洗手,你的内心就会暗示你:哎,看来唾液机器设备和空勤管理警察又要忙活一阵子了。哈哈,真是太有趣了。如果你那一天生病了,一定是某位大魔王趁着你吃饭或者呼吸潜入你的身体,你就需要一定量的PHD名牌大学毕业的口服胶囊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六):《终极细胞战》观后
电影频道昨天放了《终极细胞战》,原名叫Osmosis Jones,就是这部2001年出品的动画片中的男主人公。Jones是Frank先生身体里的一个白细胞,而Frank的这个身体被想像成为一座叫做“Frank”的城市,人体的每个器官都被化作“Frank城”中的各种城市设施和场所。具体什么像什么,我这里透露了就不好玩了,我佩服的恰恰就是这些“联系”。Frank作为一名小镇的动物园管理员(他先前可是在一家药厂做着体面的工作哦,至于为什么换了一个下层的工作,影片自有介绍),吃了一个猴子舔过的苹果。恶心不恶心?Frank不管,他的一大特点就是贪吃,看到什么大概可以吃的都能立即吞下去。比如不能确定是否受到过工业污染的牡蛎,他可以一口生吞了(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麻烦)。这个恶心的苹果上沾有致命的病毒,而整个影片主要就是在讲述Frank的“身体之城”如何度过这场病毒灾难的。
Osmosis Jones一片在两天左右的时间里改变了我的世界观,每次要做关乎自己身体健康的事情时,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身体里那些被人格化的细胞正在做些什么事情。不过可能学医的同学会对此不以为然吧,呵呵。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七):平添的感动
很久以前看的电影,看完以后就激动不已,想写点什么,奈何当时懒惰,一拖再拖,今天总算有了点心肠。
一,形式
真人 动画 搞笑 温情 思想教育
二,中心思想
1,小人物也有大作为,最后抱得美人归,2,注意身体锻炼,常吃蔬菜水果,远离垃圾食品,珍爱生命,远离韩剧,千万别嗑脑白金(跑题跑题)——一句话:身体健康比啥都重要
三,人物介绍
弗兰克——一个贪吃龌龊的动物园小职员,同时又是一个温情的单亲父亲,他,就是“弗兰克”城
希恩——弗兰克的女儿,漂亮的小可爱(真怀疑不是亲生的)。懂事的好孩子,在父亲要死不活的说:“leg, leg, leg....”的时候,会帮爸爸揉腿,哈哈,老爸讲的不是自己的腿啦,是要吃鸡腿。
琼斯——“弗兰克”城里的一个白细胞警察,便便高中毕业,祖上曾与天花搏斗,有过辉煌战功
灵灵——樱桃口味感冒灵,加州医药研究院毕业,“治愈”硕士学位,出场语:“感冒灵,一吃就灵,专治感冒发热,头疼咳嗽,孕妇和儿童慎用......”
