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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全诗译文及注释赏析

发布时间:2021-09-07 23:12:01

  出自先秦左丘明的《郑伯克段于鄢》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艺术特点

  1.人物个性鲜明。郑庄公老谋深算,阴险狡猾。主要表现在对自己的同胞兄弟“纵其欲而使之放,养其恶而使其成”(宋人吕祖谦语,见《东莱博议》),充分暴露共叔段的“不义”。所以当姜氏“请京”,太叔“收贰”时,他都尽量满足,并驳回大臣们的建议。但当共叔段“将袭郑”时,他先发制人,一举把他赶到了“共”,绝除后患。庄公的阴险,还表现在对待母亲明显违反原则的请求(如“请京”),也不劝阻;对待弟弟的越轨行为(如“收贰”等),从不进行教育。他是有意养成共叔段的恶性。共叔段恃宠恣肆,贪婪愚蠢。他在母亲溺爱下,恣意妄为。在得到京城后,肆意扩大势力范围,并发展到举兵起事,想夺取整个郑国。他的愚蠢表现在他只知“贪”而无一点“谋”。他丝毫不了解庄公已为他布下了天罗地网,让他“自及”,结果只落得“出奔共”的下场。姜氏这位贵妇人毫无原则观念,任性偏心。生庄公难产,就视若仇人,并且置立嫡立长的宗法制度原则于不顾,想废长立幼;没有达到目的,又为共叔段“请制”“请京”,甚至做共叔段的内应,企图灭掉庄公,与庄公毫无母子之情。

  2.叙事线索清晰。作者紧紧抓住以郑庄公为一方,以姜氏、共叔段为另一方的矛盾冲突这一线索,围绕争夺权利这一焦点安排叙事线索。第一部分(第一段)交代人物和矛盾的起因;第二部分(第二—四段)叙述矛盾冲突的发生和发展;第三部分(第五—六段)写矛盾的高潮和结局。在叙述事件经过时,有以庄公一方为主,省去了许多笔墨,使得文章不但线索清晰,而且文字简洁。

  3.写法详略得当。《郑伯克段于鄢》详写的地方有二。一是庄公一方商讨对付共叔段。庄公与祭仲、公子吕的对话写得很详,这是为了表示庄公的老谋深算,阴险狡猾;同时也交代了共叔段“举事”的经过。另一处是“掘地见母”,宣扬了儒家的“孝”道。《郑伯克段于鄢》略写的地方是姜氏为共叔段“请制”“请京”和共叔段被打败的经过。这种详略安排,有利于突出主题。

读解

  这是一个流传甚广、十分典型的兄弟相争的故事。

  人们常用“亲如兄弟”来形容亲情的深厚,也用“亲兄弟,明算帐”来说明亲情和利益冲突之间的关系。我们凭自己的生活体验深知,亲情在很多时候是脆弱的,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亲情远远不足以化解由利益导致的矛盾冲突。

  当然,兄弟相争,并非完全没有是非曲直,并非完全没有正 义、真理的存在。比如,郑庄公与共叔段的权位之争,按传统观 念,长子是王位天然的继承者,是“天理”,不容有违背。这样, 郑庄公就代表了合理的、正当的一方,而共叔段夺取王位的图谋, 便是不合理的、不正当的。

  代表合理的、正义的一方,往往充满“正气”,可以慷慨陈辞。 鸣鼓攻之,可以稳坐如山,居高临下,所以郑庄公才可以自豪地、 以先知的口吻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抛开这个故事不论,‘多行不义,必自毙”也算是一条普遍真 理,正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样。几乎可以说,古往今来,凡是作恶的人,搞阴谋诡计的人,违法乱纪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是,如果坐着等待结果的到来,等待作恶者“自毙”,显然是愚蠢的,无异于自己坐以待毙,很可能让作恶者占尽了风光好处。我们要相信毛主席说过的:“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所以,与其坐以待毙, 不如起而对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么说来,以恶抗恶,以暴力抗恶,以阴谋诡计对阴谋诡计, 在一定范围内便是合理的事。真理、道义总得以某种方式来加以捍卫,对真理、道义的信念,总不能替代实际有效的行动,就好 比强盗闯进我们家里,是不可能凭借善良的愿望和对正义的信念 来阻止强盗的抢劫的。唯有拿起武器,同强盗搏斗,把强盗赶出家门去,才是用行动来维护自己的信念,因而真理、正义才可能 得到证明,得到捍卫。

  儒家传统一直是主张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的。在内心承认的真理,在思想和言论中确信原则,必须用实际行动来加以体现,让真理、原则变成行动 的指南。如果能做到这样,不溢、恶行、阴谋等等,就既不是可怕的猛兽,也不是不可战胜和征服的。关键不在对方,而在自己是否能挺身而出,以及如何挺身而出,从而让东风压倒西风。

创作背景

  

  春秋时期,周王室逐渐衰微,各诸侯国之间开始了互相兼并的战争,各国内部统治者之间争夺权势的斗争也加剧起来。隐公之年(公元前772年),郑国国君之弟公叔段,谋划夺取哥哥郑庄公的君位,庄公发现后,巧施心计,采取欲擒故纵的手段,诱使共叔段得寸进尺,愈加骄横,然后在鄢地打败了公叔段,使他“出奔”。

作者简介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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