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缘何成为涉毒“保护
公安副局长缘何成为涉毒“保护伞”?
记者23日上午从广东省禁毒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五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毒品犯罪呈捕案件数量和人数同比增长超过20%。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涉毒犯罪“保护伞”案件40件40人,其中包括汕尾市公安局前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陆宇铿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一案。(羊城晚报,6月24日)
数月来,广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无论是查处立案件数还是抓捕人数都呈现明显的增长。一方面反映广东对涉毒势力的严厉打击力度前所未有的加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地涉毒活动的猖獗。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众所周知,广东作为沿海省份和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达,文化多元,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很大,在给广东发展带来人力资源成本优势的同时也让一些流动人口聚集区鱼龙混杂,使得一些境外涉毒人员趁机混入且发展壮大,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生命和财产上的危害,这也成为广东经济发展光环下的无法忽视的阴影。广东此次扫毒竟然查出涉毒“保护伞”40人,还包括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陆宇铿。虽说官员为了贪图金钱与犯罪份子勾结、狼狈为奸的现象并不新鲜,但出现如此多的涉毒“保护伞”还是不得不让公众震惊。公安副局长缘何成为涉毒“保护伞”?
看看这位公安局副局长的行为,陆宇铿在担任陆丰市公安局长期间利用职权违法将重要毒贩林某和蔡某取保候审且收受巨额贿赂,让罪恶滔天的罪犯逃脱法律制裁。作为代表法律威严的司法机关的领导,陆宇铿将职业道德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党性抛诸脑后,完全迷失了自己,或许是党性不纯、意志不坚,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而出卖自己的职业尊严,或是陆宇铿之类的涉毒“保护伞”与毒贩只不过是相互利用,进行权与钱的交易,甚至也不排除这些“保护伞”本身就掌控着这些贩毒势力,“保护伞”之所以存在,正是缘于保护其见不得光的利益。
网友在严厉痛斥陆对党和人民的背叛,批判其自甘堕落坠入腐化贪婪深渊之时,也为其深感惋惜,为许多像陆宇铿之类的官员惋惜。实际上,涉毒“保护伞”们对于社会之危害与那些“大名鼎鼎”的毒枭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毒贩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些执法者有意放一马给自己输送利益,那不仅是对司法执行者职业尊严的践踏和羞辱,更是对党纪国法的羞辱。要防止官员成为一切犯罪势力的“保护伞”乃至帮凶,不但要各级纪检监督机关的强大监督和群众的举报,更需毫不留情最严厉的惩处这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