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流不息——青春红河(上)
一直住在这条红河边,却一直未曾亲眼去看过它,它在我的想象中,不是那么的清澈,但应该很宽广,应该在奔腾,而且应该有厚重璀璨的色泽流向外面。
我自小从北来到南,在这里成长。
记忆中能想起来的第一个画面是一个叫圭山的地方,那是一个在现在看来并不大的乡村,但却有一个在当时看来很精致的公园,每次上学都要路过它,我念书的地方叫“圭山子弟小学”,学校有一扇大铁门,门外每天上学放学都有一些老太太摆着简陋的摊子卖些用塑料袋装着的凉面条或是炸土豆,伴上一些简单的佐料,这对从小既不爱吃肉也不爱吃绿色食品的我几乎是种享受,奶奶告诉我那不干净,而我经常趁着奶奶没有来接我放学用兜里来之不易的一两毛钱偷偷地去买那么一塑料袋凉面条,然后左顾右盼的吃了它,有时还要贪婪地去舔一舔袋底的汤汁。还有就是在楼下不远处的一家牛肉米线店,我每次跟着爷爷去吃的时候,总说我不要什么葱姜蒜,也不要牛肉,就要一碗牛肉汤泡上米线,然后抖几颗花椒,非常满足的吃了它。现在看来未免可笑,只是当时认知的东西太少了,这样对未经世事的我来说已是一种享受,因为至今我依然在用味觉思念那个时候的种种心情。
我的班级就在大铁门进去的第一间教室,因为只在那念了学前班,同学已经想不起来了,我能想起来的是当时已经满头银发的陈老师,就连她的样子也只能回忆起那头银发,还有对我从小就不好的数学批评的嘴角。父亲从小很重视我的成绩,因为当时的交通并不发达,父亲和母亲在另一个叫金马的地方上班,他们每周六要从金马坐客车来到圭山看我,然后辅导我的学习,带着我玩一玩,周天又坐着客车回去金马,我似乎因为这种经历还有似乎与生俱来的感性从小就对这些人情世故有着敏锐的感知,我虽然记不清每次父母临别时我有没有抓住衣角挽留,但我记得父亲在阳台抱着我说话,而我将头扭向一边流泪不语的画面,也或许因为这个情景多了,我在这待满一年后,父亲便将我也带到了金马,到了另一个乡村。我记得还有这么一个画面,是父亲拿着我语数双百的期末试卷,到陈老师家里说了些什么,应是在了解我的学习情况,然后便告别了圭山,并在记忆中在那不久后的某个时刻听说陈老师已逝世了,我似乎那个时候便有了对生离死别的感知。
在金马的日子记得的是当时一年级,每天早上就得六点起床,走将近两公里的路程去到学校,当时年纪小,步子也小,总感觉走了很久很久,而且村里的路边没有路灯,冬天的时候起来非常困顿,就摸着黑去上学,爸妈又得上班,没法送我,我每天走到快到学校的时候,有老太太在路边架起个简单的炉子,上面放着个烤盘,我买两个烧饵块抹上一些辣酱,边走边吃,很香很香。然后到“新民小学”的教室里上课,早上五节课,下午五节课,二年级开始便要开始上晚自习,乡村里可能现在很多地方也还是这样,越落后的地方越发的用这种勤能补拙的方式去努力,就像很多穷困的地方,反而越发的想着多生几个孩子,把那种希望的份数加多,实则却也增加了不少的负担,当时的我就对独生子女这个概念很清晰,因为我的很多同学都有些兄弟姐妹。好在村里的孩子其实比起城里的孩子要质朴的许多,每天的乐趣也就是课间课后拉一根皮筋跳跳高,或是用两个胶布圈儿弹一弹,教室外放着一张乒乓球桌,当时的我们甚至不知道这桌子中间为什么会拉起一条横杠,因为没有人进行这种“很新颖”的活动。然而其实当时的上课氛围是我至今都在怀念的,一个老师任语文、数学、社会自然好几门学科,那种尴尬是当有老师用普通话上第一节课,所有的同学都会因为这种其实理所当然的事而发笑,因为之前的老师好像都在用方言来教书,但同学们没有因为这种不适应而排斥,并都在认真的听,当时所有的孩子上课都挺直了腰板,两只手要么背在身后,要么叠放在桌上,我的汉语拼音学的很好,普通话也还过得去,这跟父亲母亲一直说普通话还有在村里的学习是密不可分的,而且我似乎有一张容易让人信赖的脸,回顾我的学校生涯,我往往容易被班主任一眼相中成为班长,我说过我其实挺怀念那个时候的状态,小小的村子里,没那么多喧嚣。只是父亲母亲很在意这样的状态,我还记得把我送进学校去念书时父亲特地问我的班主任会不会打学生。就这样过了两年,我念到二年级结束,我的口音貌似也从圭山音变成了金马音,父亲和母亲还是决定把我转学,为了给我提供一个好一些的学习环境。
于是我又转学了,父亲和母亲这样算是“孟母三迁”一般的努力,父亲和母亲当时东拼西凑在弥勒买下了房子,使我来到了度过我余下小学、初中、高中的地方——弥勒,我至今都忘不了我当时的那种心情,原来街道可以这么宽,原来楼可以这么高,原来一个地方可以这么的大,这对当时的我有很大的冲击,就像郭靖刚刚从大漠到了中原一样的欣喜,它让我想着那么更加外面的世界又是怎样的,但我不知道城里的学校是怎样的,我怀着这样一种小心翼翼的心情到了“弥阳一小”,并且当时的制度来说,我还是一个“借读生”,我知道父亲又要付一笔额外的开支供我在这念书,我依旧挺直腰板,将双手老实的叠放在桌上去上课,当时我强烈的自尊心告诉我同学们异样的眼光里还包含着嘲笑,但我没有计较,也没有向谁说,我清晰的记得在转学一周后我被老师点名为班长,继续着我的“领导事业”,并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受到了老师的表扬,然后我心里告诉自己,我被老师认可了。接下来便是同学了,坐在我后面一个同学不知怀着怎样的心情,将钢笔里的墨水喷到了我的后背,当我发现之后,我极其愤怒而不顾什么规矩的对其大打出手,并且我赢了,后来老师知道了整件事的原委后理解了我,还让我将衣服换下让他拿去洗干净,那是一件红色的长袖T恤,我当场就脱下扔给了他,并且光着上身从学校走回了家,这件事至今让我觉得自己就是个性情中人,并且告诉了我,做正义的事、有理的事是对的。也是那三拳两脚脱衣一甩,似乎我就染上了武侠小说里豪杰的色彩。
只是我又回到了一周或更长时间才能见一次父亲和母亲的状态,可能随着自己慢慢长大,其实我是在乎这件事的,每天上学和放学,路上都会充满接送孩子的车辆和家长,而我每天需要自己回家,我还没有带伞的习惯,到了下雨天,就需要冒雨回家,那个时候让我心里有了种悲情,还好当时开始青涩的女同学总会在路上“接济”我,就是这样,我用还算不错的成绩混完了小学。可能因为这样的个人经历,让我从小就有对事情极其感性的认知。
这段时间,让我初出江湖的气概,有了悲欢离合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