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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人骗局得逞折射官员法纪意识欠缺

发布时间:2022-07-27 15:47:27

  丈夫被安徽省纪委带走调查,王女士想疏通关系让丈夫获释,结果被骗走146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高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任鹏宇无期徒刑。(8月10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反腐力度空前增强,一系列大案要案相继曝光,相关违法违纪人员陆续被依法严处,人民群众对此直呼大快人心。然而,极少数特权利益拥有者却采取花钱用情来 “捞人”,这种现象的出现对法治公平正义提出了挑战,而“捞人”的成本投入也让人触目惊心,比如早些年刘志军曾授意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出资4400万元找人 “捞一捞何洪达”被骗。如今,类似的情况又发生在安微,而两起事件的共同点之一就是被骗数目惊人。

  “捞人”者的心态无外乎企图通过金钱、人情等无法手段使违规违纪人员实际处罚轻于应受处罚或者不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取得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缓刑以及无罪判决、罪轻判决等目的。而某些演技高超的骗子正是掌握了捞人人群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打着形形色色的旗号,招摇撞骗,大肆敛财。

  笔者认为,“捞人”骗局之所以发生,原因主要一是受骗者相信特权不信法治,相信人情不信法纪。当自己的家人面临刑事处罚时,病急乱投医。二是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心理意识和演技水平较高。他们主要利用的就是高级官员在普通人心中的神秘感。 “捞人”者无一例外地说办事要走关系花钱,并且隔段时间还说联系上新的关键人物,需要追加费用打通关系。但“捞人”的最终结果无一例外,钱花了不少,但人依然没有着落。三是由于执法办案过程公开不够,信息不畅,如在拘留、逮捕涉案官员时,通知家属相关案件进展常常较为滞后,导致家属在一段时间内失去家人消息或不知案件实情。

  当法律不能成为伸张公平正义的工具,一些人不相信法律机关只相信私人关系,也就不足为奇。出了事,不少人首选找活动能力强的人帮忙解决,私人关系不过硬的时候,才愿“交给”法律,按程序处理。这些行为,甚至成为一些人的做事“准则”。骗子固然可恶,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时候是制度漏洞为他们行骗提供了空间。因此,提升公民法治理念、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迫在眉睫,只有人们信法、守法、用法,骗子的伎俩才不会得逞。

  作者:豫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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