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抄了,行不?
昨天在与一位好友聊天的时候,她说:姐姐,你的文章被多处转载,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发表了,只稍做了修改。你不生气啊?我告诉好友:我不生气,因为生气也没用,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前段时间看到我在烟雨发表的文章,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载到其他论坛,有的是转载,有的直接把我的名字改成别人的名字,文章内容之字未动,就当原创发了出去。这样的事情太多,相信经常写文章的朋友们,都会遇到过自己的文章被人抄袭、剽窃、转载的事情,但是无可奈何。现在网络文学,抄袭剽窃之风犹如漫天的沙尘四处肆虐。对于写文章的人来说,已经见怪不怪,司空见惯了。
剽窃一事,古已有之。唐柳宗元在《辩文子》一文中就写道:“其深而类者少,窃取他书合之者多,凡孟管辈数家,皆见剽窃”。这就是说,古圣先贤的著作,早都被人窃过。到明代出现了前后七子复古运动,他们以模拟抄袭古人为能事。剽窃之风更更被世人发扬光大,使得真正自己做文章的人不得不出来声明和解释一番。
随着岁月的年轮一圈圈的增长,这股剽窃抄袭的风气被当成“优良传统”就被“传承延续”下来了,成为当今许多伪作者救命的稻草。在当今的文学、艺术这块本应该是绿洲芳草地上,出现了与绿洲芳草地的景象不相协调的“贼”。现在的抄袭,别说是我们的网络文章,就是大到严谨的学术的著作和论文,小到中小学生的日常作业,赵本山的小品涉嫌剽窃,歌曲也涉嫌剽窃,花儿乐队也备受抄袭事件困扰……为此,我们可以看到、听到抄袭无处不在,抄袭也几乎成了人们日常写作的一种习惯。
尤其是在网络这种快餐式的文学,很方便、快捷,容易被人接受,所以抄袭剽窃现象就更为严重。有许多时候,真正的作者本人,都发现不了自己的文章被抄袭剽窃到别的地方去了。因为,我们只在一个或者几个文学频道或者论坛发表文章,不可能跟踪到我们不去的论坛里,所以很难发现。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作者专心写文章的同时,他没有时间去关注别人是否抄袭自己的文章,因为有关注这件事情的时间,又可以有一篇新作写出来了。
做为抄袭者,抄袭的目的是窃取他别人的劳动成果。把人家的东西拿去原封不动的照搬,别说人家原封不动,人家把原作者的名字换了,最少抄袭的文章改了几个字。这样吃别人吐出的东西,只是为了一时的发表,有什么意思呢?不知道当事人的心里做何感想?常言说:“吃别人嚼过的食不香”。自己不动动已经生了锈的脑袋,去抄袭剽窃别人辛勤工作的成果,心里踏实吗?另外,抄袭飘窃与偷盗又有什么区别呢?古人说:剽窃即偷,偷必有泄。偷,便是贼所做之事。做贼就不是大方公开的做,而要偷偷摸摸,总会有怕人发现,做贼心虚。当做贼的事情败露后,脸往哪放?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啊!做为一个人,脸都没了,活的什么劲啊!
无论是在文学写作上,还是在艺术创作上,模仿借鉴是可以的。因为,模仿的主要动机是用于学习。俗语就有“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的说法。模仿借鉴,是一种学习的必经之路。我们小时候,在学习中就曾经跟着老师读课文,写作业时也抄写过课文。上图画课,也照着示图画过。这样在模仿中,慢慢变化,再从变化中一点点创造,便组成了学习的整个过程。在这样模仿、变化、创造的过程中,自己学到了真正的知识。茅盾先生说:“模仿是创造的第一步。模仿,又是学习的最初形式。但我们拥护‘模仿’只能到此为止,过此一步,则本为向上的垫脚石‘模仿’就转变为绊脚石了。”
现在的抄袭者更是明目张胆了,让人发现了也不怕,反正抄袭者大有人在。而且振振有辞的说:别说抄袭一篇网络文章啊,什么没有抄袭的,只是说法不同而已。文字上的东西叫抄袭,其他方面的叫假。市场上的瘦肉精、流通领域里的假人民币、股市上的伪装上市、文艺界有人假唱、体育界有假球黑哨、学术界有论文抄袭、考试有作弊、生活中的老公老婆还跟别人呢……抄袭文章算什么啊?比那些造假的强多了。现的的抄袭者真的有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勇气,佩服!
但是,抄袭也要有限度,过分了也会引起麻烦的。只是人们的容忍与宽容,不愿意与抄袭者一般见识吧!但也奉劝所有抄袭者,尤其是那些将别人的文章原封不动的抄袭的人们:别拿别人的容忍,当成你不要脸的资本。抄的差不多不行了,别累着。别抄了,行不?
注:本文只针对现在的网络抄袭现象,并不指任何人,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