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非法打猎伤人案不能止于查清参与者
公职人员非法打猎伤人案不能止于查清参与者
记者16日从湖南省衡阳市了解到,引发社会关注的衡阳公职人员猎杀村妇事件查处有了最新进展,除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区分局员工肖卫东自首外,其余参与打猎的10人身份,以及乘坐车辆等情况已经查清。(11月16日 新华网)
11月9日,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发生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打猎致人死亡案,57岁村民罗运英中枪死亡。当天犯罪嫌疑人肖卫东向衡东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投案自首。随着调查的深入,其余参与打猎的10人也被一一查清。事情看似可以告一段落,但笔者认为,此事不能止于只查清参与者身份,还应进一步深挖事件背后的东西。目前看来,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解释。
其一,枪是怎么来的?据调查,双管猎枪是参与打猎人中一姓欧阳某所有。那疑问就来了,欧阳某是什么人,他可以拥有枪支?他拥有枪支的目的是什么? 还有当天打猎难道就一只枪么?11人,一只枪打猎,谁信?反正我不信。那到底还有多少只枪?还有没有隐瞒,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有答案。
其二,参与打猎11人到底都是些什么人?目前,我们只知道开枪伤人且已经自首的肖卫东是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区分局员工,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公职人员,那其他10人呢?是公职人员?还是一般普通群众?还是既有公职人员还有与其利益交织的企业经营者?毕竟投案自首者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掌管着诸多的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者。以打猎之名,企业经营者故意拉近监管者的关系也不是不可能。何必遮遮掩掩呢?
其三,到底是不是这位普通公职人员开的枪。这需要搞清楚另外10人的具体身份。看似肖卫东投案认罪,那真就是肖卫东开的枪?估计只有参与打猎的人知道答案。但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明白,一名普通公职人员是不可能有那么多人陪同打猎的。万一是黑狗偷食白狗挡灾呢?显然不能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
这虽然是笔者的个人猜测,但这未尝不代表一些看客的心声。俗话说的好,纸是包不住火的。非法持枪误伤村妇这件案子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定会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