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朋友
吾本性喜于豪放,不羁于世俗的低眉谄笑,所幸年少从军,与酒为乐也已数载,虽酒量有限,却也在推杯换盏之间换来了今生无数的酒肉性情之友。
常感叹酒乃妙物也。自古以来,此等杯中之物,不知又成全了多少英雄豪杰的一世美名。“举杯邀明月”,视天地为“酒肉朋友”的李白是“谪仙”也。千金散尽沽濯美酒,无非是要与尔同消万古的愁情,也只有这样的豪情才会有杯酒诗百篇的痛快淋漓,才会有仗剑走天涯、孤旅长行的大气豪迈!“诗圣”杜甫亦为酒圣,“盘飨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肯与临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如此不扫花径,不修蓬门,也要旧醅待客尽余杯的那份淳朴真诚足已让酒肉朋友舍命相陪。士为知己者死,酒为知己者饮。朋友之间,一杯浊酒尽是坦诚,千樽佳酿为的都是情深啊!
忘忧莫过与酒,快乐亦莫过于酒。酒能在即刻之间将原本陌生的人在很短的时间拉近成推心置腹的朋友。其实喝酒之人都明白,物为类聚,人以群分。但凡能一起同桌饮酒之人,一般先有几分缘分的认同,朋友之真不在酒肉,而在诚信与义气的相投,当这种彼此间的个性相投出现在桌面上时就成了一种友情糅合成的独有气氛。
常言道:不为朋不同桌,喝酒其实不在人多,而在心情。酒虽苦涩难咽,但能与自己的真情好友一起豪饮闲聊,那是别有一番情趣。我喜欢与我的朋友选一个清净愉快的地方以这样以一种愉快的方式把酒言欢。双人把酒,细斟慢品如低吟浅唱一般乐其悠闲;三五成群,则伸臂捋膊、猜拳划令,在面红耳赤、口若悬河之间更是透着一番任侠豪气的古风。做朋友能够做到一起喝酒吃肉本身就是一种缘分,在推杯换盏中能这样坦诚豪放,畅所欲言,也能见得出人性的慷慨与决绝。这既是在一种快乐更是一种人性原始友情的释放,在彼此欣赏中享受那种快意人生,这样的豪爽率真,难道不是一份真心与坦诚交织而成的奇伟阳刚?
酒肉席上不在酒量的输赢,重在这份无羁的洒脱。酒肉朋友陪你大口吃肉,决不会谴责你饕餮的吃相;酒肉朋友陪你大碗喝酒,也不会提供机会让你单独作秀;酒肉朋友搂着你的脖子与你对饮,更不会亵渎沦落了朋友之间这份友情的交流。酒语中的这份纯真和挚诚才是酒肉穿肠之后留在彼此心头中的真正佛祖。
在没有他们相伴的日子里既是你天马行空,自由驰骋,但总是少了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而在拥有他们的日子里,既便是在生活里遇到磕磕绊绊,你也能切身感知到一个男人应有的豪气与阳刚,那才是汪洋恣肆,真实自我的存在。
当你落魄与失意伤心之时,离你最近的陪你喝酒到天明的总是你的那些酒肉朋友,无须倾诉,也无须安慰,只求在彼此醉眼迷蒙、两眼昏花之时直瞪瞪地“相看两不厌”,坦诚而不做作,在嘻嘻哈哈中烦愁幽怨尽失期间,不谈世俗,不谈功利,与酒为亲,交杯换盏,足也。
生存需要友谊。一个男人在生活中少不了酒肉朋友,朋友的感情带给你的更是一种生活的底气与自信,在现代社会的人际交往过程中,男人之间所谓纯粹的茶水之情更多的只是一种虚伪的演戏与利益的相互利用。酒在某种含义上可以说是一试金石,朋友讲究的是一个真字,人一生中总得有那么几个交得心的朋友,而那些处处设防、瞻前顾后、斤斤计较、前怕狼后怕虎的人是不敢摘下虚假的面具直面朋友之间的纯真友情的,对缺少真心的所谓友谊,又怎么敢去指望与其一起生死同天,患难与共?喝酒时我最忌讳碰见那些越喝越冷静,越喝越理智,越喝逻辑性越强的人,对之我是心存恐惧,而对桌上那些驾驭酒技早已出神入化、炉火纯青者更是心存余悸。
真正意义上的纯酒肉朋友在桌面上的话题永远是游离于交易和交情之外的,要么大俗,要么大雅,正好避开了实实在在,庸庸碌碌的烦恼侵扰,没有虚假的话语,这样的朋友懂得分寸,并不会为了一味的彼此尽兴而用身体做代价,这样的酒喝得恰到好处,在这物欲横流的环境中这样的朋友真是少得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说“混”一词本身就是带有一种漫不经心,一种随意与不负责的含义的话,但是,如果将“混”字用到酒桌上,这个字的含义就变得很有韵味了,因为在其他各种形式的“交友”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掺进交易成份,而惟独只有与酒肉朋友在一起“混”的时,这种金钱利益的成分是最少的。成为酒肉朋友要讲究缘分。想混成酒肉朋友那更非易事,首先个人要有闲散的心态,其次酒肉朋友间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一起在酒桌上混的时间越长,朋友之间的感情就越深厚,越浓醇,越默契。因此酒桌面上所谓的“混”,是靠长时间应验彼此真诚的一种必然结果,只有彼此交心之后才够得上真正意义上的“混”,可见酒桌上的“混”要比一般含义上的“交”要深刻得多,也要生动得多。在感情上去理解“混”显然比“交”更为浑然一体,更是多具备了一些随意中的亲切。我一点也不忌讳说我的朋友都是一些酒肉朋友。我不但喜欢结交酒肉朋友,更喜欢“混”酒肉朋友,因为,酒肉朋友就是靠“混”出来的。
喝酒不在人多,在心情也。与不喜之人同桌,既是满桌山珍海味却也如同嚼蜡。
不为朋不同桌也,不为别的,就冲着桌上的这份豪情。吾辈无所欲求,只喜交友,我真愿广结天下的酒肉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