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列侬》经典观后感10篇
《美国与列侬》是一部由David Leaf / John Scheinfeld执导,John Lennon主演的一部纪录片 / 传记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美国与列侬》观后感(一):The Mayday V.S. John Lennon
“总有一天,要人们叫我披头。”
——五月天
我就是为了五月天的这句话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有些悲观,却想追逐一丝理性与清醒的认识。如果你是列侬的fans或者某个骨灰级摇滚人物或者只是全心全意为mayday说好话的迷弟迷妹,那么这篇文章绝对是浪费时间。如果你只是和我一样的泛90人类,游走在摇滚与流行的锋芒间,并且曾经与一个叫做五月天的乐队有过一些故事,或者你只是一个想要了解新一代青少年在想些什么的教育工作者,都欢迎你来看这篇东西。
当中国还处在敬仰伟大的Chairman Mao的末端之时,这之外的整个世界都在崇拜着一个名字——John Lennon。全世界都为Love Me Do疯狂,为永远的披头士疯狂。然而,当John Lennon离开了Beatles,他还是从前的他么?在美国——这个充满了梦想与自由的渴望的国家,这一种力量就像一条欢腾而宛转的小河突然来到了瀑布前沿。这就是摇滚乐的力量,即使没有撕心裂肺的号叫,即使没有汹涌的电吉他,也能引起无数人的共鸣。摇滚与民谣是不分家的。之后,是表面与内里的双重激荡。在战争、阴霾、政治当无数人在唱着[All we are saying...is give peace a chance],当无数人纪念着他的Music & Genius,然后你在这部电影里看到戴着跟Lennon生前一样的眼镜的Yoko,诉说到Lennon的死时表情都会完全变化,你看到这个那个人用自己的回忆与语言构建一个Lennon,他的形象就在这样的音乐、文字、影响中化成历史中无尽的copies。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Lennon,正如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Che Guevara,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
也许偶像是肤浅的,正如许多人说的那样。抑或某个偶像就比另一个肤浅。不对。偶像承载的是感情,回忆,或者说,是[另一个自己]。而感情,是不分肤浅与否的。偶像接受的是歌迷的爱,的付出;而歌迷自己收获的是永远无法完全与他人分享的满足。转过头一看,偶像除了满足了歌迷的自我YY,而要每天做出公众人物的样子,反而不如疯狂的groupies轻松与惬意。
而对于我,一个歌迷,Mayday承载着我的回忆,我的感情,或者说,是[另一个我]。对于我,五月天也许是真正带我进入流行音乐的时光机,即使在现在,或者多少年之后,都能从14岁的一盘卡带中,从破损不堪的歌词页中找到多年前的入口。对于更多的,也许从台语歌开始的前辈们,五月天当然是那一段残酷而疯狂的青春。
青春。这明显是东亚文化的传承的精神残留到现在的美好的字眼。那些被西方文化浸淫的人们不能懂,那些没有疯狂过的孩子们不能懂。五个人,阿信是灵魂人物,表面恶搞而内里最为悲伤,怪兽不那么感性,但却有一位团长该有的魄力与风度,石头的温柔,玛莎的文艺,谚明的外柔内刚,这五个个性如此鲜明的孩子。从最早的学生头到现在,他们带给了无数人梦想。然而,他们的梦想呢?
