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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成果的巩固需要内外兼修

发布时间:2023-01-07 11:29:47

  6月18日,云南省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出炉。其内容上主要集中在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执行和最风建设、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三大方面。从腐败案件的高频率、高覆盖等特性来看,整改情况的出炉除了展现了中央反腐的成果,更体现出反腐必须由表及里,内外兼修,从方法上求创新,从制度上找突破。

例如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广东省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梅州市破格提拔干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省委组织部细化了相关规定,明确了选拔标准和操作规程,针对“带病提拔”等问题,建立了常态化的倒查机制,并对相关的问题也进行了细化和要求。这些都是在制度上进行巩固反腐成果,逐渐使得法律规章成为社会管治的一种自觉要求。只有从制度上不断的进行细分,当细化的速度超过了不法分子投机的速度,那么势必就可以将“钻空子”“找篓子”的党政机关不正之风给彻底纠正过来,成为一种硬性的约束,让广大领导干部认识到越雷池之后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此外,硬性的约束有了,“软鞭子”也要跟得上,而这里的“软鞭子”指的便是社会监督的加强,社会舆论的关注,以及广大政府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和觉悟的提升。这些虽然不如制度那样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却依然可以将矛盾和腐败化于无形。所以说,当制度上用力,监督上加强,素质上整改,反腐成果才能够坚如磐石,风雨不动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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