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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格(三)

发布时间:2022-10-03 11:54:34

  

  32、家的含义

传统文化关于国家的发生,将其追源于人伦家庭。按照《周易•序卦》的发生学逻辑,其具体发生顺序是:“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这就是说,这个世界的根本支点只是一个“生生”:天地为一切之初始父母,天地生人,人分阴阳,合为夫妇,繁衍后代,合为家庭。而后,众多家庭合为国家,有君臣上下。

在此生生顺序中,丈夫与妻子是平行的关系,它具有“原创”的意义;父代与子代则为纵向的历时关系,父代赋予子代生命,而子代则成全“夫妇”成为“父母”,使“夫妻”其生生的内在含义外化为现实。

由此,子代与父代,其顺序是绝对不可逆的,不能说:父亲爱儿子,儿子爱父亲;而要说:父慈,子孝。前一个爱与后一个爱,其内含是不同的。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一个根性哲学认识,这种哲学认为,世界的根本关系其实为两种关系:

一种为横向的共时关系,即空间关系。这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一言以蔽之曰:举天下万物,一阴阳耳,即夫妻关系。

另一种为纵向的历时关系,即时间关系。这是怎样一种关系呢?一言以蔽之曰:举天下万物,一祖孙耳,即父子关系。

横的关系,纵的关系,倘若将二者相化合,横中出纵,纵横合一,那会出现什么样结果呢?回答是,那时便结出中国文化最大一个果实——家庭。

可以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一切繁复构造与装点,说到底,只是此纵横结构的结果。

由于此纵横结构,无论其横向的夫妻乃至父母,还是纵向的父(母)子(女),为一种先天不可换位和不可逆关系,故而,中国文化从根上,就不可能产生出“平等”的观念,而完全不同于西方基督教文化那样的教义——

上帝创造人类,因而在上帝之下一切人类天生平等,平等地分有原初上帝赋予每一个人的一切权利,平等地领有对上帝的一切义务;人与人之间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是一个个独立的原子,唯一的内在关系只是大家共同面对上帝的关系,是兄弟关系,惟其如此,适正好予以后天的“组织设计”:将诸个体予以合理的组织,形成一套后天组织而非先天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法律关系。

相比之下,在中国文化,则是:“家”作为最小的、最后的、不可分割的单位,具有西方文化“原子”的意义,是:造化之下,诸“家”平等,各家各户一道平等地面对上天。

中国文化为什么“家”成为社会的最小单位,而不可以再行分割,譬如像西方文化那样分割为一个一个单个的个人?当然是因为,“家”既由纵横结构复合而成,无论横向的夫妻,还是纵向的父子,其关系之不可逆易。夫妻父子合为一个整体,铸成“家”的性质,一作分拆,“家”性顿失,“家”不复存在。

在家内,人与人的关系是先天的,无论夫妻之间的性关系,还是祖孙间的血缘关系,都是既定的,不可改变的。

这是一种伦理的而非法律的关系,法律在“家”中无插足的余地。将此种伦理关系放大,推广,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关系,于是全国成为一大“家”,国人之间也便统统成为亲族与姻族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要运智建设一种非先天的、后天的法律关系,是极其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而古代社会所施行的有限法律,也是借了伦理的至上真理性,多半以伦理的面目出现,方才得到有限的推行。

33、婚姻:两块土地之间的联盟

栖居田园,守土为生,繁衍生息,构成中国文化“家庭”的生存基础。

在这个基础上,人与人所发生的关系,主要有两大关系:其一是横向的,发生在甲地块与乙地块之间,互相嫁娶,合成夫妻,形成姻族关系;其二是纵向的,发生在每一地块内部,夫妻生殖子女,产生父代与子代的血缘亲族关系。

夫妻双方的关系是一种生物学的两性关系,为先天所铸成,勿需多说。但是,性,落实为现实生存的人,则表现为不同生存依据的生存者,譬如说,或主要依据植物为生,为农耕居民;或主要依据动物生存,为畜牧居民,等等。同样的性承载者,由此而形成很不相同的后天的文化特性,夫妻双方其基础关系,也便出现很大的不同——

守一块田地、农耕为生的夫妻,其基础关系实为两块田地之间的关系;守一方牧场、畜牧为生的夫妻,其基础关系为两个牧场之间的关系;巡一方草地、游牧为生的夫妻,则为两地草地之间的关系。

中国文化的夫妻属于第一种,欧洲近代以前的夫妻属第二种,中国古代北地的胡人属于第三种。

这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主要影响形成婚姻的所谓“门户关念”,实质所指,也便是地块与地块之间的匹配,首先是大小,其次是肥瘠,第三是地点所在,均要大体相当,不可太过悬殊,是谓门当户对。

这当然有其现实的合理性,最根本的一条是:两块地块的规模相当,实力相当,由此而得以保持一种平衡的均势,不致因新产生的姻族关系打乱既有的土地占有秩序,从而进一步打乱既的社会关系,譬如说,通过子女继承等等数不清的节外生枝,最后造致由一方吞并另一方,出现土地占有的转移这样的危险后果。

此外,就个人而言,嫁娶之后,其生存状态将平稳过渡,不必有太大调整,譬如说,昨日为小家碧玉,今日一跃成为豪族主妇,或者相反。那样的话,势必引致致命的不适,引发家政动荡,不是家庭的福音。个别例外自然是有的,但不具有普遍社会意义。

34、一夫多妻成为必然

婚姻即两性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土地的基础之上,以地块为转移,不考虑个人情感的因素,势必引发日后夫妻之间的种种龃龋不适,成为啼笑姻缘,为此一文化的先天内疾。

其次,婚姻既以土地为基础,以人口与土地之上的作物繁殖为目的,则在此情境中,妇女的不幸命运是早已被决定了的,那就是:随着土地规模的扩大,繁殖的可能与任务的扩大,一夫多妻,已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具体说来,其意思为——

土地规模大,因而作物生产即繁殖的任务也跟着加大,繁殖出来的粮食也增多。如此,大的生产任务势必需要多的土地耕作及管理者,而多的粮食又有条件养活这些人口,于是,寄生于这块土地之上的人口群体也便跟着扩展。怎么样扩展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雇工,即土地主在本有的家庭或家族之外另行增加附加人口,以完成耕作任务。但这不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我是说,不是说这部分的“外增人口”极微少、以至可以忽略不计,事实上,这部分人并不少,有时甚至超过家庭或家族本部的人口;而是说,这部分外来人口的增加无论是多还是少,均不是“此一块”土地其原初的“目的”。一块一块的土地其“原初目的”旨在与一个一个的家庭相匹配,养活此一个家庭。故而,雇工,即外增人口,只具有“手段”的性质,不具有“生存”的根本意义。生存的根本意义在“生存”本身,那就是:一方面吃饭活命,一方面繁衍后代。前者是个体的生存,后者是种系的生存。外增人口当然不参与“家庭”此种内在的生命活动,他只是外在地予以帮助,他既不承担保障此一“家庭”长存不灭的任务,他本人也不在“家庭”必须予以保障其永久生存(他和他的家庭)的范围之内。