他们曾说,要做亚洲的披头士。而这点梦想,终究不可能实现。我会说,这是一场时代的悲剧,终究我还是相信了所谓的社会背景,每个人都无法逃脱。我对John Lennon不甚了解,只好在看片途中,想起那五个人,然后任自己的臆断写下一些猜测。
John是小学就在笔记本上写满诗歌的天才音乐人,而Yoko是先锋艺术家,他们都具有超越常人的高贵气质与见解。而John是全世界都在仰望的偶像,他唱Imagine,唱Love,那时的Lennon成了完全属于他自己与Yoko的[最原始的人],忠于自己的信仰与理想,为了心中的乌托邦,为爱与和平而做着自己。即使是在娱乐节目上,在摄像机贪婪的眼睛前,他与Yoko仍然高喊着Give peace a chance,两个人在床上仍然宣告Make love, not war。而美国,这个在越战的阴霾下仍然压抑的,新生的民主自由与政府控制之下的国家,却仍然是世界上离理想最近的地方。所以他爱美国,并且在这里用一份自我的意志,坚持着令政府都心生恐惧的力量。游离在严密的政治监视下与孤独的唯一温暖中,爱与幽默,是他最后的温暖防线。
而他的拥趸们,生活在阴暗的时代背景中,空气中甚至弥漫着半丝绝望的气息。他们的崇拜却寄托在最后一丝的希望中,他们知道越战是不对的,知道政府的调查无论如何都是令人反感的,知道还有John Lennon可以依靠,为他奉献自己的理想。
反观我们的时代,我们面对的是什么?20岁正负的岁数,青春的迷惘,空虚,来自上一辈的压力,我们从出生就在做着我们并不明白意义的事。你要去哪里?没有人知道。我们压抑着,更加倾向于抒发抒发自己的小情,爱情的模样,爱情万岁,八月爱人……爱情,是五月天的[摇滚]区别于其他所有摇滚之处。阿信的爱情不是爱情,可能是更加感性的、更加哲学化的探诉。我们是挖掘自己的一代,远离社会的宅一代。不停地找寻自己内心的逻辑,即便是我们的信仰,也是尊重自己的喜好的。渴望爱的去听两只蝴蝶,想要中国风的去找周杰伦,要孤芳自赏的或清新自然的来点陈绮贞什么的。像古代大多数的文人心中贯彻的精神一样,内心探寻仍然在不断地影响着汉文化与社会。
五月天的成长也是在公司、包装、甚至听众中被shape掉的一场痛苦的蜕变。从高中的吉他社,到大学组团,再到红遍学生社群,最终成为流行歌曲榜上的一个名字。有人喜欢这样的[成熟],有人为此哀叹,可这也不过是最自然的发展罢了。社会上更为畸形的娱乐化恰好在五月天萌芽的时代覆盖着这一片地区。五月天在台湾的地位曾经如同大陆的崔健或窦唯。一代人都曾经为摇滚痴迷过。然而为何在东方,摇滚始终不能成为主流,却是一个我想不通的问题。我不相信仅仅是因为文化的积淀问题。西方也同样有着经典,中国也有着完美的反抗历史。然而五月天却永远不会是约翰蓝侬。他们上娱乐节目搞怪,与其他的流行艺人每天嘻嘻哈哈。这些都不是能够像一个圈外人一样能够看得清楚的。而他们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时代注定的轨迹。文化的供求关系仍然被大环境把控着。就算五月天想要重演披头士,想要呼唤爱与和平,可是我们需要这些吗?我们都知道孤独与抗争中结下的联系才是最坚定的,但在这个一切看似和谐和平,看似每个人都在谈情说爱的时代,在这个每个人都被紧密联系的平坦世界,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是孤独的,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像一位孤独的勇士一样挑战这个世界。我们需要的,仍然只是为爱而生的壮阔美好,天使的幻想无暇,米老鼠的孤单自省,我们需要的只是最重要的小事与忘词式的自我感动。在这个时代,什么都变小了,除了自己的梦想,没有人是真正的偶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偶像。
可是相同的是梦。一样的梦想,曾经同样地影响了一代人。即使偶像将不复存在,我希望梦仍在。
《美国与列侬》观后感(二):歌声,是他的武器
quot;列侬对统治美国的那些人来说,是个类似于天敌角色的人物。他拥有他们所讨厌的一切,我只能说他代表着生命,非常值得敬佩。至于尼克松先生...和布什先生,则代表着死亡。" ——Gore Vidal(Author/Historian)
