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经典观后感10篇
《在路上》是一部由沃尔特·塞勒斯执导,萨姆·赖利 / 加内特·赫德兰 /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主演的一部冒险 / 剧情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观后感(一):那年,未来遥远没有形状,我们单纯没有烦恼
2007年大四时买过这书,可惜临近毕业了没读下去,突然发现拍成电影了,万般的欣喜~处于还愿或者是偷懒的原因,赶紧下了下来看。
影片重现了二战后1949~1951年的那段时间的美国部分文艺青年的生活和内心世界,疯狂无忧无虑却又空虚迷茫恐慌。从卡车上老者那句“You recognize if we put something in the ground, something will grow up?”就可以看出社会对这些人的鄙视和怀疑。
Alcohol,marijuana,jazz,driving & travelling,sex……我觉得我们都会羡慕Dean Moriarty,羡慕却又畏惧这种生活吧,当物质生活远离了我们追随的或许就是某种精神层面的需求了吧。想起一句话“那年,未来遥远没有形状,我们单纯没有烦恼。”
35’的那段小基佬Carlo的表演十分喜欢,模仿存爷们喝酒的场景我更是回放了好几遍。紧接着的那段诗让人感伤:
Home in Missoula, home in Truckee, home in Opelusas, I’ve no home for me.
Home in old Medora, home in Wounded Knee, home in Ogallala, home I never be.
打字机也是出现了多次,想起在长乐路看到的那个打字机,真想买来一个做收藏~
《在路上》观后感(二):活在路上
最迷人的不是大麻上头的幻觉,而是即使眩晕我也认得出你是你。
那个年代的迷人,在于你两手空空,而内心一直有坚定的梦想,就可以上路。
好像一切开始得很突然,经过得很突然,也结束得很突然。我大概是觉得有些锐利,在电影没有交谈的镜头里,在人物没有出现的风景里,打字机的嗒嗒声,朋友间的交谈,情人之间的喘息,还有那些恰到好处的配乐,既是柔和的切入,也是尖锐的切割。
这些突然,都是注定要发生的。
三人行,故事可以说得很丰富,正如这电影。
镜头是有所偏爱的,倾倒向那个“对任何人没有责任心”的浪子,让他有年轻动人的女子相伴,再让他有可爱的孩子。而当爹这件事,大概无法让他停止漂流。而我也记得最后,他得到了最后的宽恕:至少有一个家,等着他回去。
塞尔自称年轻的作家,或许在路上,是他以体验生活,来获取更多写作灵感的一种方式。在那个年代,只要你有力气,就有活干,就有饭吃。所以才让他一路做过各种工作,只为了一直在路上。未停下写作,是我对他最深的印象。
一辆汽车就可以穿越大半个美国,几个挚友就可以一起留下那一段颓靡的时光。大麻,酒精,女人。极致的放纵,你们笑你们玩乐你们迷幻。
但快乐还是短暂的。谁都还在沉醉时,女人的思维一直醒着。即便如此,为了那些短暂的能够还留存的时光,也愿意让自己就随他去漂流。
最后那一程,那个搭乘便车的人自顾自哼起歌,她望着他,听着伤感的歌词,在夕阳的余晖里湿了眼眶。我想她就是在那个时候决定,要彻底离开这个不能和她有个安定的家的她深爱的男人。
最后算是都尘埃落定了吗。
5年了。
曾经不知道想要什么的少年,流放过自己,忽悠过生活,还是回到现实的镜子前,端详自己真实的样子。
在最颓靡的时候没有狠得下心去死的,最后都得好好活着。
《在路上》观后感(三):流浪人生