随着土地的扩张而增加人口,具有根本意义的人口增加,是扩展匹配于此一块土地之上的“家庭”其内部之人口,也就是,多生后代,尤其是男性后代。这是保障这个家庭其种系生存不灭的最根本的方式。因为是最根本的,所以方式也就成为目的。“生产粮食”的土地,其“目的”也便延伸、迁移为“生产人口”。

扩大了的土地之上的作物生产如何迁移为扩大家庭之中的人口生产呢?很简单,那就是,多娶老婆,实行一夫多妻制。既能迅速增加人口,又能保证父系血缘的一系相贯,即保证父系性质的“家庭”在迅速扩大规模的同时,仍保持其原有的单一、纯正的性质,不遭到破坏。

由此而论,则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地农耕文化也便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在一定土地上的一个家庭中,其主妇的根本属性即在于生育,就如同土地本身的“生产”属性一样。而男人则游移于、或者说活动于“土地生产”与“妇女生产”两个领域之间,并且正是通过“他”,将两个领域最终统合为一个领域,即一个统一的生存系统,或称人地共生系统,也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生态系统”。

这样,如何和谐运转这一系统,使其中每一要素都发挥其定位作用恰到好处,既不哪个更突出些,也不哪个被淹没,便也就成为主要是系统的掌握者“男人”的任务和目的,实际上,也构成为“文化”的任务和目的。于是而造生出传统文化一套完整的系统,一种仔细讲求上下(夫妻)、左右(弟兄)、前后(父子)、内外(血亲与姻亲)等伦理关系的文化。上下前后的关系,顺势而扩展为君臣、官民、尊卑之间的一种关系;左右内外的关系则扩展为一种社会横向关系:同业之间,邻里之间,等等。

当然,就古代中国的实际历史看,自耕农占大多数,成为“土地——家庭”相匹配的主体,大土地所有者及无地雇农为少数。然而,地块不论大小,其潜在目的都是“继续扩大”,一如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以趋于扩展扩大为目的一样。即使自耕农的那一块只够蓄养一夫一妻家庭的土地,在潜在意义上也必定是一夫多妻的,即向这个方向展开其动势,并且是内在的。

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即土地农耕文化,在整体上被定义为一种“一夫多妻制”文化(确切的说法是一夫一妻多妾),是有根据的。

35、妇女:以生育为本体属性

在此种一夫多妻制文化中,妇女同土地一样,既定位为被开垦的对象,以“生产”为目的,则其作为两性之一的女性的其他方面,如人格方面,心灵方面,情感方面等等,也失去其独立的意义,而处于从属的位置,没有太大的重要性;唯独贞节和美色两个方面,由于直接关涉到性,关涉到生育,而格外得到强调。美色:只有更好质量的美色,才可能更好地刺激性事的充分展开和完成,从而达到更多生育的目的。贞节:生育,首要的前提条件当然是生育男性谱系自己的血缘后代,而不是别人的。由是,妇女的规范“三从四德”产生出来,中心意思无非两项,一是服从男人,忠于男性家族,一是美化容颜,多生育后代。

这一点,在三妻四妾的贵族家庭,特别是三宫六院的皇帝家庭,尤其显得重要。贵族占有封地,是封地内所有土地的所有者。与这样的土地占有规模相对应,他的家庭一定得是多妻从而多子的,不可能是良田广大,却子嗣稀疏,万一出现意外,巨大财富即有旁落他人之手的危险。

至于皇帝,他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古语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根据我们土地匹配人口的原理,这普天下广大无边的土地,其生产的目的,也就匹配于皇帝家的无限多子(理论上)。于是,皇上的后宫,也就几乎成为古代中国美女的集中营,成百上千,成千上万。通常说,后宫粉黛三千。特殊的,如晋武帝,据说可达到上万(原有晋宫加上吴宫两宫宫女数)。但这同时带来多方面的严重后果——

其一是,使得天下一些人失偶,所谓“宫有怨女,野有旷夫”。

其二是,使得皇上(也包括许多贵族)由于用性过滥,往往成为性无能,欲求多子,反而颗粒无收,造成绝嗣,给以后的政治继位埋下巨大隐患。

其三,也的确有多子者,十几个,几十个,常见。但众虎争位,同样给将来的政治继位带来新的严重问题。历史上,由此引发纷争,甚至造致天下大乱的例子多有,典型的如晋武帝身后的“八王之乱”直接引发“五胡乱华”,最后的结果是西晋覆灭。

36、女人守节,男人守家

中国文化第四定理:作为繁衍后代之基地的中国家庭,正也同时在繁衍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传统”,即繁衍着既定社会秩序。

家庭的失嗣,即意味着传统的失嗣,将引致不同程度与范围内社会的混乱。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庶民百姓,一个占地十亩、二十亩的小自耕农家庭,一旦失嗣,土地无主,也将引致其整个家族内部一阵相当的骚动不安,为此闹出人命,也是常有的事。

一夫多妻,是对妇女的污辱,使得妇女成为了男人的性奴隶,成为了任意被开垦、只求产出的田地;但这绝不是说,她们是不重要的。事实上,正是在她们的炕头上(百姓),在她们的宫帏后(宫嫔),决定着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不单是指,所有的人都是由女人所生这一简单生物学事实;更主要的是指,就在男人占有女人的同时,女人也在塑造着男人,即将男人塑造为自己的丈夫,这就如同人耕作土地,土地同时也将耕作者模塑为耕夫一样。

不妨想一想,在农夫与土地的关系中,究竟是谁在决定谁、谁塑造谁呢?如果说,是相互决定、塑造的话,那么,又是在哪些方面一方塑造另一方,在哪些方面另一方塑造此一方的呢?——这是理解传统社会乃至整个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

首先,耕作者决定把土地辟为农田,是他塑造了土地:铲除杂草树木,四周打起田埂,尽可能平整土地,施用肥料改造地表土壤,修建灌溉或排水沟渠,等等,最终,一块人工农田从自然的荒野中诞生了。从此,人原先在自然系统中的生存定位被根本改变,而进入到一个新的由人自主控制的“人工生存系统”中来,原来的自然人也随着变成为自主人。

然而,在这整个过程中,难道说人对土地的塑造是随心所欲的吗?当然不是。土地也决定着人怎样对自身进行塑造:他必须制造怎样的生产工具,必须采用怎样的作息时间——从年到月到日到时,必须采用怎样的饮食惯制,怎样的家庭惯制,等等。这所有的一切合起来成为一个文化制度的系统,这时,他方才真正得心应手地占有并享用了这块土地。恰如,昆虫以不同动植物为食,不同动植物反过来决定了不同食性的昆虫其身体、口器及习性的不同。