红色恶魔——可怕的病毒,曾在3天时间内让两个人葛屁
结肠市长——脑满肥肠,不学无术,典型政客嘴脸。为啥结肠细胞当了大脑总指挥啦?疑惑中
四,故事介绍
琼斯灵灵大战红色恶魔,拯救弗兰克城,结肠市长下台。弗兰克死里逃生,日日锻炼,天天向上。
故事太简单啦?看电影又不是只看故事,还要看笑料,看画面,看看制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我们的身体里有警局有银行有黑社会有线人有地下酒吧,所有的细胞都有名字有身份有职业有房子有车子有爱人。他们都勤奋努力,只为我们能更健康。看完后,平添一分感动。
这两天,喝酒熬夜,长时间端坐电脑,身体处处在发出抗议。对他们感觉愧疚,今日起一定坚持锻炼,风雨无阻。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八):《头脑特工队》的创意源泉,官吏病毒辛辣讽刺
有人说《头脑特工队》的创意源自《终极细胞战》,这叫我从盗版盘箱里找出这张2001年出品的美国动画。重看一遍后,越加觉得法拉利兄弟才华横溢,按现在话讲是“脑洞大开”。好莱坞奇思妙想天才们叫人佩服地方在于对题材挖掘,大到宇宙上的星球大战,小到人体内部微观世界,都用妙趣横生的宏大想象力,拍到叹为观止。
相比迪士尼皮克斯的擅长人性化的童真,用温情脉脉戳中观众泪点,被誉为“低俗喜剧”专家的法拉利兄弟,推出《终极细胞战》更趋向于成人化。片中,比尔·默瑞吐人一身、额头脓包爆裂的镜头,完全是“厕所幽默”推进到出神入化的境地。但是剧情前后铺垫顺畅,并没有突兀之感。一边是动物园管理人弗兰克误食猴子啃过的苹果生病,另一边呢?人体城市的“悍胃战士”奥兹,携手感冒药感片德雷克斯,誓死对抗红色死神病毒。
看似合家欢动画题材,《细胞战》居然浓缩了许多现实的讽刺,这也同法拉利兄弟其它作品,一味地恶搞滑稽路线,有些大不相同。那位贪吃龌龊的父亲弗兰克,始终是一个温情可亲的单身父亲,照顾着可爱的女儿;再如白细胞警察男主角,祖上曾与天花搏斗,自己有过辉煌战功,却因喜欢私自越权、兵行险招,酿造了人体“呕吐”、“抽筋”,惨遭革职下课,浓缩平民英雄悲催身影;加州医药研究院毕业的感冒药,则是墨守成规的老古板,他被政客嘴脸结肠市长的嘲笑奚落后,险些动摇自己的信念,却被一句“就算你是安慰剂又怎样?我听说过治好癌症的糖丸!”重新激发出斗志,令人拍案叫绝。
作为一部人体构造题材的动画巨制,《细胞战》显然专研过医学常识,同猴子争抢鸡蛋、生吃牡蛎、吃饭时把脚搁在桌子上,这些不良生活习惯,时刻来源于生活点滴,向世人灌输“病从口入”危险信号。而人体脉搏、流动血液、恶化身体,女儿假睫毛与眼泪上的PK决战,都通过各种天衣无缝的技术,将其演释得栩栩如生。“感冒药中99%都是糖”、“感冒灵暂时缓解病痛”辛辣台词,以及结尾放屁蹦走了降职总统,都尽情讥讽着政治们的官吏作风。反而灾难降临瞬间,小细菌被屡屡冻成了冰块,那四个拉琴师悠然演奏最后一曲,用恶搞《泰坦尼克号》,展现妙趣横生的美式幽默。
遗憾在本片诞生在3D卡通抢攻市场的尴尬年代,那两年《勇闯黄金城》《亚特兰蒂斯:失落的帝国》《星银岛》等二维好莱坞动画,皆在票房上折戟沉沙、沦为炮灰。《终极细胞战》的$13,596,911票房,远不如其巨额投资,势必赔本。过于成人化的重口味讽刺,偏离糖果色彩的童话题材,干脆让小孩与大人都甚难接受,甚至奥斯卡都是零提名。有人至今很难以想象,华纳兄弟影业为何同法拉利哥俩,为何要打造这样一部费力不讨好的动画?或许他们对政府的”敷衍反恐“不满?或许他们是对“病从口入”的警示?或许他们在用细胞微观城市讽刺官僚与底层?或许他们也有一颗“个人英雄主义”的心?或许他们真心想去打造一部经典?感谢这个团队每一个工作者,他们的创意与心血,还推波助澜地导致了2015年《头脑特工队》的诞生。
《终极细胞战》观后感(九):《Osmosis Jones》观后感
这部电影的上映年份是2000年,而我是在05年寒假看的。那天上午我刚做过开双眼皮手术,医生并没有嘱咐我少用眼。因此一回家我便打开了电脑,登陆某个在线影视网站。见《Osmosis Jones》是时代华纳的出品,马上就选中了。在我认为,迪士尼与梦工厂的电影都倾向低龄。好在电影不长,就96分钟,正好在妈妈下班前看完。
我看的那个版本竟是中文配音,还算差强人意,没有使我产生不适。很快地,我被情节抓住,忘却了眼睑上留下都缝合线。
1.构思与情节。
现在回想一下,类似以“正义英雄”为主题的动画已汗牛充栋,《Osmosis Jones》便是其中之一。我完全被Jones吸引了,不仅仅因为他个人英雄主义的取胜,奇妙都构思更使我钦佩。
Jones,Frank(那个将油炸食品当三餐的傻子)市口腔分部警署的小刑警(也就是免疫细胞),比“某小城市不太起眼的小警察”的头衔要响亮许多吧?不错,Jones是Frank体内的T-细胞。他集中了许多美国电影配角常有的缺点:我行我素、自大、好色。按照美国英雄式电影的一般思路,主角会在一出场时化解某个小小的危机,作为对正派人物的赞扬与肯定。但Jones给大家的第一印象恰恰相反:独断专行的他莽撞地跳下直升机追捕逃逸细菌,开枪时射偏了,子弹正中神经中枢。Frank的左脚顿时来了个大抽筋。Jones被压在肌肉底下还不失时机地添了句:“警员受伤!”