quot;The U.S.VS.John Lennon",当把U.S.和一个人放在一起VS的时候,毫无疑问这个人有着非凡的重要性。当John Lennon离开The Beatles,和Ono为争取和平而斗争的时候,The Beatles已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从来没有也从来不会再有一个乐队能有他们那样广泛而狂热的乐迷。
美国政府最大的敌人从来都不是恐怖分子、共产主义者、纳粹、三K党或者毒品,而是那些善于用他们富有激情和智慧的语言团结人民的和平主义者。
对于John Lennon来说,他的语言就是音乐。而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在他带领百万反战主义者高唱"Give peace a chance"的时候,在这个令人感动的场景中,列侬并不想聚集人民的力量,并不想对抗美国政府,他仅仅是想说出自己的想法,享受着作为一名美国公民应当为它所付的责任。
但是,尼克松的美国政府、FBI、移民局...开始竭力搜集能压制他声音的东西,私藏毒品、驱除出境...当一个政体对一个人的恐惧达到这种程度的时候,只能更加显示出它的腐朽和软弱,"水门事件"终于将一个历史性的错误暴露在了世人面前,而John Lennon也继而迎来了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经过将近5年的斗争,John Lennon终于如愿以偿地胜诉,拿到了绿卡。而在同一天,Ono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那一天也是John的生日。
quot;砰...."在那痛彻心扉的四声枪响之后,我的耳边响起的是那首"Oh my love",这一次我终于选择让眼泪在歌声中滑落。无论你相信与否,John Lennon曾经告诉他的朋友们,"如果我死了,那绝不是一场意外。"他是真正的英雄,是死亡无法打倒的。
博客图文(含下载)http://ilm.blogcn.com/diary,18586111.shtml
《美国与列侬》观后感(三):另一个列侬
影片从列侬的转变开始,他不再是为讨好歌迷而设立的偶像。因为说了句:“在美国,披头士比上帝更受欢迎。”而招致电台媒体歌迷的疯狂封杀。他们的唱片海报一系列东西都被集中销毁,为此他不得不为那句玩笑话而致歉。而严重的处境并不是这句玩笑,而是他和政府的对立关系。此时的列侬已经开始思考战争带给美国人民沉重的灾难和痛苦,究竟美国政府在越南的这场战争有多大意义?他开始集会,开始举办反战摇滚音乐会,在公开场合抨击当局。他的这一切举动早已经受到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监视。
历来站在政府对面敢骂政府是盗贼的知识分子少之又少。而列侬无疑正是这样的人物。虽然美国是素以民主和自由著称的国家,但是对待异己和涉嫌颠覆政府的家伙们也是毫不手软,其手段丝毫不亚于那些独裁专政的国家。
此时的列侬已经不再是那个留着齐刘海少女心目中的偶像,而是留着长发蓄着胡须以各种形式和政府对抗的志士。
现在美国发起的战争并未停止。我们听披头士的歌曲也并未因为他们的解散和列侬的离去而停止。可是如同列侬这样呼唤反战的声音似乎已经很微弱。
《美国与列侬》观后感(四):the perfect accessory
Yoko Ono撅着小嘴,眼睛转过去,与lennon四目相视,然后她笑了。她的笑混合着对自己男人的骄傲,顺从,支持,鼓励,爱意,甚至有一点炫耀。那对小酒窝配合着和lennon一样薄的两片嘴唇,长到腰际的黑色头发把她的脸切割成了一个小小的三角形,斜顶着浅色鸭舌帽,架着那副可有可无的beatles式小墨镜,我们姑且称之为美丽。她是lennon的最完美的附属品,来自神秘的东方,说着奇怪口音的英语,宣传着叛逆的精神,没有他lennon将不是那个lennon,还是原来的英国卷毛小伙,初来乍到兴奋地进入美国这篇乐土。她让lennon所做的一切都变得合理,于是他们的antiwar越演愈烈,两人在阿姆斯特丹那个被媒体围观的旅馆房间里互相搂着亲吻着用newly-wed in bed的噱头肆无忌惮地呼喊give peace a chance.
如果历史课能配有这样的教学片就好了。antiwar的盛行,john sinclair的无罪释放,26th宪法修正案的通过,nixon的水门,immigration bureau的黑暗,lennon的谋杀都被这电影连在了一起。正如yoko在最后说,his message will alive.
