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办公室要直接做“减法”不要做“加法”
党政机关腾退和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已有10个多月。期间,很多地区都清理了少则几万、多则数十万平方米的超标办公用房。然而记者近日在基层采访时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清退办公用房流于形式,甚至产生新的浪费。(6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开展清退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的重大举措。201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超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通知下发后,各级党政机关也积极落实,开展了一系列清查、腾退工作。应该说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时坚决有力,及时清退了超标准办公用房,对照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有的地方也出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
如有个别地方在清理过程中,为了达到整改要求,就在办公室内多加一张办公桌,但却无人使用,成了摆设。有的给超标的办公室打隔断,将多余面积隔成“会议室”“接待室”等。有的把空出来的办公室闲置,造成了新的浪费。比如一些单位在调整后空出了不少办公室,多则一层,少则三两间。在对多余办公用房的使用上,有的虽然挂上了“会议室”“档案室”“接待室”等牌子,但并没有人使用,因为原来的办公用房已经够用了。
如何避免清理工作不走过程,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清理工作要多做减法,不能变相搞加法,确保办公室清退工作落到实处。
多做“减法”,就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室配备使用标准,严格逗硬落实,超过标准的就调换符合标准的办公室,领导干部要带头,避免应付了事。
不做“加法”,就是对超标准的办公室,不能搞加个桌子却不加人员办公的应付式加法,或者说把办公室加个隔墙缩小面积的做法,应该是实实在在的清退出来,要牢记艰苦奋斗精神,敢于带头向享乐主义“开刀”,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确保清退工作不走过场,同时把清退好的办公室合理利用起来,特别是对一般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要给予保障,确保清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