如果叙述手法是先抑后扬,接下来Jones在警局的戏就应展现他好的一面了。可惜错了。他灰溜溜地藏在某只高大细菌身后走了十来米被同事围观嘲笑,被局长怒气冲冲地叫去办公室训话。
Jones也没多少人缘,追求市长的秘书Liya时得到“你的99%是愚蠢”的美誉。
但作为主角,Jones有着一般人都不具备的执念。他第一个发现了入侵者Thrax是个狠角色,并固执地一步步追查下去,即使被市长开除,他仍履行作为一个免疫细胞的职责。在Jones看来,是否是警察无所谓,他必须肯定自己,肯定自己的观点与力量。无限接近自己信念的唯一途径就是不轻易放弃。
2.友谊
Jones的成功与Pix的鼎力支持分不开。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成为好搭档之前关系一波三折,吵架斗嘴不断。Jones不喜Pix凡事遵守原则的教条主义;Pix不喜Jones办事不按理出牌与投机取巧。
两人的关系真正得到改善是在会见完弗莱明市长之后。市长警告Jones不要再提Thrax一事,他不会相信一个拥有不良记录的家伙。沮丧的Jones开车离开。路上Pix很小心地问他,所谓的不良记录究竟是什么。
一年前,Jones在胃里巡逻时,偶然瞧见Frank吞下的贝类上站着个邪恶的细菌。情急之下,他慌忙启动了紧急呕吐装置。Frank的呕吐物喷了女老师一身,大大出了一回洋相。
“听你这么说,你做的应该没错,”Pix考虑了一番说,“生蚝是病菌的温床。”
Jones惊讶地望着他,他没想到Pix会站在他这一边。而Pix呢,“我没想到,你有说对的一天。”
勉励与肯定是相互的。当Pix奉市长之命离开Frank市时,Jones劝他:“别这么死脑筋,就算你是安慰剂又怎样?我听说过治好癌症的糖丸!”真有医好癌症的糖果吗?“没有,不过这番话用来打气很管用!”
