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与企业原罪
近日读梁漱溟的著作,思考了很多关于文化的问题。
首先想到在国内舆论已经探讨多年的企业原罪问题,我认为还是应该用往前看的思路看待这个问题。
我了解山东一个小城市的很多民营企业的发家史,基本上原始积累都是始于90年代的走私。从国家大政、法律法规和国家利益来说,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是犯罪。但是从结果来看,这些企业大部分都发展壮大,成为这个城市经济的主体,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了就业和居民收入。
我这样看这个问题:一、从中央和地方利益来说,很显然是地方得益,中央失利;二、从财富占有的结果来看,很显然这些原始的种子一样的财富放在民间显然比放在国家财政的“大锅饭”里面要效率更高,为国家和民族作出了更多的贡献。当然,这些前提是正向发展的民族企业家,而不是有钱乱花的消费狂。
最近“富二代”的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既有地方党校和各级政府、学术机构的深入研究和培养等,也有娱乐式的抵制。对此,我还是觉得要从多个角度来看。一方面,“富二代”的成长和顺利接班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需要关注与支持。另一个方面,从“富二代”自身来说,也要继承父辈艰苦创业和低调做人的良好作风。
很显然,从近来有关娱乐式的的抵制“富二代”来看,普通民众对于豪车、张狂、高消费、不务正业式的年轻富裕群体是极大反感的:你们父辈的原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呢,你们就作威作福了!
杭州飙车案让这一问题成为舆论的焦点!在这个案子中,年轻一代的狂妄无知与父辈的低调、务实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案子也对中国政府的很多执政行为影响深远。
历史仍要前行。对于企业原罪的问题,我认为还是老话,过去的就过去了,可以承认其合法权益;以后的不可乱来,不合法的坚决打击!唯有如此,才能更好的解决资金外逃的问题,解决市场经济规范和法治的问题。
我想,对于正向发展的企业,对社会贡献越来越大,自然会得到政府和民众的支持;而对于不务正业的企业,即使没有原罪的问题,也必然被市场经济淘汰。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民间财富和政府财政积累逐渐增多,如何充满智慧的解决财富创造、财富分配、财富投资等一系列问题,是关系到民族持续发展的大事,研究中国文化、研究市场经济,我们必将创造性的解决中国的问题,中华民族也必然再次雄起,傲立于东方,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009年9月于黄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