老实说,其实觉得还算不错的一部文艺片了吧,里面的流浪情节也还算喜欢。仔细回想,其实在很长一段焦躁的快节奏日子里,也很少静下心来看一部文艺片了。两个男主表现感觉都挺不错,令人惊讶的是在这样一部文艺片中看到很多大牌的脸,遗憾的是,斯图尔特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大放异彩,在两名男主之间,其实没有凸显出太多的耀眼光芒。
据说又是一部根据小说而改编的电影,在如今电影越来越消费式发展的趋势下,“好小说,烂电影”的陈词滥调的评说貌似越来越普遍,承认自己看的书也不是太多,ON THE ROAD原版小说没看过,也不知道具体的出版年月,但是,剧中的流浪情节,颓废的生活状态,还有影片本身所展现的即将步入新时代的躁动感均可看出,这样的一部电影的原型,必须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如果我没有记错,迄今为止令无数人都折服的摇滚音乐,也就是诞生在那个时期,片中的爵士和蓝调的背景音乐,已经清晰的可以听出打击乐器的强度超过了钢琴和大提琴,虽然曲风未改,但依然可以嗅出摇滚的情愫已然暗自增生,犹如不可遮挡的年轻人的激情一般。
生活在太平盛世是件愉快的事,更是一件无聊的事。跨在时代夹缝中的人必定背负更多的痛楚和波澜,但会经营一番更加跌宕波澜的人生。
每个年轻人骨子里都有渴望动荡和激情的浅激素,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发挥得出来。迪恩是个让人头疼的男青年,但是却有能力笼络不止一个女人留在他身边,哪怕这些女人知道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她们;也可以让他身边的男青年对他不得不折服,赛尔在遇见迪恩之前,只是一个普通的期待成名的青年作家,但结识迪恩之后,他开始了漂泊的人生。所幸的是,赛尔并没有盲从的跟随,他们两人相见恨晚。一个羡慕别人的超然洒脱的浪荡和率性,另外一个则是佩服对方的才学。按照人的心理因素来说,我们很容易被另一个身上具备我们没有的东西的人而吸引,迪恩和赛尔便是这样,由于两人的相识,赛尔开始背起背包,决定依靠着流浪的生活来充实自己匮乏的笔墨,迪恩因为赛尔的出现,粗暴式的生活也渐渐有了些许的诗意。
民间有句俗话,穷养儿子富养女,女孩需要富贵的生活熏陶,男孩则需要打拼和摔打。但就如今的现实来看,似乎这个社会走向了畸形,已经变成了“富养儿子贵养女”。男孩们早就渐渐丧失了能够出去摔打的机会和勇气,如今看来,宛如赛尔一般的背起背包开始一边流浪一遍追求梦想的生活,已经渐渐有了传奇的韵味,这样的生活也渐渐不被长辈们认可。当看到赛尔的钱包被玛瑞露洗劫一空,旅行随即的便条本所剩无几,费力的点燃从地上捡起的一个个烟头时,忽然感觉充满了淡淡的悲壮之感。每个艺人或是作家在成名的道路上必定有过很多的艰辛岁月,成就的背后隐瞒了很多的沧桑,但是依然看到赛尔面部的坚定表情,坚持梦想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很愉快的事,所以即使充满艰辛,也会享受那个过程。而此时可以看到的,也是赛尔和之前的不同,经过漂泊和流浪,写作的激情也随之氤氲而生。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明显有很大的道理。背起背包走在旅行的大道上,闯荡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人生,但是很多人都不敢这样做,甚至还找出很多的借口来替自己的懦弱做遮掩,或者,你也可以说,你不喜欢这样的人生。其实回头想想,正是因为我们从小在千篇一律的活法中长大,物质的社会和安定的状态早就麻木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分不清自己想要什么,也让我们丧失了自己原本应该有的激情,剩下的便是面对生活的无穷的厌倦感和麻木的坚持感。我们会鄙夷那些只有享受,居无定所,漂泊不羁的生活状态,但是从内心来说,有谁不想给自己放一个长假。这也就是为什么迪恩可以吸引那么多的年轻人。