3.不和谐因素。
自命不凡的Thrax偷走了下丘脑的DNA,引起Frank体温异常升高,甚至有死亡的危险。想来想去觉得不可能,不存在如此脆弱的人体和如此强大的病毒。所以,动画终归是动画,我不能太苛求。
还有,作为女主角的Liya我也十分不喜欢,总觉得她在逢场作戏。首先,她的职业,市长秘书就足以教人嗅到某种暧昧因素。其次,见到Jones她表现出极大的厌恶与不耐烦。她不会青睐一个卑微的小刑警。而当Jones救下被Thrax绑架的她时,Liya死死地搂着他。态度变得真是快。直至最后的表彰会,她又冲上主席台作秀似地与Jones接吻。
英雄电影中的美女是必不可少的,尽管她胸大无脑,很多时候不是拖后腿就是陷入危险,但她支撑着“英雄拯救了世界,得到了美人的垂青”的神话。
最后来说说Frank。他极不注意卫生:和猴子争抢鸡蛋、生吃牡蛎、吃饭时把脚搁在桌子上。有了他这样的不良饮食习惯,体内的卫士们的工作要比别人辛苦很多。Jones还真是不容易啊,时时刻刻得提防着突如其来的危险。
4.后遗症:举动。
刚看了一遍,我就很佩服Jones,接着是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那个时候看得最多的还是日本动画,可找不出一个像Jones一样给我强大震撼的人。我翻出家里的医学书,内科、外科、妇科、病理学,当小说似地看起来。幻想着有朝一日当个外科医生,操着闪着寒光的柳叶刀切开肢体时割裂的细微声响。
我变得有洁癖了,上街看到铁板上的鱿鱼或肉类,眼前出现成千上万的细菌在上头的狂欢之景。
开学后,我把图书馆里为数不多与医学有关的书借来看了一遍,很多书都是八十年代的,掉满了灰尘。
最大胆的一个举措无疑是跑去自然博物馆看一个所谓 “人体奥秘”的展览。那个展馆由防空洞改建,位置十分隐蔽。之前关闭了很久才得以开放。那天下午我付了三块钱的门票,一位大妈拉开了展厅的大门与照明灯,我有些受宠若惊,参观的只有我一人。虽然开了排气扇,福尔马林的味道依然很大,当时我却不知道福尔马林有毒,在防空洞逗留了相当长的时间。
日光灯是正常的瓦数,由于标本色泽过于黯淡,将室内映衬成一片阴暗。那位大妈以为我溜一圈就会马上走人,一开始还耐心地在门口等我,可见我的兴奋状,索性告诉我出来后记得到售票处给她打招呼,关灯与风扇。
于是,球场大的厅里只剩下我一人。置身于一片潮湿的浸泡物之间,我是唯一活着的生物。标本的有生命状态属于过去时。我在一个个玻璃容器前驻足,观察着标本上的血管、肌肉、密纹;想象着它们主人的长相、性格、生活习惯、死法,以及他们是否知晓,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出于某些原因来到了一个幽暗的地下室,被我像欣赏艺术品一般地打量、赞美。
吸入过量粉尘的肺、被癌细胞侵蚀的乳房和肝脏、大腿的横剖面、发黑的大脑、全身的血管网络,1-9个月大的胎儿,以及挂图上出于梅毒晚期患者长着红疹的下巴、肝吸虫造成的肢端肥大,像水族馆的鱼从我身旁游过。缺乏午睡,下午的时光是慵懒的,甚至闻着刺鼻的福尔马林也使我提不起精神。Jones,你躲在了哪里呢?我宁愿相信这些器官是活的,也不会认为幽灵在这里游荡。
我本想多呆一会儿,本想在摆好的沙发上坐下吃些花生,但我觉得我居然不会害怕像极了精神病人,所以我只拍了几张照片就走掉了。
过了四年,我才发觉自己苦苦找寻的认同感,以我决心向Jones看齐的一刻起,永远找不回来了。
5.后遗症:精神。
“我的身体里也存在着Jones一样的免疫细胞,他们与外来的病菌战斗,支撑着组织器官的正常运转。所以,我必须好好地活着,一旦我放弃了生命,他们也会跟着完蛋。”
我这这样的话安慰自己,也只有我能想出如此荒诞的理由。
“你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与我一起吃饭的三班同学说。那时校心理咨询处开办刚刚没几天。我当然没有搭理她。
大三上学期,我搞了个专门写小说的本子。男主角之一便叫Jones,他也是个刑警,很特立独行。结局他却死了,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慢慢地,我体会到“持着”是怎样一个字眼。用庄子的一句话概括是:举世誉而不加劝,举世非而不加沮。上课看《南方周末》,要么在书上画画、写心得。这么混到了毕业,学业上可以说一无所获,日记却成了唯一有时间价值的产物。
毕业后,我渐渐忘记了Jones。我的小说中,仍然有一个我行我素的刑警,只要他在场,气氛便异常活跃。这一次我打算让他活到最后,活到小说写完为止。
白细胞的生命很短暂,不过Jones在我心中已成为不朽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