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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在首,未曾消失!》

发布时间:2022-10-03 19:20:38

  正义在首,是我第一次接触QQ时,使用的第一个网名;愚鲁之人,是第一次决心要改换的网名,2012年使用至今。

  近日又一失联多年的故友,提起对“正义在首”的赞同与喜爱,与此同时,也勾起我与“正义在首”之间的些许故事。

  2003年高中毕业那年夏天,年少无知的我满腔热血,以最直白的方式,用“正义在首”当网名来赤裸裸地表达了当时内心那份强烈的情感。在自由的环境(高中一毕业,意外的简直不敢相信:家里不再管教我了,尤其是父亲,不再用他的思想方式来定我的生活,我的生活我做主,完全处于自由自在的状态,至今都怀念被父母管教的日子,更钦佩父母那颗强大的包容心)下,尽情的抒发着内心压抑已久的那份爱憎分明之感和愤世嫉俗之情。

  正义感,责任感,怜悯心和感恩之心,于我而言,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自从使用“正义在首”以后,在不受约束的生活环境里,我简直是发了疯:一方面,向我诉说我内心的那份正义感,强烈地表达我对今后人生的计划,尤其是在我知道被警校录取后;另一方面,在网上拼命的寻找“志同道合”的好友,宣扬自己的人生理想,真诚的希望“同道中人”以后共同捍卫社会正义,维护一方平安,尽最大努力去帮助那些渴求关注、需要帮助的人们,……

  也许正是由于那份疯狂,那份内心的真挚之情,我结识了一批好友,海的女儿、张淑涵、力、向茜、……,虽然现在大多失去联系,但是他们曾经表达对我思想的完全赞同和全力支持,让我内心感到温暖,且一直是我人生道路上前行的正能量。

  就像《老男孩》所言:……生活像一把无情的刻刀,改变了我们的模样,未曾绽放就要枯萎吗?……

  凭着性格耿直,内心那份爱憎分明的直白,入警几年里,跟工作拼过命,跟违法者较过真,跟领导同事叫过板……,

  曾有姐姐等人生导师劝点,过刚则断,在中庸之道的国度里,人应该是内方外圆,作为真正的男人就要刚柔并济,……。现实的滋味也让我深入领会“唇存齿亡”的道理。

  想想自己就是一介草夫,却自以为是、自不量力地一心想着君臣之事,滑稽至极!

  笨拙的我,想要立足本职,发挥应有的正能量,有效朝自己理想做些许事情,寇待解决的是修身律己。

  …………

  愚蠢鲁莽一词就是说我这样的人吧!故名愚鲁之人,以自醒!!!

  今天值班,大队辖区起雾,支队凌晨来电指示大队协助相临大队分流,需要交通管制。每次午夜铃声都会扰乱我的睡眠,故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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