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职岂能屡成“公关对象“?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和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他们的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新华网6月23日)
权利越是重要、越是集中的人,就越容易成为行贿之人的“公关”对象,如果这类人群不懂得拒绝诱惑,一旦忘记“人心不足蛇吞象”的祖训,忘记“千里之体溃于蚁穴”的典故,只记得对欲望无尽满足,对财富无尽索取的话,一定会身陷囹圄、万劫不复。
十八大以后,有1位副国级官员、29位省部级高官和成百上千位厅级、处级和科级干部相继落马,或因贪污受贿,或因钱权交易,或因桃色事件。落马之前他们“呼风唤雨”、全身光环、毫不避讳,落马后才懂“声泪俱下”,珍惜所有、忏悔不已。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索贿受贿;二是利用手中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券等。无数个鲜活的事例都在生动地阐述一个观点,那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从十八大“反腐号角”吹响的那一刻开始,大众就已经可以看到不久的将来,那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因为这股正义的力量让每一位国人看到了反腐工作的常态化、逗硬化、制度化。笔者期待着各地的“反腐之花”能越开越绚烂,因为正义的力量越宏大,那些见不得光的歪风邪气就会灰飞烟灭得越快,我们的社会也会风清气朗的更迅速、更彻底,公众的欢呼和掌声也会更热烈、更持久。
其实,人的思维意识本身就是个奇妙的东西,它充满无尽的可能性、变化性和塑造性,不管你曾经是否犯过错,只要知错能改,就能善莫大焉;不管你曾经如何风光,只要不断犯错,绝对万劫不复,因为挡不住诱惑,就定会是沉沦的开始。因此,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手中握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此为戒,要时刻远离贪欲之惑,否则身陷“囹圄”将是必然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