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

位置:首页 > 诗歌 > 古诗文

挽复庵第一律

发布时间:2023-11-24 01:52:28

  髫龀相依已二毛,当年荼苦叹同遭。一从有阙廑匕补,几为无聊眷眷劳。

  浩兴只遗山僻,闲情空忆啸歌豪。分飞雁影归何日,漫把相思付短毫。


作者简介

  李桢,字维卿,号克庵,安化(今甘肃省庆城县)人。明穆宗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初任高平县知县,后调回朝廷任御史。明神宗万历初年,傅应桢因向神宗皇帝直言上书,招致神宗皇帝震怒,下诏书将傅关进监狱。李桢会同御史乔岩、给事中徐贞明,相联拥人监狱看护傅,又引起神宗皇帝的不快,按同罪论处,被贬为长芦盐运司知事。后相继调迁为归德推官、礼部主事、顺天府府丞。

诗歌相关阅读

诗歌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