《美国与列侬》观后感(五):你所不知道的列农
在这之前我只认识作为批头的John Lennon。
我的意思是,有谁不认识那个列农呢?,
但是我所不知道的,是那个在认识了Yoko Ono之后的列农,是那个在美国的列农,是那个充满了对未来的思考和坚定信念的列农。这就是The US Vs John Lennon的故事。
列农在60年代末独自来到美国,并非是讨巧的选择。越战正在如火如荼,国内民权运动的声浪高涨。他的伴侣Yoko Ono是激进的艺术家。加上他自己反叛的性格。 难道就指望他每天上脱口秀节目吗?就好像这个电影的名字一样,他在这个时候选择的立场,是众多的音乐家不愿意承认的,一个人面对一个国家,一个保守的国家的宣言。他反战,反对暴力活动,提倡和平,乌托邦主义者。这些在今天的语境之下显得荒谬的想法,即便在激进、风云突变的60年代,也并非想象中那样容易接受。事实上,在电影里面,你会发现。在当时的政治氛围之下,让一个"艺人"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而且是和白宫相左的立场,是和左派激进分子,民权运动活动家一丘之貉的立场,是多么的困难。
每个人都会说,"我有自己的标准,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可这和你向人们表达这种立场是有差别的,和你不遗余力地向所有人推广这种想法是有差别地,和那些即便你不喜欢地人推销这个立场更是有很大的差别。这,就是我认为John Lennon了不起的地方。不管是Bed’in Peace, Give Peace a Chance,还是Imagine。不管是支持Jerry Rubin, Bobby Seager还是声援John Sinclair(注1),都是他用行动在贯彻自己的理念,用影响力来推广他的信条。我认为这是了不起的。
张铁志在《声音与愤怒》中写过,毋庸置议音乐,特别是摇滚乐对于社会运动有着意义深远的影响。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它的影响也是无从可考。因为从来没有任何的统计数据能够说明两者之间联系。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都可以感受到。看着那些画面:成千上万的人在国会纪念堂门口一起唱着Give Peace a Chance,在白宫门前手持蜡烛游行的年轻人,在全球各大城市的贴画"The War is Over",不都是证据吗?很多的时候我们不愿接受那些想法,只是因为我们以为自己能够看穿一切,其实,希望就在眼前。
电影中除了采访列农的朋友以及在美国的这十年中所经历的风雨之外。有许多的采访列农的片段,不管是新闻记者,法院,还是在公众集会上的讲话。我发现他都是一个很开朗并且有幽默感的人。哪怕在最黑暗的时期(被美国政府驱逐出境),他还是保持着自嘲,风趣的本性。再想想他所作的那些举动。他并非只是充满理想的天真青年。他对于后果、现实了解得非常清楚。只有行动,才是他最后的底线。的确,不然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
注1: 这3人都是激进的社会活动家
原文:http://makzhou.warehouse333.com/2007/03/22/872/
《美国与列侬》观后感(六):再也不翻译纪录片了
LMG版本的字幕翻译完成并上传,如有兴趣请移步下载,望给予评价。
翻译纪录片真是个苦差事,整个电影全是对话,但是如若能让大家更了解一些史实,可以轻松地看看电影,这也值得了。
http://www.shooter.cn/xml/sub/90/90620.xml
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没有一个结论。
有人问他:“你不会真觉得自己这么做,可以救一条命吧?”谁知道呢?你也不会知道。但是如果谁都不去做,世界会怎么样?
有人觉得,他疯了,放着大把大把的钱不去赚,像米克·贾吉尔那样,留个长发,当个巨星,搞搞骨肉皮,这辈子也过得蛮不错的。但是就像别人说的那样,列侬之所以站在了一个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才会有这么多人崇拜他,这么多人在若干年后仍把他的海报挂在家中,谈及和平与爱与自由的时候总是能想到他,因为他是第一个能放弃过去的荣耀,去追求一些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的人。
理解了这个,你就能明白为什么披头士要拆伙了。保罗是一个很好的音乐家,如此而已,但是列侬,如他自己所说:“首先是个音乐家,第二,他是一个政治家。”当别人仍想走老一套路线时,他却宣称自己“长大了”,这不是勾心斗角,只是目标改变,大家只好分开而已。
有人说列侬被洋子害了,从性命上来说是的,但是从个人来说我不这么认为。跟洋子在一起,列侬寻找到了一条新的路,一条寻找爱与和平之路。
借用列侬的话:“他们之所以无动于衷,是因为他们还年轻,他们会想, “噢,似乎现在起不了作用,所以应该是没戏了。”我们必须再次告诉他们“我们能做什么,”必须让他们兴奋起来,这世界仍然有希望,我们仍有许多事要去做,我们能够改变现状。这只是个开始。”
真正的民主斗士都是孤独的,我们也得承认大部分人都是冷漠的,安于现状,害怕大祸临头,但是总有一些人,怀揣着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热情,勇敢地站在了前面,他们或许是天真的,或许失败了,但是就像一盏明灯照亮着后面的路,告诉人们,还是有人在追求真正的民主,还是有人对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敢于站出来抗争,还是有人在相信“和平,爱,自由”这些现在看起来华而不实的口号,还是有人为之献出了生命。
马丁路德金说:“在某处我懂得了集会自由;在某处我懂得了言论自由;在某处我懂得了新闻自由;在某处我懂得了美国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们有主张自己权利的权利。”
以此悼念在中国为自由和平与爱付出了生命的疯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