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自我“亮剑”反腐不搞特殊
“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5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的这条消息再次激起千层浪。之所以说“再次”,是因为就在5月9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公之于众。10天之内,中央纪委先后公布机关内部两名厅局级领导干部落马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说,中央纪委清理门户,对当前的反腐败工作有着标志性的意义。这表明中央纪委不光“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也敢于解决内部“灯下黑”的问题。(5月9日 中纪委监察网站)
“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执纪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重拳频出。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对腐败的天然‘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正人先正己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保持监督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客观要求。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机构,在查处贪污、反对腐败,维护干部队伍形象和促进社会清风正气发挥着举足重轻的作用。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纪检干部,其使命光荣、责任大、权力大,然而犯错的机会也很大,这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势必是更大挑战和考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纪委越来越有作为,其权力也在根据现实需要不断强化,这也向纪检部门提出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问题。中纪委严惩“灯下黑”,敢于向自身亮剑,正是着眼于约束和规范纪检权力,也是继机构职能调整、巡视制度改革之后,纪检改革迈出的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