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断官员贪腐利益纽带,彰显党纪国法效力
昨天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一时间舆论哗然。从这些年落马的官员来看,有的人以血缘和姻缘为纽带结成“家族贪腐”,互相庇护;有的人借籍贯,助自己升迁。出来混早晚要还,伸了不该伸的手,拿了不该拿的钱,党和人民一定会让他吐出来。(凤凰网6月20日)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的衰亡总与官员失德、滥用职权、贪污渎职、官官相护有关。对此,我们党执政之初就非常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重视领导干部思想教育,避免出现历史上那种以血缘和姻缘以及地缘为纽带的违规违纪利益团伙。党章上也明确规定一个党员不论职务多高、资格多老、权力多大,都必须受到党纪的约束,违反党的纪律也必须受到党纪的处分,违反法律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从近期落马官员的查处情况来看,先有涉及各地的“石油系”贪腐案件,后有将地缘关系为纽带,以四川、江西、山西、海南为代表的集体贪腐案件,更有让人耐人寻味的“秘书系”贪腐案件。这些都直接表明当前的某些地方官员无视党纪国法,依仗所谓的关系网、利益链,在各自位置上为所欲为而肆无忌惮。这样的做法让党和国家的形象深受其害,让群众不能不对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产生怀疑。这种践踏与亵渎党的纪律与国家的法律的行径虽已被查处,暴露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笔者认为,地方的党委、组织、纪检部门的监管缺位,直接或间接对问题官员的袒护、庇护、保护,才使得一些问题官员沾沾自喜,仍敢于凌驾于党纪之上、法律之上,从而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损害。对党内的特殊党员、特殊官员,我们党应当毫不留情,一查到底。同时,对那些袒护、纵容、重用问题官员的官员也必须绳之以党籍,唯如此才重振党纪之威,重立党纪之信,才能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