一句话,农田决定并塑造了中国的“家庭”。而在家庭中,两性关系,正象征地将原先人与土地的关系予以重构:男人犹同农夫,女人犹同土地。在此“农夫与土地——男人与女人”的关系中,塑造是相互的。男人塑造女人——

土地:打起一道封闭的田埂,保证主人对此一方田地的独占。女人:垒起高高的院墙、宫墙,将女人闭锁其中,保证男人对女人的独占。时间既久,形成传统,成为一种文化意识,那就是女人的“贞节”意识,一种绝对从属于一个男人、从一而终的意识。

土地的最终目的在于生产,女人的最终目的在于生育,其余的一切都是手段和装饰,一个不生育的女人犹同一块不长庄稼的盐碱地一样没有意义。生育至上,尤其,生男至上。倘能如此,则母以子贵,而成为一块“宝地”,受到男人的宝爱。

贞节与生育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既要保证做到能生多生,又要保证所生后代绝对种系纯正,不可以出现篡乱。否则,自己的谷地里长出他人的糜子,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以贞节与生育为中心,衍生出其他的一些对女人的品格要求:其一是柔顺,这是女人对男人的最基本的态度,现在称为温柔。其二是慈爱,这是母亲对子女的最基本的态度,现在称为母爱。其三是雅静,毋得喧宾夺主,压倒男人气焰,现在称为给男人留面子。其四是美丽而不妖艳,既对男人产生足够吸引力,引起男人的性兴趣,又不致使男人耽溺其中,反而影响生育的效率,现在称为清纯。这四个方面,至今仍是现代中国对女子的品行要求,是主流意识,在无形中模范影响着中国妇女。

那么,男人对女人加了那么多框框,要求女人做到,女人对男人的要求又是些什么呢?这方面,常常为人所忽略,以为,一直以来,只是中国男人在对女人实行着模塑,而造成传统中国女人那么个身心病弱的样子,简直近于是一种戗害;殊不知,中国女人也扎扎实实在模塑着中国男人,而使中国男人成为了传统上那么个一派少年老成的样子。事实上,中国男人与女人,他们是互相裹挟,互相塑造,最后使双方达到“完型”的。

如果说,中国男人对中国女人的塑造表面上看显得更专横,更强硬,甚至更暴虐,硬是把女人一双自然天足用牛皮筋给缠作三寸金莲;那么中国女人对中国男人的塑造则更内在,更深入,甚至更刻骨,硬是把中国男人将一头野狼驯化成为了一只狗。

女人是田地,由此,也就先天地决定了男人的命运,他——只能成为一个耕夫,其生命指向,只能在某固定的“域”内,不能有半分的逾越。这个“域”,就是家庭。家庭之外,再不会有第二个目的。“大丈夫四海为家”,其最后的落点也仍然是家,而不能是“大丈夫家为四海”,落点到海上。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天下为家,他的目标是由他一姓之家传之二世三世直至万世,他的目标也是后世历代帝王的目标,也是天下所有中国百姓的目标——再破一个家,中国人也不想让它绝了。这是地地道道一个划地为“牢”,每一个中国人,一生下来,其命运便早已决定了。这决定,是由那或大或小一块农田所作出的。

家是什么?《诗经》上说,“宜室宜家”。俗语说,“无女不成家”。都说的是,在那个“域”内,要有至少一个女人,然后由男人和女人来进行自然繁衍。所以,家是以女人为核心的一种构成,是种系的繁衍基地。

由此,中国男人,虽然也讲风流,虽然也忍不住要放荡,虽然也薄幸,朝三暮四见异思迁,但其最终归宿是不改的:在家中;虽然也讲事业重功名,四海为家,仿佛永远在路上,家是他的敌人,一叶飘飘荡荡的风筝欲挣脱拉线尽可能飘得高飘得远,但拉线永远是不能没有的,不然它就会一头栽到地上再也飞不起来,拉线拉得越是强劲有力,它就越是飞得有兴头、有劲头,因为他知道,在拉线的那一端给他以牵引的——是一个女人,这女人不特是他今生的乐趣所在,也是他来世的希望所在——他的后代子孙。

不错,男人对女人可能中途变心,抛弃她,但自有另一个女人来顶替她的位置,成就他的“家”的还得是个女人。一个没有“家”的男人,正如同一个没有“主”的女人一样,为社会所不齿,中国传统文化从来不将无家的浪人当作正常人予以接纳,浪子必须回头,回到家中,回到女人及子孙的身边,哪怕是名义的、装装样子也算。

女人是一块田地,注定了作为耕夫的男人其终身职守在此,不得擅离;否则,便犹如县官离开了他的守地一样,抛弃了一方的秩序。官员弃守,由行政力量予以处罚,家主弃家,由文化道德力量予以处罚。这种基于以女人和农田为核心的“职守意识”,成为中国男人必须有的最根本的意识。

其次是“收获意识”。这指的是,男人必须以其实际效果,即像种地那样有种有收的实效,来维持他的家,首先是维持他的女人,这成为其他一切的基础。有女人,才有生育,才有后代,才合成为一个生存单元,才成为一个家。为此,作为男人,他必须在同一个领地的两个方面都取得实际收获:一方面是在他耕种作物的那块田地上,他要春种秋收,保证给家中输入生存资源,养活他的女人;另一方面,他要在他的女人这块田地上,播种收获,繁育后代。这两个方面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他只有在两方面都取得实际收成,才算完成了他作为男人的根本任务,有资格配称为男人。

以“职守”与“收获”为中心,衍生出其他一些对男人的品格要求:其一是有志,他必须立志高远,决心为家带来越来越多的收获。其二是有业,什么业?耕读为业。耕为耕种田地,读则以书为田,开垦出更大的收获来。第三是老成持重,严忌浮浪不实,荒芜家园。第四是有养有教,树立良好“门风”:从他家门走出的任何一个子弟,都如他一样堂堂正正,有希有望,克绍祖德。

所有这一切合起来,升华为传统中国男人的对“追求成功”的特有信念,那就是:读书做官,循着社会已然排布好的既有路径,由土地耕作者,最后跃迁为土地管理者——入朝成为朝廷命官。到那时,他便会获得大量的土地,在一个更有保障的高级的层次上安置自己的女人,乃至由自己的女人为自己生出更多更好的后代孙子孙。

37、铲除野草,保留禾苗

为此,绝为吃苦,却不轻易去冒险,也就成为中国人,中国男人和中国女人共有的性格特点。吃苦熬盼,为的是有朝一日希望能熬出个苦尽甘来。吃苦本身即意味着对既有秩序的信奉和恪守,这是一种苦守。女人为男人守节,男人为社会守节。格外苦守,出了名,将会得到社会的奖赏。而躁动弄险,却意味着对既有规矩的冒犯和背离,那是为社会所不容许的。