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孩子,还是让他们出去闯荡吧,不管能否成才,就算撞得头破血流,也是一种历练。赛尔的流浪写作人生尽管有过不如意,尽管最后他依旧成功,但是不管成功与否,他依旧不会留下遗憾,依旧在他的作品中,不忘提及这个浪荡的自私的江湖兄弟迪恩,哪怕迪恩最后落魄的站在他的面前,因为,迪恩早已是他流浪生活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人物,早已成为了他人生组成的一部分。
最难忘影片接近结束时候的那番情景,迪恩站在寒风萧瑟的街头,颤抖着说着,再见,我最好的兄弟,目睹着赛尔的高级轿车远去,其实,这段旅行,这段流浪人生,早就完了,赛尔功成名就,迪恩浪子回头。
曾记得玛瑞露在离开赛尔时留下的纸条上写道,再也不想继续漂泊了,也依稀记得迪恩最后说妻子原谅他了,等待他回来。在流浪这件事情上,男女的不平等仿佛有了更明显的对比。女人再渴望浪荡,再想要有一番跌宕的人生,最后逃不过回归安定的日子,最终也有害怕失去和被迫从良,尽管玛瑞露可能并不爱那个水手,哪怕她最后只是想通过此行卑微的报复一下迪恩,最后换来的也是迪恩的不削和轻描淡写的提及;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男人在外漂泊,哪怕千疮百孔,岁月也是在他身上多添加一份沧桑感,最后也依然有人愿意等待他浪子回头,就像迪恩的妻子,离别的时候再决绝,也很难承担抚养两个孩子的重担,她选择,让迪恩回来。
故事的最后,赛尔忽然间如茅塞顿开一样马不停蹄的在打字机上敲打时,仿佛看到了他无尽的感触被宣泄一样的快感。他最后还是成功了,但是,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写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流浪,那份热血沸腾,颓废不堪,但是给予自己一番奇妙的人生感悟的流浪人生。
《在路上》观后感(四):莫愁虫肆虐 且把风向观
一九四九年 挥别纽约城 只身闯世界 身无半分文
蒙大拿之秋 凉意飕飕起 那间赌场内 找到我父亲
父亲啊父亲 你去了何处 从我十岁起 就独自漂流
父亲开口说 我儿勿担忧 你父染肺疾 命怕不久矣
走过密西比 走过田纳西 走过尼加拉 何处是我家
家住梅多拉 家住特拉基 阿巴拉河畔 何处是我家
经历饥或饱 尝尽苦与甘 就如那婚姻 亲历才知味
上帝眷顾我 如我信仰他 愿你能如我 为他付真心
莫愁虫肆虐 且把风向观 跳上旧货车 挥别蒙大拿
当夜凄凉雨 父亲溘长逝 路通奥鲁斯 路通伤膝河
路通阿拉拉 何处是我家 路通奥荷马 路通艾卡戎
路通特查比 路通圣安东 何处是我家 何处是我家
《在路上》观后感(五):时代就像一面倒视镜,回放的未必是幸福!
终于有人将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 《在路上On the Road》这部名作搬上电影屏幕了,这是一部非常不好拍摄成电影的书籍,所以这么多年来还没有拍成电影版,如今,来自巴西的导演Walter Salles敢于将它拍成电影,看来这个以职业赛车为副业的赛车手对杰克·凯鲁亚克作品的狂热!
