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需要有担当的干部
群众需要有担当的干部
在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担当”这个词语经常可见,成了总书记反复推崇并身体力行的一种领导行为。他反复强调“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他指出:“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人民网,6月24日)
笔者认为习总书记的“担当”精神正应了一句古话,“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古人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而纵观几千年的历史,正反两方面的镜鉴也并不鲜见:既有无数埋头苦干的人挺起民族的脊梁,也有只会“纸上谈兵”者误国误民,政府的各项工作也是这样,要敢于担当起政府的责任,深入群众,执政为民,利为民所某,而不是与民挣利。
正所谓“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群众即为水,我们党、党的干部就是舟,我们党的服务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核心,就是要让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置身于群众之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到群众中去,就是到一线去,向群众学习;就是到现场去,到诉求最真实、矛盾最集中、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向实践学习。血肉联系,既是信息的通道,也是感情的通道。掌握第一手情况,解决最实际的问题,才是真正务实之举,才是真正“有血有肉”的情感体验,这才是真正的“担当”精神。
到群众中去,要带着诚心去,带着“担当”去,轻车简从,沉下心,俯下身,为百姓办实事,谋利益。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正开着的如火如荼,广大党员干部更应深入实践习总书记的“担当”精神,以一种务实的态度投入的工作中去,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