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滋事”折射了啥?
三门峡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其中卢氏县一局长因酒后滋事被免职。该局长名叫贾建涛,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局长,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文广新局局长职务。(6月16日四川在线)
近年来,官员在酒后滋事打人的事件层出不穷,也已经数见不鲜了。正是因为这些事件的“主角”都“碰巧”是国家领导干部,也“碰巧”同样是酒后荒唐出格的行为,所以备受民众关注,一度引发争议。
从这几次领导干部滋事酒后打人的行为来看,大家表面上都会以为是“酒劲”在作祟,从而导致了这些疯狂的荒唐出格的行为。然而,在笔者看来,身为领导干部如此胡作非为、目无法纪绝不是光凭一丝“酒劲”就能为之的。并且,他们当作借口的“酒劲”又是从何而来?中央执行八项规定以来,全国不少地方下发了“禁酒令”,明令禁止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倘若如此,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在视中央、地方的规定如儿戏,拒不服从?
所以,这“酒劲”的背后必定是有他们自诩的“官威”在作祟。可是,难道就因为他们是“官”,平头百姓就应该任其摆布,任他们挥动拳头而不动声色?并且,就算是抛开涉事的领导干部们公职人员的特殊身份。当遇到争议的时候,身为遵守道德法纪的公民也决然不能抡起拳头,通过暴力解决问题。更何况身为领导干部的他们,没有以身作则保持领导干部应有的形象,反而如此野蛮不堪,不仅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更加严重破坏了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最后,笔者认为,正所谓“罪不在酒而在其本性”,借着“酒劲”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绝非是“等闲之辈”,在他们挥动拳头的同时却深深的伤害了民心。所以,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亟须把如此“鼠类”逐出队伍,以维护领导干部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