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人杰,从“百官共廉”,到第一巨贪死囚
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此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审查,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姜人杰提出了上诉。
姜人杰简历——
1948年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1964年到震泽镇附近红心大队插队,后任公社文化站站长;1982年被选送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1985年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厂长、党委书记,1987年调入吴江县政府任副县长;1990年被调往苏州市任外事办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任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等职,2001年出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城建管理、交通、市政、房改、房地产开发、人防等13大类工作,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建投资公司董事长。
“太聪明,会玩政治”——
“姜人杰放到哪里,哪里的工作就会突飞猛进。”“他也许不应该从政,经商的话一定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得知姜人杰被“双规”后,许多曾与姜人杰共事多年的官员不无惋惜地说。
与近两年落马的众多高官相似,姜人杰的官场生涯政绩显著。在人们眼里,他是一个聪明、灵活且很有经济才能的官员。
上世纪80年代初,当还是苏州吴江县庙港文化站一个普通干部的时候,姜人杰曾两次接待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深得费赏识。1982年,34岁的姜人杰在费孝通推荐下,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派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毕业后,费孝通还征求当地政府意见,表示如果没有合适的位子,他就要留姜人杰在自己身边。
1984年,姜担任了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的厂长、党委书记。不到一年时间,该厂就成为吴江机电企业中的“龙头”,1985年时创年产值万元,上缴利税万元。姜的经济才能很快引起了吴江县领导的注意。1987年4月,他被调入吴江县政府担任副县长(1992年吴江撤县改市)。据吴江当地官员回忆,姜人杰给人的印象是会“玩政治”:一把手和二把手不和,但都对姜极为信任。
1991年初,姜人杰调任苏州市外经贸局副主任。苏州市外经贸局外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亚洲金融危机后,苏州进出口急剧下跌。姜人杰受命于危难之际,挑起外经贸局主任的重担,主抓招商引资,很快扭转了形势。第二年,苏州外贸进出口总额便突破了200亿元大关。
这样的经历帮助他进入了苏州政界的核心圈。2001年2月,姜出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13个大类工作,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和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然而,就是在苏州市副市长任上,姜人杰的人生之路发生逆转。
可能是中国最大贪污案,苏州“百官共廉”神话被打破。
“姜人杰把苏州害惨了!苏州的形象一贯很好,各种反腐制度比较健全,没想到竟然发生这种事,竟然有这么大的漏洞。”苏州一位官员感叹说。
某中央级权威媒体曾经这样评价苏州政府:“20多年来,苏州市出现了一种‘百官共廉’的可喜现象。”这个“百官共廉”所指的是,20多年来,苏州市(地)委书记中,没有一人因腐败问题受到处分;近10年,苏州市的历任市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以及下属各县级市四套班子的近100名“一把手”,在任职期间也无一受到过党纪、国法的处分。
然而,副市长姜人杰的落马,宣告了苏州“百官共廉”神话的结束。
亿!姜人杰涉嫌贪污金额之高可谓是天文数字。如果这个数字最后确定属实的话,将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一件贪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