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所"
探 “所”
到“监狱”看望人叫“探‘监’”或“探‘狱’”,到“看守所”看望人不能叫“探‘看’”、“探‘守’”,只能叫“探‘所’”。
一位好友上个月“进去”了,这个月宣布“逮捕”。逮捕前不许看望,逮捕后允许看望。我和妻去探“所”。
我和妻走进“由此进”的麻黑小巷子尽头,是一扇房门,房门内一名人民警察说:每人15元。妻交了30元。没有收据。此时此地看望此人,我和妻没有心情说什么。人民警察把我和妻领进房,又领到一张放着一台黑白电视机的桌子前。我说:我俩是来看望人,不是来看望电视。人民警察说:从电视机上看望人。我一听,心“顿”了一下,明白这房就是探“所”房。人民警察用手机与大概是关人的地方联系了一下,便把电视机打开。好友在电视机荧屏上露面了。我想,我和妻一定在好友那边的电视机荧屏上露面了——这可是我和妻有生以来在电视机荧屏上“亮相”的第一次!可电不作美,好友没了,荧屏一片黑暗。人民警察把电视机关了,说:等吧,什么时候来电了什么时候看望。说毕,走了。这一走,使我想起《列宁在十月》中的那沙皇警察:“过了半小时”,“又过了半小时”,“……”那是警察被工人阶级作弄,我们这是颠倒过来了。
两个小时后,人民警察来了,开开电视机,好友又上了荧屏。人民警察提给我四块一尺见方的字牌,我看了四块字牌,心虽然又一“顿”,但“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也只好把四块字牌按字的内容理好顺序。人民警察说:亮牌吧。我亮出“我们来看你”,荧屏上的好友亮出“我知道”;我亮出“家里一切很好”(我觉得作为好友的好友的我对好友亮此牌很滑稽),荧屏上的好友亮出“我知道”;我亮出“你需要什么”,荧屏上的好友亮出“不需要什么”(此时我很纳闷:好友肯定也是四块字牌,其中一块必定是此“不需要什么”,他的家人来探“所”,亮“你需要什么”,好友“需要‘什么’”也亮“不需要什么”吗?);我亮出“再见”,荧屏上的好友亮出“再见”。人民警察关了电视机,催我们走。前后不到两分钟,“所”探完了,我与妻走向探“所”房门,恰逢另一位熟人的母亲走进探“所”房门,我拦住老人:你等等。忙掏出45元钱递给人民警察:我俩陪她去。老人掏出45元钱递给我,我挡开了她的手。
我和妻轻车熟路领老人走到电视机前,人民警察忙开开电视机,递给老人那四块字牌:亮牌。老人手抖抖地拿出其中一块字牌就亮,我发现是“再见”,赶忙接过四块字牌,理好顺序,叫她依次亮下去…… 探“所”出来,我不得不惊叹高科技产品的“活用”,我不得不惊叹四块字牌的万能,我不得不惊叹人民警察的权力!
姓名 蒋国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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