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做的和想做的
王某,五十出头,自认为读了不少圣贤书,一辈子只做自己喜欢的事。
在家,他喜欢下班吃完后先睡觉,夜里十二点以后起床,看电视或是看电脑至凌晨二三点,然后入睡。因为连续睡眠时间少,早晨无法自然醒来,即便是年过半百,没人叫,就要睡到中午十二点。所以迟到是正常的,不迟到是奇怪的。就是新婚之夜,他的生活习惯也绝对不能改变。老婆生孩子,他依然坚持自己的作息时间,夜里孩子哭半个小时,他也绝对不会醒来;早晨老婆饿得两眼发昏,他也绝对不能起来做饭。他认为自己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生活,一生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不喜欢洗澡,在条件困难时,一周洗一次,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他依然坚持一周洗一次澡、一周洗一次头、一周换一次内衣裤,每天只洗一次脸、只刷一次牙!他不能听任老婆摆布!
他从不做家务,婚前他的妹妹和母亲就是他的保姆,伺候他毫无怨言;婚后第一周,老婆对他照顾有加,早晨准备好换洗衣服,晚上端好洗脚水。周末,老婆将换洗衣服泡在盆里外出讲课,晚上回家已是半夜,老王住在单位刚分的宿舍,远离市区,那时候交通不便,社会治安很乱,车站到家还有一段没有路灯的小路,老婆在黑暗中遇到陌生人搭话,吓得发抖,跑回家中已经说不出话。老王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桌子上落满灰尘、盆里是泡了一天的衣服!
老婆流着眼泪把自己的衣服洗出来,老王还问:怎么了?
老王的衣服泡在盆里直到发霉,此后老婆从未给他洗过半件衣服。
孩子慢慢长大,老王坚持自己的作息时间,周末带孩子外出只能是下午,不管去的地方是远是近。
无奈的老婆不再拿老王当人:不期望他能与自己共同承担家务、不期望早晨一起上班、晚上一起做饭的温馨、不期望一家人外出踏青赏花的幸福,老婆当他不存在,任他享受自己的自由,不再关心他的吃、喝、穿,不再理睬他的冷与暖!
在单位,他坚持每天下午上班,晚上九点下班,自认为工作勤奋,有责任心。对于自己不能遵守劳动纪律振振有词:某某作家就是习惯于晚上工作,白天睡觉,人与人的生物钟不一样!对领导的批评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对工作也只干自己想干的、感兴趣的,该向领导汇报的大事,他认为自己可以做主,无需打扰领导,该他做主的小事,他认为需要领导拍板,让领导不胜其烦。
无奈的领导不再拿老王当人:安排一个闲职放起来,大会批评,小会点名,奖金没有,工资找茬就扣,想要朝西,非安排他朝东,想要请假非要求他上班,想干活就让你休息,想休息就安排你出差……。
老王一心想要主宰自己的命运,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结果,他只能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只能任人摆布。
其实,人是社会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尽的社会责任。人要主宰自己的命运没错,要做自己想做的、愿做的、感兴趣的事情也没错的。但前提是,人要先做自己应该做、必须做的事情,对社会对家庭尽到责任,才能有机会和可能去做自己想做的、愿做的、感兴趣的事情。老王在家是儿子、丈夫、父亲,首先要尽到自己应该尽的责任。应该照顾父母,而不仅仅是把他们当不收费保姆;应该照顾妻子,而不是仅仅找一个生物学上的配偶;应该照顾儿子,而不仅仅是把他生下来。要履行这些责任,就必要做一些自己不想不愿不感兴趣的事情,改变自己的作息时间、做家务、尽力多挣钱等等。如果你为自己活着,可以要求父母做你的保姆,因为他们没有选择,但你不该结婚,不该要孩子,老婆不是保姆,付出要求回报,孩子不是动物,生出来就要尽职尽责去教养。
在单位,你是一个集体的一分子,必须遵守这个集体的规则,即便你是一个私营企业主,你也必须遵守这个社会的规则,否则你的企业也无法生存。超然世外,完全按自己的意愿活着是不可能的。每个人,无论职位高低、出身如何,都首先要做好自己应该做的,才有可能去做自己想做的,完成自己应该做的,才能去做自己该兴趣的。没有做好应该做的前提,就不能有自己想做的后果。
任何人都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