这都是农业文化的典型表现:面对一块土地,人的最根本的心态便是守,是盼,只要守得好,认真从春守到夏守到秋,春盼夏,夏盼秋,那收获便是可预期的,即使特大天灾,不收个穗儿还收个秆儿,总归有收;而倘若是弃守改游,像草地上的牧人那样,像河海中的渔人、商人那样,结果将完全在未知之数——那是最可怕的。

在这种一年接一年、一代接一代的守盼中,中国男人与中国女人于是结成了最神圣的同盟,建起了最稳固的家庭。千百万以守盼为特质的中国家庭,合成了以守盼为特质的中国社会。这成为一种最稳定的社会,数千年一系相贯,少有改变。

于是,在这种苦守中,那造就了“家”的诞生的,男人与女人两性之间,其原初的异性吸引的原动因,却被淡化了,疏远了。因为,爱情,作为一种爆发性的生命力量,作为一种最少规则最难预期、因而也最难驾驭的力量,一句话,最可能导向冒险、破坏既有社会其均匀整齐规则的力量,当然对于追求恒定的土地秩序即社会文化秩序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力量,是绝对需要予以消解消化的力量。它真的就这样被消解和消化了。

这样,传统文化的家,便也就的的确确成了一畦农田,从里边长出男人和女人,虽然也蓬蓬勃勃,鲜鲜亮亮,但却早已是完全驯化了的庄禾,而不是野生的杂生草树。中国传统社会及其文化的根基就在此筑就。

38、地不变,天亦不变

中国传统经典的信条说:天不变,道亦不变。在这句训条的背后实际还有一句话没讲出来,是:地不变,天亦不变。

如果说,夫妻二人合成了传统家庭的共时结构,成为一种原创式的基础;那么,父子则合成了传统家庭的历时结构,而保证了家庭在历时演进中长久延续,避免了即生即灭。就此而言,后者成为了前者的“目的因”。

这也就是说,子女,给夫妻的结合提供了一个现实的目的,这也同时成为了家本身的目的。正是在家中,实现了新老生命的交接,使得老的生命仿佛转移到了新的生命中,蜕变为一个新的生命。如此,生生不息,生命接着生命,而使中国文化不必借助奥深的宗教思辩,却在极平常的世俗家庭中即获得“永生”,一个仿佛可触摸的信仰。这在中国文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发现,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首先,由此使得中国文化一劳永逸解决了人类追求“终极解答”的难题,即“永恒或曰永生”的问题,将此种解答总是放在眼下身边的现实行动中予以完成,而拒绝了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宗教方式,认为那既玄远不着边际,又成为一种屈曲迂回的浪费。“永生”既然就在身边,又何必舍近求远,舍弃实际去别造花样呢?

最重要的是,这种“日常的永生”,不特是可见的,可把握的,他亲眼看到,他的儿女是如何一天天长成,成为了一个新的他;并且,有着可信赖的现实生存的基础,即土地。土地是永恒不变的,岁岁年年,一代又一代,永远是这些山,这些水,这些田垅。他的祖先,一辈接一辈,犹如这田垅中的庄稼一样,新老交接,常老常新,他以及他的后代,亦将如此。

实在说,人就是庄稼,就是草树。地不变,天亦不变!无论是庄稼还是人,都在自身的种系换代中求得生命的永恒,以与土地的空间结构永恒相匹配,而合成一种空时全方位的永恒。——这便是天命,是道。

39、“我”是什么

传统文化的家,在生生中求永生,采取两种具体形式:其一是祖先崇拜,其二是生殖崇拜。

两种形式其实是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将永生视为一条无限展开的生命链,这链条的前面部分是“祖先”,后面部分是“子孙”。连接“祖先”与“子孙”的中间的那关键的一“节”,便是现在的正在呼吸正在思想和信仰的——“我”。

如此,“我”没有别的选择,命运已定,身份已定:“我”既是前面的祖先的子孙,又是后面的子孙的祖先,一身而兼两任,由两重成分合成;当“我”信仰祖先的时候,当“我”信仰生殖(子孙)的时候,其实说穿了,只不过是在信仰“我”自己!我是把“祖先”与“子孙”两个“无限”一道纳入现在的这个“我”之中,也就是,把直线的左右两部纳入中间的一“点”之中,就仿佛:它们成为了两条射线,而统统是由此“点”发射出去、然后单向无限伸展一样,祖先与子孙都成为了这样的射线——正是由“我”发射出去,又正是通过“我”这个“点”,将两条射线焊接成为一条直线,一条向两边都无限伸展的线。

于是,“我”成为了无限;换句话说,“我”成为了既是发端无限的始点,又是汇聚无限的终点。

如此奥深幽微的理念,难道不就是“道”,不值得“我”以生命的名义予以信仰吗?而如此玄而又玄深不见底的“道”,它却就埋藏于我的极普通不过的“家”庭日常之中!

除此之外,难道还有别的什么“道”能如此切己,在如此切己中一举包举两个“无限”,合两个无限为一个无限,给我一个安身立命的足境,让“我”去信仰呢!“我”以为,没有。

40、敬祖教子

这样,在传统文化中的“家”中便也就有两件事可做:一件是崇信祖先,一件是教育子孙。

崇信祖先又包括两类事务:一类是纯信仰形式的,如祭祀等等;一类是日常生活形式的,那就是,以祖先的“经验”为信条,去组织安排现实的生活,去生产,去消费,总之,去生存。

教育子孙则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肖”,肖什么?肖其祖先,肖他们的父亲——“我”。而“不肖子孙”也就成了对不成器的子弟的一种最高的否定。

故而,传统文化的家庭既是一个生存系统,又成为一个进行文化标准化教育的基地,成为在繁衍后代的同时不断繁衍、复制传统的基地。而这种教育与复制,正是在实际的生存活动之中,与生存活动融为一体同步进行的,因而可以理解它也是牢不可破的。

这也就是说,儿童,他们只有老实接受父辈的传统化教育,用传统来塑造自己,长大以后才有可能在既定的生存系统中给自己安排一个可能的生存位置,才能融入此系统之中,顺利地进入生存。

而纷繁复杂的文化辩护和说教,归根结底,也就归结为对此“生存系统”的辩护和说教。这道理既是那样的简单质直,就在人的身边,如何活法;又是那样的鸿博奥深,事关宇宙与生命的终极解答。

41、《三字经》的逻辑

有趣的是,传统文化将这两个方面一纸铺开,书写在几本薄薄的蒙学教本中,达到了出神出化的地步。说中国是一个文教的国家,可真是名不虚传!

