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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不曾饶过岁月

发布时间:2024-08-09 10:26:15

  天气燥热,昏昏欲睡的英语课堂,最想要一阵清风。讲台上的老师用一口流利的英文,说着关于迈克尔·杰克逊的传奇,是一个望尘莫及的传奇。我也曾崇拜并且一度想成为这样的传奇。为了成为这样的传奇,我疯魔过,我不认输。我渴望过当歌手,也曾狂热得守着一个画家梦,回首看来,不过是为年少天真,找一个理由度过漫漫无知岁月。

  高中时代,我爱读王国维人尽皆知。装得像个文艺青年,张扬得只看得上自己的文字。直到大学里一堂古文课,重提静安先生的“三重境界”,竟潸然。才知从前,自己是读不懂王静安的。

  就在几个月以前,我还以桀骜的姿态说着,青春应该用来荒唐,最美的年华里就应该塞满梦想爱情,有烟、有酒,有恋爱。我认为自己孤独。这孤独源于我变幻莫测的感情,有过深陷其中的暗恋,也有过如胶似漆的热恋。结局却是谁都懂的,暗恋总是得不到成全,而恋爱最终也有分离。正是应了那一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却有恃无恐”。

  我不爱暗恋,但爱她,爱听她听过的歌,爱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爱抽她喜欢的烟,也爱喝她赞美过的酒。所以她成了最难忘的人。我爱热恋,爱那个刻进我骨子里的女人,我的身上甚至停留着她的影子,如梦似幻,就算分开了,我的幻觉里却仍有她的体香。

  诗人汪国真,三百多页的诗集,陪了我好几个失恋后完整的夜。

  风欺过/大树依然存在

  有人视爱情为信仰,有人只爱自己,自负盈亏,眼泪流给自己看。

  我是不服输的,逞强,是因为实在上了心。大学里最喜欢的地方,莫过于宿舍门外的小小阳台,多少次从这里点燃一根又一根烟,找回自己,又迷失自己。一直爱听陈粒,有时听得懂,有时听不懂。就安安静静听歌,旋律与内心相碰撞,有共鸣,有泪。有时我会把自己最脆弱的样子拿出来示人,以暴躁的方式。往往发了脾气还逞强。

  是老人们常说岁月不饶人,我笑问自己,何曾饶过岁月。往后的年复一年,岁月在我的眼角或者头发上添一点痕迹,又如何。我深知,自负,是性格上的缺陷而不是个性,有多少人劝我改吧、改吧,却改不掉。我亦有自己的原则与底线。爱过不后悔,也做过委曲求全的事,也曾伤人伤己。都说是因果报应。

  认识一个年长我三十来岁的女人,是成熟的女人,也是成功的女人。她爱听故事,我就把我的故事讲给她听。她听完,说我不信命,跟命斗。难道我该信命吗,或许是因为还没有到她的年纪,便不甘心相信命运。

  一直都有剪短头发的冲动,这一次索性去理发店推成了平头。理发师的小哥说,剪了那么多年的头发了,从没出过汗,替你推一次平头,却出了两身汗。明明长发飘飘及腰,为什么要推掉呢。小哥又笑问,看来你没有男朋友吧,你要是有男朋友,非得跟你分手不可。只记得我莫名其妙地答了一句,求之不得。后来和很多人一起出去玩,有个不怎么熟悉的朋友对着我的头发猜了半天,是失恋吗?

  不全是因为失恋吧。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一个大如豆的清晨,我熬了一整个夜,终于把自己灌成醉醺醺的样子,说什么、做什么都无关紧要,想见她,罢了。即使后来所有雨倾盆的日子,我都用来怀念她,即使我多愁善感,偶尔嬉笑怒骂,但我一直都知道,从起初就知道,这是一段无结果的恋爱,我选择了她,就必须承受失恋。只因我和她一样,都是女生。

  更多是为自己着想,怕是没有人会喜欢上推了平头的姑娘。一个人的清净,好让我捡回半年来被荒废的诗文,一堆又一堆缩在墙角的稿纸,总算有时间搭理它们了。前一阵听好妹妹乐队的电台,说到热恋期的秦昊是写不出新歌的。而热恋期的我,也是写不出什么文章的,于是很羡慕一些情话,譬如沈从文先生那句“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好年龄的人”,又譬如胡兰成说过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诸如此类,我只能空有嫉妒。记得我曾绞尽脑汁作过一篇情诗,也记得自己欠下一封未完成的情书。

  我也是爱折腾的,青春有诗有酒不够,还要有她有梦。时光匆忙,我的脚步亦匆忙,我一路追赶着,追赶着眼前的亲情、远去的爱情和迷茫茫的未来,鞍马劳顿,迷途不返,只知自己从未饶过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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