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权力”也需要关进制度的“铁笼子”
在小市场,一位赶着小毛驴车的农民正在卖菜。我买他的黄瓜时,走来一个中年人,理直气壮地对农民说:“拿个塑料袋我装几根黄瓜!”农民没吭声,马上递过去,他装了些黄瓜,走人。我好奇地问农民:“那人是你什么人?”“市场收费的!刚收了费,又过来拿人家东西,啥人啊。”我听了,直替那农民生气。“你不去找管他的人说说?”“那我可不敢!”农民说。这种现象,人们唤做“小权力”。在市场上谋生计的人,是不敢招惹这种“小权力”的,只能以忍耐来掩盖心中的无奈。不然,招来的很可能就是被刁难,或是挨欺负。(6月17日,《人民日报》
如此“小权力”收费又拿东西,究竟是谁赋予的,为什么没有人去监管?为什么发生在百姓身边,却一再忍气吞声,问题发生的背后确实引人深思。
究其原因,一方面当事人的直接管辖权,让百姓服软。俗话说“县官不如县管”,百姓与市场收费员之间就是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对象,要在其管辖范围内卖菜谋生,就只有接受其“小权力”,以求在其管辖范围内平安无事。
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市场管理方的监管不力,可以说“小权力”的出现,不是个别现象,对此现象监管方应该有所觉察,为什么没有监管。由于当事人不举报,查处、取证困难,另一方面总觉得是些小事情,无非是拿点小菜,也值不了几个钱。有时就听之任之,不了了之。
令人伤心的“小权力”事情虽小,其影响却大。“小权力”伤人的背后,既有制度的不完善,也有监管的乏力,还有就是百姓维权意识的缺乏。
要让群众不受“小权力”的影响,迫切需要规范权力运行,不仅要抓“大权力”的透明、公开,也要抓“小权力”的规范约束,只有真正把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其运用,让违规者受到惩处,才能让权力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伤民心,侵害百姓权益,最终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