说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不得不提到他的好友,美国著名当代诗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gsberg的《嚎叫Howling and Other Poems》诗集, 作为垮掉的一代 Beat Generation的代言人人物, 他们曾经在80年代的中国改革狂潮的席卷下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文人。
《在路上》,起源于四十年代时,杰克·凯鲁亚克与他的一帮文人朋友横穿美洲大陆的经历写照。这一路上,他们干尽了那个时代不良年轻人干的事情,偷窃,吸毒,性爱,爵士乐外加诗歌,整个旅程弥漫在彼此对人生对生命都采取的一种毫不在乎、漫不经心的生活态度上。经过了几年的酝酿,杰克·凯鲁亚克于1951年4月用几天的时间狂热地打字完成了这部小说的最终版本,但在出版的时候几经磨难,到了1957年才得以出版。没想到此书一出, 以[纽约时报]以及[村声]等主流文学媒体纷纷表示了极大的赞誉,称此书为表现时代的杰作。因为此书,跨掉的一代正式出笼主流,成为了描述战后美国青年一代对时代不满的而产生的反叛行为的最佳总结。
《在路上On the Road》创延续了美国纪实文学的一种自然简洁的文风, 大家对此好坏评论不一,杰克·凯鲁亚克自己讲述,他的写作方式相当于印象派画家,将所见所闻用直观的方式纪录下来,抛弃了传统的语法与修饰,而是直观地自发地完全凭借个人感情而书写下来的纪录。对此,我很表赞同,中国作家的很多文字充满了太多的对传统语法以及写作方式的羁绊,再加上政治特有的染色与限制,能够完全发自内心呼声的作品很少。当初王塑在出来时一鸣惊人,很多文人以为他的文字非常受杰克·凯鲁亚克的影响,笔到手到, 直观地将生活经历书写出来,打动同一个时代的人心。
至今,《在路上》都被誉为100本最佳英文小说中的一本,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重要一章!其实,《在路上》对我而言,只是一部回忆八十年代末期,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当代文学从开放走向繁荣的盛况,让我们想起彼此都曾经有过的青春岁月和反叛心态,以及盲目崇拜美国跨掉一代文人的年代。
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总投资2500万美元,今年五月首先在法国首映,大概觉得欧洲更能够接受一部由纯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吧,所以美国迟迟没有上映。迄今为止,这部电影的影评一般,基本上都是觉得两个半小时的长度以一般散沙式的讲述方式描写了杰克·凯鲁亚克在四十年代横穿美洲大陆的过程,非常沉闷。其实,这本书描述的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美国历史战后出现的麦卡斯主义,对红色共产主义的惧怕、冷战时期初期等特定的时代背景下,那种放任自流、无拘无束的无政府主义生活态度成为了一个时代的青春代言,与现在的美国生活相差甚远,因此,文字上的那种狂热反映到电影中去可能就会成为莫名其妙。然而,出于对杰克·凯鲁亚克的敬礼,这部逆流而上的电影多少让我重新拾起在求学时代对美国当代文化的了解,回首往事中,亮色的青春如同电影镜头从眼前流过,带点辛酸,带点苦痛,更多地带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出来的冲动。有时候,时代就像一面倒是镜,回放的未必都是幸福。