在西方国家,差不多家家备一本《圣经》;在中国则为《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所谓“三百千”,合起来也不到《圣经》的三十分之一厚。但是它却成功地将传统的文化哲学化作了一些歌诀常识,或者说,在歌诀常识的背后蕴含了全套的文化哲学。其核心,只不过就《三字经》中的这八句话:“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孙,乃九族,人之伦。”将人的来龙去脉,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我是谁?比讲“我饿了,我要吃饭”还要明白。真是神奇啊!让我们来具体解析一下——

这九族是: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我”之前,共有四位格;“我”之后,有四位格。在形式上都是“前”与“后”对称分明的,谁也不比谁更有偏重,同等的重要。

为什么是九呢?显然这是取“最大”之意。九族,不是一种对现象的叙述,而是对现象的一个概括,是一个通用的文化公式。公式中,包举了过去、现在、未来,是关于一切时间的一个抽象。

结果,普天之下,古往今来,任何一个现实的人,也就是有时空定位的人,便也就被“定位”在这个公式之中,成为公式中的那个中间项——“身”(自己),没有谁能够例外,会逸出此式之外。

由此,任你是谁,都不可能是完全独立的,独立地具有自我的属性,像西方文化原子论所主张的那样。相反,你必定是有你的位置的,你的位置是由人类整个种系链条所给出的,你的性质是由整体的性质所给出的,你不能单独地说出你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从而标定你的“存在”;你只能在“关系”中道出自己的存在:你永远是父之子,子之父,祖之孙,孙之祖。如此等等。——在这个意义上,你方才可以间接地说:由于父祖与子孙是人,因而夹在父祖与子孙这个无穷序列的中间的我也必定是人,而且只能是人,算是说出了自己的存在。

但是,这也只是在你实际地“加入”了这个公式之后,也就是,你在文化的意义上而不是生物学的意义上加入了这个公式之后,你才有资格获得此种定位。否则,你有可能因为“不肖”而被开除出人类、从而被从公式中抹去!因此,一个人,从小就必须好好地“学”:“幼习业,壮而行”,“光于前,裕于后”。

光前裕后——这成为你的最高人生目标,成为你所以存在的意义所在。也就是说,只有当你为“前”和“后”做出你应有的贡献的时候,这时,你才算与整个生命链条确立了一致的意义,从而才可以在“前”与“后”之间,给自己安顿一个“中间”的位置。否则,你将被逐出这个存在的序列,而成为非人的异类,那就是——

“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

你甚至连鸡狗蜂蚕也做不成,因为它们在物界也有它们的定位,通过它们的合格行为而获得的定位。你则是连它们也不如的了。

结果,你只能成为一个否定,一个非存在!

感性的中国文化,其内在的文化分类逻辑其实是十分严厉的,彻底的,由小小《三字经》的逻辑可见一斑。

42、百家为一家

这种逻辑,由一家一姓扩展开去,扩展为实际的社会历史的时候,扩展到民族国家而成为百家百姓的时候,《三字经》便演进为《百家姓》。

《百家姓》给出了由万姓合为一个民族国家的这样一个基本概念。它包涵两方面的含义:

其一是,我中华大帝国是由千万家庭所合成,这千万家庭分属于由姓氏所标识的各不同血缘支系,这不同血缘支系,总归渊源于一个祖先,即炎黄先祖。为此,各不同姓氏的家庭和平共处,共同生存,是不需要论证的天下公理。为什么说是“共同生存”呢?一个内在的根本道理在于:异姓于我姓,即是我姓的姻族(或现实的或潜在的)。没有异姓,即意味着婚姻的不能成立,古语所谓“同姓而婚,生齿不蕃”。意味着生殖的不能成立。这一点,本章前面即已言明,它是家庭的共时结构,为家庭的成立提供了一种原创式的基础。

其二是,异姓百家既为互相依存的姻族,同时却又是生存竞争中的竞争对手。只有那些在竞争中占据优势的优等家族,才有可能与异姓中同样优等的家庭攀结姻亲,从而不特取得自身的优良生存条件,并且互为犄角,联盟共保,使此优良生存得以巩固,长期保持,历世不衰。根本说来,也就是,使本族的“九族”生命系列,获得更强有力的保障,更有可能实现其求得“无限(也就是永生,永恒)”的内在目标。

结果我们看到,成书(或定型)于宋代的《百家姓》首句便成为:“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皇族的赵姓列为天下第一姓;其余钱孙李周吴郑王等,是历史久远、人数众多的大姓;至其收尾,则成为“年爱阳佟,第五言南”,蕞尔小姓了。

宋以后,明清两代,曾对《百家姓》进行过重编,明代有吴沉、刘仲质编的《皇明千家姓》,首句为“朱奉天运,富有万方”,皇族朱姓列为第一姓,并且在编排上煞费苦心以义集句,更点明此第一姓之第一优等。清代有《御制百家姓》(称为康熙编),首句改为“孔师阙党,孟席齐梁”,将孔孟列为天下首姓,一方面表明官方对孔孟的尊崇,同时也道出了历史的真相:王朝有兴替,家族随生灭,而孔孟两姓却千年长盛不衰,有点近于永恒的意味了。

可是,孔孟尽管为天下显姓,却毕竟不是大姓。天下大姓,为张王李赵。故此,明清两朝的“新编百家姓”到底还是未能传开,而宋朝的《百家姓》至今依然是经典版本,成为不改的定局。由此可以见出,密集生殖的重要意义了。

43、走向忠孝

《千字文》作于南朝梁武帝时代,作者周兴嗣。据唐人李绰《尚书故事》(收《太平广记》)的记载,是这样说的:“梁武教诸王书,令殷铁石于大王(王羲之)书中拓一千字不重者,每字片纸,杂碎无序。武帝召兴嗣谓曰:‘卿有才思,为我韵之。’兴嗣一夕编缀进上,鬓发皆白。”

《千字文》是“三百千”中成书最早的一部,但在学序、同时也在学理的逻辑上却成为前两部书的一个最后归结:无论是家庭、家族,乃至由此演绎出的所有人间事,都最终发生在“天地”间,是“天地”这对夫妻阴阳孕合产生的最终结果——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因而,女贞男良、父慈子孝等一系列文化规范,也就打上了天地原创的印记,而成为不改的律条。进行严格的社会管制,使浩浩荡荡天下千万家庭,都纳入既定的秩序之中,共处于秩序之中,竞争依秩序竞争,就成为完全必要的一种社会需要了。

结果,妻子的贞,子孙的孝,这维护家庭中夫妻、父子之间的秩序关系的、像田埂篱笆一样的界限性规范,也就最终得到一个最后的综合,统统被综合到“忠”之一字之中,那就是:所有家庭中人都忠于父亲家长一人,天下所有的家庭都忠于皇家第一家庭。

