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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裸官,还需完善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7 17:22:18

  深圳首个70后正局级女干部辞职,确属“裸官”。(京华时报 8月13日)

  作为深圳首个70后正局级女干部,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刘燕日前辞职引起广泛关注。媒体质疑她是因为“裸官”辞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刘燕辞职有其个人原因,但多个信源表明,刘燕确属“裸官”,其丈夫拥有海外户籍多年。

  针对“裸官”问题,中组部今年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与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不同,《管理办法》重新定义了“裸官”的概念,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管理办法》监督清理之列,并首次明确“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中组部发文精准定义“裸官”并对“裸官”采取清理措施,不仅意味着“裸官”升迁无望,而且传达了一种更加明确的信号,中央将已下定决心对“裸官”严加监管,以预防和排除腐败的风险。

  “裸官”现象,说到底反映了“裸官”们对国家的忠诚出了问题,这是一个极端严重的问题,必须进行严查。身居重要岗位,手握实权重权,老婆孩子海处定居,自己在领导岗位上腐败毫无后顾之忧。海外定居需要一大笔资金作保证,就目前我国的工资水平,一般很难做到。“裸官”多腐败是个不争的事实,清理“裸官”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让反腐更加深入。

  如何彻底治理“裸官”问题呢?那就必须出狠招。在治理“裸官”上,光有“不得将裸官列为考察对象”还远远不够。中央文件通常较为宏观,何况这只是一个“选拔作用工作条例”,而非专门的“反裸官条例”。清理“裸官”还需打好“组合拳”。首先,制定出清理“裸官”的“时间表”。其次,相关职能部门需紧密配合。再次,加强监管的力度,让全民参与构建监管的“防护网”。然后,将“清理裸官”变成检验国家工作人员“诚实指数”的“考场”,先“自觉申报”,看其“忠诚指数”,再通过“多方清理”辨别真伪。最后,在清理“裸官”前更要全方位把控官员的动向,严防查前集中“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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