《在路上》观后感(六):U Lost Everything。
總說那個年代噠美國人是垮掉噠一代。
但是難道現在噠美國人不是麼。
決定看這部片子是因為有Kristen Stewart和Kristen Dunst。
但沒想到我被Garrett給秒殺叻。
他噠眼神和舉止完完全全就是一個Bastard。
太帥叻。
而Kristen Stewart身上一直有一吸引人噠氣質。
神秘、青春、狂野、放蕩。
總之我喜歡她噠那種感覺。
迴歸劇情。
電影主線就是圍繞著Sal和Dean噠友誼和三年多的生活展開噠。
沒有那些粉飾噠語言和華麗辭藻。
就那樣赤裸裸噠把當時故事展現給大家。
他們迷茫沒有信仰。
註定這一生都失去叻幸福。
可是Dean似乎明白噠太晚。
等他醒悟之時。
連這一生唯一寶貴噠友誼也丟叻。
不知道他之後噠故事會怎麼樣。
祗知道那一年他在紐約噠街頭閃著淚光。
仿佛變囘那個清純懵懂噠大男孩。
可妳我都明白。
青春是一道永遠不能抹去噠傷疤。
Dean後悔自己沒有死在那個最莽撞噠17歲。
《在路上》观后感(七):让灵感抚慰写作
四年前,作家赛尔的父亲去世了。悲痛之下,他决定去西部旅行。于是,沿途的搭车男孩,去西部收秋的农民,公交车上遇到的采摘棉花的妇女,墨西哥加油站旁领着他们去妓院并且家里有大麻的小伙子,海洛因的麻醉加上酒吧里的狂欢,迪安的各个女友老婆,甚至各种性爱场景……这一起构成了赛尔在路上的经历与见闻。
一路上,不管是灯光晦暗,还是炎炎烈日,不管是隔壁有人在做爱,还是自己刚刚完成做爱,不管是路边的短暂停车休息,还是长途火车上,赛尔从来没有放弃过写作,他记录自己瞬间的灵感,甚至自己没有了烟纸笔也要去捡别人抽剩下的烟头用过的铅笔头看过的旧报纸来写,再在回到家里后系统整理。因为写作,是他真正的爱好,也是他的事业。
从影片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赛尔把旅行当作了一种经历,只是一种经历。它只有给我们留下曾经的回忆,我们也会在日常的生活中从它那里汲取养分和灵感,但它不能对生活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旅行结束后,我,依然故我,依然要完成我的工作与生活。对于赛尔,就是他的写作,与新生活。
《在路上》观后感(八):《在路上》
看这部片子用了两天。
昨天看前一个小时确实有点儿流水账的感觉,实在觉得枯燥乏味。
后来搜了一下这部片子的"历史",觉得还是想把它看完。
今天再看下一节,越看就觉得越想知道这部片子内心想表达的东西。
"跨掉的一代"。
塞尔、迪安、玛芮露这些角色都深入人心。
不能说我理解他们。但是我爱他们。
他们潇洒地找个借口就上路,疯狂地冲破道德底线,在杂乱的房间喝杯酒抽根烟就觉得是身在天堂。
就如同片中所说:“他们毫无倦意,不屑于陈词滥调,只是燃烧 燃烧 燃烧。”
多棒。
这部片子真正的主人翁应该是迪安的。
没有他就没有上路,没有他就没有疯狂的一切。
即便他的人生看起来无比的荒诞和浮躁,但是他的灵魂确是真正的安宁。
当他抛弃了发高烧的塞尔,甚至拿走了他们仅有的钱,最后再衣衫褴褛的站在曾经一起疯狂地塞尔的面前时,塞尔已经过上了主流的生活,他却依旧还在路上。
塞尔并没有载他要去的地方。
他说"再见,迪安。"而迪安的回应却是"亲爱的塞尔,我依旧爱你。"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塞尔最终挥别了他追随多年了的好友迪安。
当他们都不得不远离那路途上建立起来的深厚友谊,回归到每个人生活的轨迹中时,他们燃烧的梦想依然不能得到平息。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寻找的东西了么?他们体会到了那些渴望的感受了么?