而皇家家庭,也便成为超越性的,成为了“国家”的化身。文化终于由家,跃迁为国,由血缘跃迁到地域,从历时返回到共时;二者融合为一体,成为了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保国卫家,保家卫国,怎么说都可以。《千字文》的说法是:“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

整体有权要求个体贡献一切直至性命本身。

44、社会控制中心——第一家庭

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其最关键的表征即是,它具有“自组织”的功能,即通过社会内部的自我整理、协调、组织,而使诸部分从无序进入有序,统合为一个统一运行的整体。

这一社会自组织过程,实际也就是对社会力量的组织过程。其结果是,通过组织,社会力量被集中起来,以权力的形式赋予某个机构或集团,而成为一种有约束的控制力量。社会于是在此控制力的控制之下,循序运转。

但是,这种控制力是如何最终形成的?追索这一“风起于青萍之末”的具体形成过程,便也就是解开一个民族社会其内在文化机制之谜的过程。

在传统中国,可以直截了当地说,社会中央控制力量的产生,是通过推出一个“社会第一家庭”这样的形式来实现的。这“第一家庭”便是帝王之家。

为什么要将此控制力量定义在“帝王之家”,而不直接定义在帝王本人上呢?原因很简单,除开国皇帝之外,其他皇帝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家庭继承产生的,狭义地说,是家庭的产物;并且,即使马背上得天下的开国皇帝,其所以能得天下,也有着复杂的家庭——家族背景,以至简直可以说,是家族乃至宗族之间竞胜的结果,浅俗地讲,是“百家姓”中诸不同姓氏之间竞胜的结果。

这样说,也许是出人意料的,但却是真实的,并由此使我们深入到了社会文化的绝对深处,而多少窥到其原初的根基,以及在怎样的根基之上方才结出怎样的果实。

45、从母系大家庭到父系个体家庭

家庭与家族,其产生的渊源,总归要追溯到最基础的“生存”上。在中国,要追溯到“土地”上。由土地与生存合起来形成的中国人的“生存方式”,成为了一切中国文化的总的基础,一切文化问题,最终都将由此得到解释。而姓氏问题,以及由姓氏推出一个第一家庭作为社会中心控制力量,乃是后来的结果。

原始人群是没有姓氏的。

姓产生于远古氏族社会由原来的血缘婚过渡到非血缘婚即外族婚制以后的阶段。这时,姓的唯一作用是一种标识,用以区别诸不同氏族群体,决定通婚的对象。相同血缘的成员同为一姓,不同血缘的成员为异姓,只有异姓才可以通婚。对此,古人有明确的记述,许慎《说文》有曰:“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

可见,姓产生的时代,应在母系氏族社会时代,那时,知其母不知其父,以为生殖是妇女感天而生。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是感天而生,有母无父,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婚姻制度,只能说是一种性交制度,而以姓相标识,定出同性不交的规范,也就是在禁止乱伦,即禁止血缘亲属间性交。

问题在于,人类最初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产生了乱伦禁忌,到目前为止,全世界人类学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诸说法中也没有一个是十分强有力的。这成了一个不解的文化之谜。

至于认识到,“同姓男女,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国语•晋语》)将乱伦与生殖联系到一块儿进行解释,那已是乱伦禁忌产生很久以后的事了。

当然,有了这种认识,更进一步加强了这种禁忌。

在当时那样的历史阶段,可以设想,一个氏族集团,同为一姓,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地盘,实行族外婚制,与另一氏族集团通婚。这样的氏族集团,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大家庭——人类最初的家庭了。

这样的家庭,与后来的个体婚家庭当然相距甚远,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并且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即:它们都成为一个共同生存的单元,共同占有一块地域,共同谋生。在其他次要的方面也有相像的地方,如:单元内部,成员之间是有等级的,而决定分享食物的先后、数量和质量的不同,并不是一些人凭空想像的那样,绝对平均,或所谓按需索取。

这种人类原始阶段的不平等,以后更进一步扩张扩大。

随着人口的增殖而致族团的大规模扩大,无论从族团内部群体控制方面,还是对生存资源的进一步需求方面,都要求群体有更大的控制和生产能力,于是父系社会取代了母系社会,二者的差别可用一句话概括:父系社会的社会容量远远超过母系社会的社会容量。这容量的概念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口,一是生存能力。

父系社会的社会容量几乎可以是无限的。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它成功地建立了以父系为中心的个体家庭,从而将原来母系时代的统一的大家庭裂变为无数个独立的个体家庭,也就是由原来的一个大的统一的生存单元,裂变为许多小的独立的生存单元;然后,将社会控制,由原来的“直接控制”改为分层次的“间接控制”——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从此,社会的规模,即容量,便可以任意扩张扩大,理论上,几乎是无限的了。

什么是社会的“间接控制”?那就是:等级制。一级控制一级,不论社会有多少人口,都可以统统将其装进这样的金字塔式装置中。在位于金字塔尖上的最高控制中心,则是社会第一家庭,帝王家庭。

46、姓分血缘,氏别贵贱

这里必须强调指出,所谓等级制,在传统中国,并不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等级差别,而是指:家庭与家庭之间的等级差别。个人之间的不平等,是由家庭之间的不平等给出的,而不相反。

故此,继初古时代立姓以别婚姻之后,至夏商周三代,更进一步产生“氏”。

姓和氏都是用以区分人群的,姓用以区分血缘,氏则用以区分等级,即“别贵贱”。这一情况,尤其到周代,构成其严密的宗法制度的核心线索——

国家将国民分为两大类:贵族为一类,为统治者,治人者;平民与奴隶为一类,为被治者。

贵族作为统治阶级,又分作多个层次,从而完成对国家全部地域以及全部地域之上全部人口进行社会管理和控制的任务。

这种管理和控制,其核心不过是对土地的管理和控制,一句话,是一种土地制度。

由此,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贵族呢?回答是:占有一定面积土地的人。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贵族,也就是,可以占有一定面积土地呢?周代的情况是这样的:其一,以血缘为系统,同姓分封;其二,以军功或其他进行特封。前者是主体,占绝大部分;后者为补充,占少数,如西周姜子牙被封齐地,商后裔微子启被封宋地,等等。

同姓分封是怎么回事呢?那就是,分别所谓“大宗”和“小宗”:家庭之中,嫡长子为大宗,为继承人;其他诸子为小宗,为非继承人。

如此,在周王家庭中,大宗世代继承为王(逻辑上如此),掌管全国地域,并且据有一块自己直属的领地(京畿地区)。小宗则被分封到全国各地,围绕京畿地区,各占一块领地,成为诸侯。周王对全国的掌管,实际上体现在对诸侯的掌管上。大宗领导小宗。

但是,诸侯对于周王来说是小宗,而诸侯在自己的家庭内部,其嫡长子又成为大宗,其余诸子为小宗。于是,在诸侯领地即诸侯国内部,继续分封采邑,分出卿大夫。依此逻辑,卿大夫再分出大宗小宗,大宗继为卿大夫,小宗分封为士,到了分封的最底部。

