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去游荡
前几年高二那会儿,很喜欢看书,那时候父母也不让我花太多时间在看课外书上,我就喜欢看语文作业上的阅读理解,一篇文章够我回味好几天的。此刻想来,虽然幼稚,却是那个年华不可多得的财富。首次接触到《活着》也是在一篇阅读理解里,选取的是福贵买牛的片段,是整本书的最后几段,就是这最后几段,我当时就想着,上了大学我必须要把这本书给看了。此刻看完了它,竟然有一种圆梦的骄傲感。
高考刚结束那会儿,我背着包就开始了“浪迹天涯”的旅行,到处跑,恨不得一个暑假环游整个中国,把十几年没看过的,没玩过的通通体验的一次,但这心里吧,总是虚虚的。上了大学也一年了,一向没机会读书,刚好这几天暴雨,空气清新有余,我就去图书馆逛逛,《活着》就在书架的中间,一排的黑色,我从没觉得黑色竟然能够这么的庄重。
就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有幸读到了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作品。[由www.telnote.cn整理]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儿子,生下来就是少爷的命,《红楼梦》里的薛宝钗曾说过:“世上难得的是富贵,又难得的是闲散,两者再不可兼有。”福贵就是宝玉的命,当了半辈子的富贵闲人,到处招惹是非,甚至吃喝嫖赌,把纨绔子弟(这样写绝对没有仇富心理)所有的恶俗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最终败光了祖宗积攒了几辈子的家产,父亲卖了祖宅,卖了地契,换来的钱装在篓子里,让福贵自己挑到赌坊。福贵从那以后决心改过自新,但是真的太晚了,他输掉的还有他半辈子的光阴。徐老爷说:“徐家出了两个不孝子。”话里满是风霜。
徐老爷死相很惨,死的场景滑稽又心酸。
福贵有一个好媳妇家珍,这就应是他唯一能宽慰自己的地方,他的好媳妇给他生了一个好儿子有庆,和一个好女儿凤霞。家珍对他不离不弃,即便是最后查出得了软骨病,也要拄着拐杖到外面跪着给一家人刨野菜
福贵的一生说来也传奇,当过小少爷,下田干过活,娶了个漂亮的贤妻良母,有一双懂事孝顺的儿女,帮国民党卖过命,被共产党救过命。命运又好像和他开了个巨大的玩笑,兜兜转转之后,一切又回到只有他一个人。他亲手埋葬了他的父亲,妻子,儿女,女婿,外孙,以儿子,丈夫,父亲,岳父,外公的身份。晚年的他,买了一头老牛,一个人,一头牛,一辈子。
每一本书都有印象最深的地方,而《活着》,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有庆死的那一节,有庆死于一场医疗事故,毫无征兆的,福贵被告知了自己的儿子死在了医院,他还不信,跌跌撞撞的跑到医院,看到的却是躺着的死人。他发了疯,在医院里就嚷嚷着要杀人,他的内心绝望到了极致,十几年的打磨,若不是遇到了痛心疾首的事,他又怎样会失去理智?一个做父亲的,儿子莫名其妙的就死了,甚至下午还活蹦乱跳,这样的心里落差,又有多少人能够承受?他还要压抑着过度的悲痛,不在病中的家珍面前说这件事,而他,每一天晚上都会去村西——那个埋葬了他的父母和儿子的地方,吹着冷风到半夜,擦干满脸的泪水,打起精神回到家中。正是余华看似平凡朴实的文字,却一字一句都是血啊!
《楚乔传》里的楚乔说:“活着,哪怕像狗一样的活着,只有活着,才有无限的可能。”很多人都说自己不怕死,可到底有多少人真的赤条条的,没有牵挂的不怕死吗?人,活着的时候,根本不明白“死”意味着什么,鲁迅说过:杯具,就是把我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对福贵而言,或者对我们所有人类而言,价值,不都是在活着的时候去创造的吗?有谁会愿意把自己一次的人生活的像杯具?
福贵牵着和他一样蹒跚的老牛,迎着晚霞,慢慢的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中,嘴中念叨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当和尚……
我突然有一个很荒唐的问题,福贵此刻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