也许,除了死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
《在路上》观后感(九):Always On the Road
首先,笔者没看过原著,只是去看了一下简介。感觉确实是不太容易视觉化的内容,不太适合改编电影,因为没什么传统的故事起因,发展,高潮和结局。而事实也确实如此,电影没有明显的戏剧冲突,可能是由于原著的关系,只是比较忠实的纪录了几个年轻人几次横穿美国大陆的经历。所以也有点流水账的感觉,再加上137分钟的片长,稍有冗长之感也在所难免。
不过影片也比较好的表现了“垮掉的一代”的迷惘,空虚,毫无目标,没有责任感,及时行乐,年少轻狂,挥霍青春,却又时而憧憬家庭和幸福安稳生活的心理状态。这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很多年轻演员卖力的表演。所有主演都完成的不错,可惜也没有谁很惊艳。但毕竟都还很年轻,所以到这个程度也不错了。
Garrett Hedlund饰演Dean,是the beat generation的典型代表,作者书里的主角。风流玩乐,漂泊不定,最终落魄的不得不向残酷现实投降。我对此人之前的印象只有《创战纪》,所以他在本片中风流不羁和迷惘彷徨的表现算是令我刮目相看。另外一位Sam Riley饰演作者Sal,主要是第一人称记叙,虽然是co-lead,但出彩的戏份不多。
暮光女算是女性角色中戏份最多的,但也只能算是配角。虽然我是暮光的低端黑,但客观的说她的表现不错,很卖力,奉献了片中一段分量很重很精彩的舞蹈。克斯汀邓斯特戏份相对少,但形象很美,还小唱了一段,歌声也挺好。她在这cast里算相对老成了,戏份对她没什么挑战,完成的也不错。
其他年轻演员就不多说了,没有太多发挥空间,毕竟角色重多,戏份比较分散。维果莫滕森大叔和艾米亚当斯戏份太少了,几乎就是客串,但即便如此,在那仅有的几分钟里的表现也很精准。还有史蒂夫客串的怪蜀黍太搞笑了,哈哈。
原声配乐和歌曲很棒,很多打击乐,使影片保持beat的节奏和氛围。摄影很美,美国大陆风光也很漂亮,这些都为影片增色不少,使得流水账的观感还算愉悦。
剧本比较琐碎,就像原著中的人物一样,一直在路上,但不知道要去哪,一直在寻找,却不知道要找什么。感觉观众只是被影片直观的展现了很多drugs,烟酒和滥交等垮掉一代的外在特征,但在内在精神层面上的挖掘如果能再深点就更好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俺听力不济,有些台词可能跟原著关系很大,而且有些文绉绉,等以后有字幕了再看应该会体会到更多。
但结尾的处理很好,如果说前面我给3星的话,结尾让我升到了4星。在经过五年横穿美国大陆的漂泊,迷惘,疯狂,享乐之后,Dean和Sal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落魄不堪的去寻找归宿,to live a real life,结束毫无目的的公路旅行,回到各自的城市。随之而来的却是前所未有的空虚和彷徨。寒夜,在纽约街头,Dean与Sal不期而遇,既是重逢,又是诀别。曾经风流不羁的Dean如今落魄不堪,而Sal早已是另一番模样。Dean含泪望着Sal离去的背影终于颤抖地说出,"Hey, Sal... I love you ever..." Sal回到家中,完成自己的著作,"...I watch the long, long skies over New Jersey.... 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I even think of Old Dean Moriarty the father we never found, 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剧本在结尾最终落脚于亲情,友情和爱,然后戛然而止。令人感动而又唏嘘不已。在经过那么多光怪陆离的不羁流浪之后,在经历过生命的激情之后,在经历过青春的燃烧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了自己在寻找什么,Family? Friends? Love.
We are always on the road, searching, searching for passion, the passion that "burns like roman candles across the night", searching for love, and searching for what love is.
《在路上》观后感(十):点上一支骆驼烟
最近感冒咳嗽,远离烟草,《在路上》这部电影却让我有点上一支骆驼烟的强烈冲动。这年头骆驼牌香烟是不好找了,还好楼下小卖部有万宝路。虽然感觉万宝路没骆驼来的那么有感觉那么应景但还是很自觉地吧嗒上了,突然想起一部电影《感谢你抽烟》里边就有一个创意,说的是在电影里植入抽烟镜头来感召亿万烟民,够歹毒! 三四根万宝路抽完电影也随之稀里糊涂地看完。个人感觉片子平白无奇,没有营造出我想象的氛围,但看完后心里却怅然若失,没有由头的有点小惆怅小伤感。又点上一支,烟消云散间才明白,骆驼再也抽不出当年的味了,当年跟一起抽骆驼的哥们们再也难相聚了,当年满脑子纯纯地崇尚凯鲁亚克金斯堡亨利米勒格瓦拉伍德斯托克文艺青年文艺范的傻逼岁月再也回不去了。
估计这部电影对于我只是过眼云烟稍纵即逝。就像当年从学校图书馆的角落里把垮掉一代们的代表作一一请出,然后胡乱扔在宿舍床头一阵就永远从我的记忆里消失了。说实在的那些书对我来讲真的没有文学上的美感。我只是觉得奇怪,那个年代二十左右的小屁孩哪来的那么多颓废,叛逆,迷茫破碎的心。他们开口就是理想人生哲学友谊,他们满嘴都是烟草酒精大嘛,他们出门就有免费车抬腿就横跨东西部纵横南北美,他们穷困潦倒流落四方也能花天酒地莺莺燕燕。他们活的没心没肺他们过的恣意妄为。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看来荒诞不经光怪陆离而对他们来说那就是他们的日子那就是他们的青春。对当年同样是小屁孩的我来说他们垮的很迷人很鲜活很有有型,有点小神往。谁没年少轻狂过,谁又没向往着试着去垮两天?
