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歌,那流行
说起流行歌,有耳朵的应该都不会陌生。
其实我并没有把陈慧娴当作偶像,只是因为某些情愫,总想轻描淡写地为她说上几句好话而已。第一次听她的歌是《飘雪》,八年级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在校园十大歌手赛中唱的,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认识了陈慧娴。虽然她唱得挺好的,与王菲相比都丝毫不逊色,那只是在粤语的范围内。由于粤语歌曲的市场比不上国语,自然天后这位子要拱手相让了。爱听粤语歌的人,不会有人讨厌陈慧娴——或许这只是我一厢情愿。
生活作风对职业的影响一定是有的,但这种影响或好或坏,咱不能一竹篙打死一船人。例如C罗浮夸的生活作风使他的球技都带有一些浮夸的影子,但这种浮夸在一定角度来说不是坏的东西,那是他的风格,这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当今的巨星。这种东西从歌里能听出来,例如陈慧娴给我们的是一种似水柔情,温暖太太的感觉,而王菲则是另类的,艳如桃李冷若冰霜。这也是源于他们的生活作风。坏坏地畅想一下,陈慧娴适合当老婆,她的温柔体贴,令你下辈子刚出生就想和她结婚,王菲适合当情人,她极高的品味和优雅能带你走到一片辽阔天地。
一首好的流行歌,有了好的曲子,还要配上适合的歌词,对于曲子,我只能欣赏,甚至还谈不上欣赏,那我来说说流行歌词吧。当曲子定下来后,歌词就会决定歌曲的高度和意义。所以能在词界混口饭吃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听曲填词历史悠久,宋朝尤为盛行,一个多才多艺,姿容一般的妓女一定比一个稍有姿色,但不懂音律的妓女混得好。虽然多功能的妓女价钱会高一点,但嫖客的选择和我们宁愿花多一点钱去买安卓系统的手机是一样的,既然要娱乐,就要娱乐至死。
说起填词人,在我心中有两座大山,一个是宋朝的柳永,一个是中国的方文山。能写出优美而且适合的歌词文学素养要求较高,柳永是本意仕途,顺便填词,方文山是本意填词,然后真的填词。八十多天的屯田员外,令柳永看透了官场的勾心斗角,之后遁入花海,采蜜度日,他深入到社会底层,与妓女打成一片,他和普通的嫖客不同,他把她们当成朋友,他同情他们的遭遇,他醉后随意的挥毫便可能使他们红紫一时,他从来不收她们的钱,她们收不收他的钱我不甚清楚。而方文山和周杰伦互利共生的关系好像更明显,所以在我的心中,柳山会略高一些。
歌词有两种,一种是用血写出来的,一种是用汗写出来的。凡一首能感人至深的歌曲必定是用血写出来的。例如《你是我的眼》中“如果我能看得见,就能轻易地从背后,给你一个拥抱”。这一句看似简单,但一个视力正常,也从没和视力不正常的人生活过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这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无法画出一个连环**案凶手的摸样。“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这个比喻第一次听的时候彻底把我给征服了。后来了解到吴奇隆的视力障碍我才恍然大悟,毕竟用血写出的歌词颜色很深。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都证明了血染红的歌词涌动着生命原始颜色的张力。用汗写出来的歌词商业色彩很浓,没有酝酿的过程,二流歌手叫他明天早上务必把曲子填完,想不到晚上歌手的QQ邮箱里就有了一封未读邮件。这样的歌词,等汗水干了,便剩下一小撮干涩的盐。
听一首歌,就像阅读了一篇小说,看了一部电影,或目睹了生活的延展。在旋律中飞扬想象,在歌词中搏击作者的智慧和血,心灵像经历了一场缤纷的旅途,走完之后不但没有疲劳,反而能释放黏着的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