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你热爱生活的样子
01
认识程乾,是在苏州甪直古镇。当时,我和露露正闲逛古镇,她还没拍过古装照,于是便想找一家古装摄影店拍些照片留念。
穿好汉服,刚巧陈乾和他朋友进来,正巧也想挑一套服饰拍照,都是年轻人,没几句话就熟络了,索性四个人一起留念了几张。
临走时,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他还把用手机拍的照片发给了我。
不过,后来我还是忘记保存,把那些照片给弄丢了,只有洗出来的一张合照仍摆在家里。
无意中闲聊,我才知道程乾毕业之后,就去了一家工厂做技工,工作虽并不是他最喜欢的,但也并不算太坏,跟很多人一样每天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虽然仅一面之缘,但他身上不同于其他年轻人的活力让我记住了他。
他酷爱自行车,每逢休息就骑车去周边城市,一年时间就把无锡昆山苏州南京等周边城市骑完了,五一和国庆之类的小长假,别人都挤破脑袋往旅游景区钻,他却和朋友骑上单车,潇洒地去省外城市溜达,留给别人一个矫健而帅气的背影。
因为热爱骑行,他参加过不少自行车比赛,也拿过很多大大小小的奖项,但一眼望去,最吸引你的永远是他脸上的自信和温暖的笑容。
前年,他和几个朋友从江南骑行去云南,计划从云南走滇藏线去拉萨。一路上,他们且行且高歌,用顽强的意志去征服一座座大山,在寒酸的小客栈里烧烤喝酒唱歌,在杳无人烟的公路上,一行人和一辆辆单车,用快乐的身影去拥抱大自然和生活。
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又返回了城市。在冰冷的钢筋水泥的房子里,在坚硬的柏油马路上,在日复一日的匆匆人海中,他们都太渺小了,但他们却用自己热爱的方式生活着,每天都活力满满,那么自信,又那么可爱。
前几日,程乾发微信说他要结婚了,我嚷着说要听故事,他竟然还害羞了。
02
很喜欢在广州认识的一个姑娘。
我喜欢叫她塔塔,一名普通办公室白领,28岁,仍跟18岁的小女生一样活泼开朗,没有一点因为年龄而带来困惑和牢骚。
她的出租屋简直是一个小型收藏馆。因为南方人普遍爱喝茶,她又有收藏茶具的习惯,所以小小的房间里竟摆放了不下五套精致茶具。
另外,她还是一个狂热的手工爱好者,各种绣品,她设计的布艺小挎包,还有市面上已经消失的布料,被整齐地叠放在一个个小匣子里。
塔塔又是一个极大方的人,每逢朋友来家中小坐,她必煮上上好的茶叶款待,她设计的各种绣花手帕,布包之类,朋友若是喜欢,也都分文不取地送给她们。因此,她有很好的人缘,但也经常会被朋友占些小便宜,她多数会一笑了之。
塔塔也很喜欢户外,我跟她去玩过一次短线路的出行,徒步15公里穿越海岸线。
在路上闲聊起来,才知道原来几个月前,她已经参加过珠海的8小时50公里的徒步,不由得对她佩服起来。
她比我大5岁,却丝毫感觉不到年龄的差距,两个人一边拍风景,一边嘻嘻哈哈地讲各种趣事,仿佛认识了很多年。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正等红绿灯,她突然用手轻轻拂过我的脸,略带调戏地说:“你看这肤色多健康啊,没有一颗痘痘。”我愣了一下,随即大笑,一把搂过她的肩膀。
工作的闲暇之余,她喝茶做手工,每个月必然要去一趟户外。要么是登山,要么是看海,要么就是穿越羊肠小道,听风赏花看云霞满天。
问起她对男人的看法,她随口说:这种事情看缘分。
对啊,当你生活得很好的时候,另一人若出现,对你只会是锦上添花的效果。他来,无非你吃饭的时候多一副碗筷,把爱一盏茶,爱一幅手工的时间,再抽出一些时间来爱他,他不来,你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爱着点滴的生活。
我喜欢这样通透的姑娘,知道自己爱什么,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并且热爱也享受生活。
03
早上六点准时爬起来去跑步,吃早饭的空余,打开手机,听凉凉每日准时地读英文情诗,然后出门上班。
周末闲暇,半躺在床上看书,听欢快的小语种音乐。房顶阳光灿烂的时候,带上一本书,或者闭上眼睛,在房顶上懒洋洋地晒太阳。
黄昏时分,罗从南京出差回来,画了淡妆,去地铁站接他。
认识罗很多年,那时他失恋,找我写一篇关于他初恋的文章,就这么认识了。接他时,他还开玩笑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不担心我是张牙舞爪的大坏蛋吗。
我笑了。
一起吃了晚饭,两个人走了几条街,他说他的工作生活,说他已经订婚的女友前不久跟游戏里一个男生跑了,我安静听着,有时也会感慨几句。
末了,他问:你一个人在这里不会孤单吗?
我笑了笑:怎么可能不孤单,不过是找了些事情打发时间。
生活是什么?不过就是各种酸甜苦辣咸,还有你不想去面对的世俗和现实,可是大多时候逃避都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既然逃避不了,不如干脆就接受它,然后做些微小的改变,让生活除了每日的腐朽和乏味之外,多出一些美好和可爱。
有人在沉重的生活和工作面前,早已丢失自我,狼狈不堪地存活着,也有人从容不迫地面对世俗压力,仍能保持自己的喜好,让心底的小欢喜,去冲淡世间的不如意。
一万个人有一万种活法,但你热爱生活的样子真的好可爱,让人不由自主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