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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其二

发布时间:2022-07-12 11:01:48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
作者简介

  王庭珪(1079~1171)字民瞻,自号泸溪老人、泸溪真逸,吉州安福(今属江西)人。性伉厉,为诗雄浑。乾道八年(1172)病逝,终年92岁,去世后葬于安福县山庄乡下沙村长甫村后山腰,胡铨撰写墓志铭碑。王庭珪是两宋之交的重要诗人。他个性刚直,辞官归隐,曾因诗送胡铨而被贬辰州。靖康之变而后他表现出对国家忧患和民生疾苦的极大关注,有着强烈的爱国情感,诗文词创作都取得了较高成就。


创作背景

  《送胡邦衡之贬所》作于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胡邦衡反对秦桧的妥协投降政策,上书高宗请斩秦桧,秦桧大怒将胡邦衡贬往新州(在南海边)欲置之于死地。据岳珂《程史》载“胡忠简铨既以乞斩秦桧掇新州之祸,直声震天壤,一时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与立谈,独王卢溪庭玮诗而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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