如此一路分封下去,实现了一个血缘家庭对土地的占有。当然,这时的家庭早已枝蔓衍生,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家族。在这一家族中,分为许多居于各不同层次等级上的独立家庭,其最上一层,是独一无二的家庭,即周王家庭,为社会第一家庭,掌握着全社会控制力量的最高中枢。

这样,所有的贵族,绝大部分的同姓贵族和少数异姓贵族,于是继有“姓”之后,有了“氏”,即有了一个新的称号——用以区别贵族与贵族之间的不同。“氏”的命名,最初即是根据地望称谓的,这就是《左传•隐八年》所谓“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氏。”即因血缘而得姓,因封地而命氏。如宋、吴、魏、赵、韩等,起初均为以封国所命之“氏”。据统计,周代这样被封土命氏的有一万多个。

命氏的方式后来衍为多种,东汉应劭《风俗通•姓氏》总结为九种,即:“或氏于号(封号),或氏于谥(谥号),或氏于爵(爵位),或氏于国(国号),或氏于官,或氏于字(常为祖父的字),或氏于居(居地),或氏于事(事件),或氏于职(职业)。”都或远或近是由封土派生出来的。

有两种人是没有氏的——

其一是贱民,即平民和奴隶。所谓“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南宋郑樵《通志•氏族略序》)

其二是妇女,无论贵族还是平民,均有姓而无氏。有姓,是为了别婚姻,《礼记•坊记》:“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47、轮流坐庄

春秋以来,周代制度遭到破坏,土地竞争愈演愈烈,无数封国、封地被强力吞并或兼并,而合并作战国时的七国;七国再争,终于合并作秦朝的一统天下。原来的国家制度,贵族分封制,彻底崩溃,代之而兴出一套秦汉的新制度,中央集权制。由此,作为原来土地制度的标识,姓氏相分,也随着失去意义,而合并为一,姓氏不分了。

这是怎样一种制度呢?实际上,也仍然是一种土地制度,只不过分割方式不同于周代的贵族分封而已——

秦帝的嬴姓,汉帝的刘姓,他们的家庭被推为社会第一家庭,成为国家的代表和化身,宣布天下所有土地归此一家所有,也就是土地国有。然后,国有土地由皇帝赐予国人耕种,其中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赐予国家新贵族,他们是皇帝的同姓血缘亲属和官僚阶级;另一部分是平民。不论哪一部分,所有的土地都纳入由国家政府统一管理与监督体系之中,一方面,保证这种土地的分割秩序得以维持不乱,二方面,收缴税赋,以为养国之资——分作四部分:皇室之资,行政系统之资,军队系统之资,及社会建设与社会储备之资。

这种制度,由秦汉开其端,以后两千多年一以贯之,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所变者,改朝换代,或改朝换姓,改变的只是“第一家庭”的属主而已。就仿佛,“百家姓”中的一些姓轮流坐庄一样。

这就是说,在这种制度格局中,格局不变,只换庄家,过几百年或几十年换一次。那么,怎么个换法?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则决定了哪一姓家庭上庄?就成为一个十分要紧也有趣的课题了。

初步研究表明:在这种改朝换代换姓换家的历史游戏的背后,有着深广的家族乃至姓族的“血缘”文化背景。而使我们确信,周人的制度虽然不存在了,周人的灵魂和血脉仍然在周流。

48、君、士、民三足鼎立

基于对中国历史的仔细考察,传统国家的社会力量大体可分为三种:一种是以“第一家庭”为核心的帝王之家,一种是围绕在帝王周围的中央和地方的官僚贵族之家,一种是平民之家。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家庭,合为三种不同的社会力量,错综互动,形成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第一家庭,为天下最高权威,既是天下所有社会力量的整合者,统一者,又成为天下所有社会力量所觊觎的对象。为此,它必须对其他二种社会力量,既利用,又谨防。它直接利用社会第二力量(官僚贵族),以治社会第三力量(平民),将行政官僚体系从中央一直渗透到乡里,而对民众形成一种密不透风的网格分割,就如同纵横成网的田埂分割田地一样。这种分割,由于融治与教为一体,即既为官吏,又为教师爷,集威权与圣教为一体,而更显出其强大无比、不可动摇的力量。旨在:教化民众作温良国民顺民,防止民众造反。

与此同时,第一家庭它又利用社会第三力量对社会第二力量进行有效制约,即利用民众来制约官僚贵族。它把自身与民众扮作为一体,而由它来作民众的代表,要求官僚贵族无条件忠实于它,对它负责,称:这就是对神圣的“民”负责,也就是对神圣的“天”负责,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左传》语),为民服务,就是官僚们一切作为其最终意义所归。在这里,“忠君”与“敬天”“爱民”成为同一个范畴里的概念。

社会第二力量,官僚贵族,则为:一方面,它利用帝王的权威——表现为由帝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力——来压服民众,旨在达到,使民众始终保持平静,称:这是神圣的王法王化所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另一方面,它又利用民众来制约皇上,直至僭取皇位。前者指的是,以民众的名义谏诤皇上,约束皇上的至上权威;后者指的是,当它力量足够强大,足以夺取皇位的时候,这时,它便径直夺取皇位,同时声称,说这是“民心所向”,是“天意”。

社会第三力量,民众,也有两个方面:其一,利用皇上来反对直接统治他们的官僚,即所谓“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称,皇上是好皇上,但皇上的经被歪官的嘴给念歪了。其二,利用贵族,壮大声威及名望,矛头直指皇上,揭竿造反,夺取皇位,称为“革命”,即革去当朝第一家庭之天命,代立新的天命。

由以上三种社会力量,便引出中国历史三种类型的历史运动——

第一,当社会第一力量能不断成功地实现其治术的时候,即利用社会第二力量以管束社会第三力量,利用社会第三力量反制社会第二力量,使得双方在互相抗衡中其各自的能量和力量都得到循序释放、在循序释放中得到消解时,这时,社会表现为太平安定;而社会第一力量则在这种社会安定中,通过其家庭繁衍出一代接一代的帝王来,连续为社会提供出为社会所需要的最高权威,所有社会力量集合的化身。这第一家庭,也便由父代转为子代,由子代过渡到孙代,代代相续;所谓天下人的天下,也就成为一家一姓的天下。一句话,第一家庭,持续不歇地统治着天下所有的家庭。

但是,历史表明,这样的状态绝不是像当年秦始皇所设想的那样是永恒的。相反,过几百年或几十年,由于三种社会力量的彼消此长,平衡打破,便要来一次大的调整,而改朝换代,或曰改姓换家:由富有生气的那一派力量接替在隋性沉滞中运转失灵的那一派力量,推出新的第一家庭。其情况总不出两类——

