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唐代高适的《送董判官》
此首赠别诗,不写惜别之情,多激励慰勉之词,是天宝十一载(752),高适在长安所作。
高适是我国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世称“高常侍”。 作品收录于《高常侍集》。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其诗作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