零一年上大学那会,骆驼烟对穷小子来说可是高档烟。当时骆驼还是吉林什么公司出品的国产包装货,六块钱一包,多么漂亮的屎黄色的软骆驼啊.记得当年每个月学校有三十元补助打到餐卡,一到账就颠颠的跑到食堂小卖部来上一包过过瘾。山东的稍微老点烟民都熟悉,当时抽烟的起步价是一块八的软红金,二块钱的大鸡,二块五的清香哈德门。骆驼!六块一包!奢侈品!加上是混烟够劲又是美帝国主义西部牛仔专用烟,抽烟的那么带劲啊分烟的那个拉风啊。烟民游荡在楼道,哪个哥们递上根骆驼烟那简直立马感动的当亲人看。叹,如今中华抽不出当年一块八红金烟的享受。
一哥们,上学时经常一起凑钱买烟,青岛毕业后回老家西安发展,一直未见。前几天电话,问其想念青岛海风习习乎?这哥们来了句:青岛在心里已经了无念想,恍惚从来没在青岛上过大学,而是在西安,梦里梦到我们哥几个说的全都是陕西话。我去,这哥们要过的多充实多幸福多没心没肺才能如此乐不思蜀呢,或者过的死去活来疲于奔命麻木不仁以至于心无旁骛,丫走了什么狗屎运竟是前者。
学校四年,除了翘课游荡考试攒学分打游戏拍马子外,我们还是讨论了点人生和理想的。我们有模有样地买了二手吉他,听着警察皇后枪花,淫着海子马雅可夫,死磕着希区柯克的电影,啃点尤利西斯追忆似水年华,抽着骆驼喝着崂山啤酒,有一搭没一搭的扯扯理想和未来。当时的我们就那么纯纯的以为那就是垮掉的气质的,哪怕一点点。
开口理想闭口人生,恣意尽欢在路上的那个时代让三十郎当养家糊口还房贷的我觉得妒火中烧羡慕嫉妒恨让我觉得虚无缥缈,遥远的近乎矫情。人家在该垮的时侯该垮的地方诗意的垮了,而我们这些傻逼观众,还没欣赏意淫够呢一转眼就要给孩子喂奶了,岁月蹉跎空唏嘘。也许心态真的很重要,很欣慰当我变成为城市里的一只迷失的蚂蚁的时候还能看到曾经志同道合的哥们依然走在理想的路上,至少让我这个远方的旁观者看着眼馋,觉得他们过着幸福小日子,面向心灵内心富足。 没有惊世骇俗离经叛道的土壤和资本,但内心平静富有的小伎俩我们还是要继续的。情谊之所以在继续,是因为我们还在同样的世界还欣赏同样的美好还怀有同样的理想,所以兄弟们,在你选择的路上不只你一个人在赶路,你也是在帮我欣赏你遇到的所有的美好。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组人里总有一个人被喊做胖子,总有姓马的男青年被喊做老马。总之现在的胖子按照他的表述似乎瘦成了纤细的型男,老马依然是老马群里的小马。总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分给我烟抽的兄弟,看完《在路上》甚是想念,请为我点上一支骆驼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