一是社会第三力量成功地得到集合,而一举由平民跃为皇帝。这样的例子,最著名的有西汉刘姓王朝的建立,及明朝朱姓王朝的建立。其开国者,刘邦与朱元璋,当初均为底层平民,起事以后,尤其是发展到相当规模以后,便又有大批贵族加盟进来。至于未获成功者,则不胜枚举,尤其如明末的李自成,他已经将皇位拿到手了,但却紧接着由于异族的突然插入,而被阻断,得而复失。

一是社会第二力量,成功地得到暗中蓄积,最终压倒第一力量,夺取皇位,将本姓本家立为第一家庭。这样的例子,在古代中国历史中占大多数,如:由魏而晋,司马氏取代曹氏;由周(北)而隋,杨氏取代宇文氏;由隋而唐,李氏取代杨氏;由周(后)而宋,赵氏取代柴氏……就都是这样的。

推出一家一姓为第一家庭,以总制天下百家百姓所有的家庭,这样一种社会力量结构模式,并由此结构模式上升为稳定的文化模式,其产生的后果便是:中国的姓氏,那隐含在姓氏后面的人群的发展,是极不均衡的。有些姓氏的人群得到大规模的发展,成为大姓显姓,其他大多数则受到抑制,成为小姓稀姓。

据统计,目前中国人使用的姓约有3100个左右,而其中90%的人口则集中在约100个姓氏上。这100个左右的姓氏中,又有19个是大姓,每姓占有人口在总人口数的1%以上,它们是:李、王、张、刘、陈、杨、赵、黄、周、吴、徐、孙、胡、朱、高、林、何、郭、马。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到,其中的刘、李、赵、朱四姓,当然对应着汉、唐、宋、明这四大朝,就是说,中国的四大朝,其“国姓”人口,无一例外都得到大规模的发展。而这一事实,却又分明指示出,我们早就反复指出过的那一个中国文化的内在核心之所在,那就是,以土地为根本生存依托的中国文化,人口繁衍的竞争,成为生存竞争的一个根本制胜手段,也成为取胜的目标。但是,为了获得优先繁育的这种优先权,首先必须竞争生存基地——土地的优先占有权;而对土地的占有,其最高等级,也就是达到最大规模——极限,也就莫过于去作皇上,把自己的家庭推出为天下第一家庭。传统中国的所谓第一家庭,也就是帝王之家,就是在这种生存竞争的基础上、框架内、土壤中——诞生的。

以下的过程是可逆的:第一家庭族姓的人群必将得到优势繁育发展,而成为大族大姓;反过来,大姓人群,推出第一家庭的概数,也相应增大,譬如说,李姓,早在李唐王朝建立之前,就是居住于黄河流域的大姓人群,因此接下来由此姓夺得皇位,也就成为相对大概率事件。

当然,不必一定王天下的姓族,方才唯一能成为大姓。能挤到社会的上层,即进入贵族集团,也是一个途径。譬如说王姓,为我国李王张刘陈五大姓之一,郑樵说:“大抵子孙以王者之后,号曰王氏。”(《通志•氏族略》)道出了这一姓其所以发达的内在原因。其他如张、陈等,亦复可作如是概想。

看来,中国的传统社会,其结构方式,是把两种组织方式综合为一体的结果:一种是宗法血缘论的,一种是社会阶级论的。前者体现为中国的家庭,其权位的继承人,大体由家庭自身所决定,包括皇位;后者体现为社会等级制,贵族与平民这两个等级,都有能力和野心,将本等级中的一个家庭推为第一家庭。而一俟第一家庭被推出和确立,社会的代谢继承,又复转入家庭之中,上自皇权的新老交替,下至田夫的土地财产继承,都是如此。诚如一位眼明的宰相对其皇上说过的那样:确立哪位皇子为太子,那是陛下家事。

49、贯通社会上层与下层的考试制

唯一特异之处,即相比于西方中世纪,中国传统社会,一个最大的优点,是发明了考试制度,科举取士,官位不能家庭继承(只是部分的,因为还有荫袭制的存在)。这一点实在太重要,由此使得,传统中国的等级制便不是一种死的等级制,贵族世代为贵族,平民世代为平民;而是一种活的、流动的等级制,贵族与平民是永远存在的,但某贵族可能被淘汰为平民,孔子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某些平民亦可通过考试,制度性地被选拔进入贵族行列。这一方面使得优秀人才有机会进入社会管理阶层,同时,也不断地将平民阶级的愿望及某些特质(如俭朴、公道等),连续不断地被输入贵族阶级中,从而使得社会肌体,在整体上血脉周流,避免了肌体的僵化坏死:既避免了平民阶级由于长期处于社会底层而必然造成绝望的郁积,由郁积而顽劣,或为暴民或为堕民,不可自拔;又避免了贵族阶级由于长期养尊处优而堕入腐化与沉滞,失去活力,既无能又自大。考试,使得两个阶级源源不断地实行人员的对流,通过对流,两个阶级得以沟通、杂交,而双双被激活。至于互相交流的那些人:由平民进入贵族的那部分,一般总是优秀分子;而由贵族沦入平民阶层者,通常也被激活或曰击活了,他们成为自食其力者,其中杰出者更成为在平民群体中的文化传播者,有力地改善着平民阶级的素质构成,孔子当年就是这一类人。

当然,在传统中国,考试,归根结底,这种静态的人才选拔方式,仍然是土地文化的产物:静态的农田,对应着静态的经典,一个在地上,一个在空中,居于二者之间的,是静态的中国家庭,家庭组织它的成员,俯而耕,仰而读,耕而生,读而荣,而天地人三元一体,合成了一最为自然最流畅无碍的生存系统。无数这样的单元系统,又被综合为一个统一的社会大系统,其综合的方式便是:推出一个社会第一家庭。

50、牛女一体

以土地为基座的中国家庭,与土地成正比,原则上讲,土地的规模有多大,家庭数量的规模就有多大。而家庭的规模以及家庭分蘖速度的规模大小,一般决定于种群内部雌性的多少。因此,土地又与女人成正相关,有多大规模的土地,便有多大规模的家庭妻妾队伍。

这些多妻家庭,为传统中国社会的有产阶级,受教育阶级,文化统治阶级。中国文化的有形部分多半由这一阶级所把持,中国文化的面目多半由这一阶级所模塑。正是他们,将多妻多子的传统信仰,以理论的形式,上升到了神圣文化的高度,上升到美学欣赏的高度。

当今日我们回视此种文化的时候,我们总是禁不住要为这些多妻制下的女人们抱屈,为她们的被污辱与被损害忿忿不平,由此而将情绪演为一个一般的理论:一反传统文化中“女人祸水”的说法,而认为,一切的后果都是男人造出来的,女人只是一个绝对的被动,一个绝对的受摆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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