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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青花旗袍

发布时间:2024-08-17 18:52:56

  “,还好吗?我回西安了,想见你,穿上那件青花旗袍吧!”

  一个意外的电话把我沉寂的心重新撩动,是林风打来的,一个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的人,还是那么霸气,容不得别人反抗,命令一般把自己的想法滔滔而出。

  接到林风电话的时候,窗外正下着细雨,四月的渭水河畔依然宛若烟雨江南,淅淅沥沥的雨滴落在窗前,不远处有着一对对的恋人们撑着伞漫步雨中……

  想起那年与林风一起漫步在曲江春晓园的情景,一把浅粉色的小伞下,我一袭素雅的青花瓷旗袍,轻轻依偎着他的肩,穿过小桥,走在樱花缤纷的小路上,我以为我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日子一晃,十年而过。十年前的故事只能在梦里一遍遍地浮现……

  那个时候,我上大三,是个文静有些薄凉的女子,从不喜欢与陌生人交谈,可是倍加的信任他;林风是电子科大通讯系的本科大四毕业生,也是我同宿舍女孩子的“表哥”。大家都知道林风喜欢我,说我是个幸福的小女人,而我也愿意接受这样的羡慕,在我们营造的爱情世界里忘乎所以。

  有一天,林风说,要送一个东西。他带着我跑遍了整个西安市,在一个旧巷子的拐角处,找到一家旗袍店,在那里为我买了一件青花旗袍。这家店即将拆迁,东西倒不贵,质量也不错。

  我穿上它,在镜子前左右晃晃,一边的林风夸赞不停:“美极了,真美……”

  一袭柔软顺滑的黑发如瀑布般披散至腰间,凹凸有致的服饰设计把我的身材衬托的恰到好处,膝下开叉裸露的白皙小腿若隐若现,镜中的我恍若走在江南的丁香女子,眉宇间还飘散着淡淡的惆怅。这是林风给我最美的评价。

  四月的西安,樱花在曲江春晓园里烂漫,我挽着林风的手臂,穿着那件他送我的青花旗袍,走在纷乱的樱花雨中,把爱情绵延……走过每一处,总会有目光投来;或者转身,依然会有不经意间回眸的尴尬。

  我迷恋着青花瓷,只因林风喜欢。他说这么美丽而神秘的青花图案,只有穿在我这样的才女身上才能彰显气韵。习惯听从他的安排,即便是命令,也容不得我拒绝。

  很快,七月的流火便把西安重重包围,即便是西北也一样的炎热,而我依然会在周末去见林风的时候穿上那件旗袍,尽管我热的要死。那个时候,我问林风,“毕业了,我们怎么办?”

  林风说:“我是学通讯的,能在西安找到很不错的工作,我养你呀!”

  “我才不要你养呢?我又不是没长手。”

  我心里很清楚,我是专科,留不到西安的,毕业的前夕,档案早已被渭南市调回分到了教育系统。为了留到西安,我背着父母不去教育局报到,在西安一家私营企业找了份文秘的工作。这样,我就可以和林风在一起了。

  突然有一天,林风告诉我:“雨,我要去北京发展,西安太小了,你等着我回来接你。”和原来一样,不允许我有半点质疑,他的话亦是命令。后来,他走了,听说他“表妹”也一起去了,因为他的这个“表妹”——我的同学是个有背景的女子,她父亲是林风父母的领导。

  半年后,我离开了西安,回到了我中学时候的母校,在这里我安静薄凉的亦如从前。很多同事和长辈都会给我介绍对象,我只是莞尔一笑。

  再后来,听说林风结婚了,取了他“表妹”。

  已经到了28岁的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爱人,我的中学同学。他长相很普通,有着普通的工作,对我没有浪漫的甜言蜜语,却倍加珍爱。总是那句话:“要玫瑰做什么?我的任务就是把你养胖。”他怎知道,我这样的苗条身材是林风最喜欢的,一尺八的腰围只为穿上那件青花旗袍。

  平静安稳的日子一天天走过,林风于我而言,是记忆里永远的伤,我不敢去触摸,怕结好的痂会重新发炎。很多时候,我习惯用笔书写流年,无论每一个人还是每一件事,我都怀着感恩的心去对待,想缔造一份生活的明媚给自己。工作忙碌的时候,我常常会忘记了吃饭,和孩子们在一起,我幸福而开朗着,不再是以前那个薄凉的惆怅女子;闲暇的时候,读读书,写写字,同事都夸我小有才气。

  而那件青花旗袍,一直被我潜藏在箱子底下,也早已染上了岁月的味道。

  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我想我一定会满足这样的生活到老。或许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抚平,只是搁浅。当林风的影子重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平静的湖面依然会泛起波澜。

  我收拾从前的东西,把那件青花旗袍从箱子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虽然十年了,但我的身材依然没变,真是天意吗?我穿上那件青花旗袍,走在四月的春光里,去赴林风的千里之约。一路忐忑不安,林风变了吗?什么样子了?

  见到林风,一切预想都是枉然。自然到像是亲人见面,他西装革履,风度依然翩翩,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眉宇间淡淡的细纹,有了男人的沧桑美。他第一眼看到我,便说:“雨,你还是那么美,不,比以前更美,多了韵味。”

  和林风走在雁塔广场,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长发,想起了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以前经常在一起合唱,而今听他唱,虽然嗓音不如从前,依旧令我痴迷。林风告诉我,和“表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合,去年离婚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忘初恋。

  雁塔广场是后来才修建的,先前的曲江春晓园已经改建了,我也十年了没来过这里,变化的也早已找不到原来的旧模样。是呀,有些东西一经光阴,面目全非。青花很美,可世人究竟有几人能懂得它的内涵?庸俗的世人只知道它能卖个好价钱。

  一路上,林风的眼神总是盯着我的旗袍,一点闲暇的余光也不给其它风景,自然对周围的环境变化也无太大关注。

  我的心幸福地跳跃着,仿佛爱情又如从前般明艳,早已忘记了林风走的时候,深深扎进我心口的针还未拔出,也许已经随着他的回来融化在骨髓里了。

  那晚,林风送我回家。他打开车门,我下车的一刹那,一不小心高跟鞋踩歪了,旗袍一下子挂在了车门的扶手上,居然划破了我的丝袜,弄痛了腿。只见林风急忙扶起我,遗憾的一声接着一声说:“可惜呀,旗袍破了。”他却不知道,我的腿和脚此刻真的很痛。

  我一瘸一拐的回到家,打开门,爱人迎面而来,看到我的样子,心疼的说:“怎么搞的?脚崴了。”

  我坐在沙发上,褪去丝袜,看到了白皙的小腿上,分明红红的血痕,而且还不断地向外渗血。爱人替我用热水洗脚,一边处理着伤口一边怪嗔的说:“以后晚上出去,别这样爱臭美了,穿上衣裤和运动鞋,安全。”他的手很轻很柔,居然也如此细致,我一直认为他是粗俗的人。

  我的脚一个星期以后好了,可腿上的疤痕依然在。林风一个星期也没有打过电话,或许他刚回来很忙。

  等我再接到林风的电话已经是半个月后了,他说:“雨,想你了,周末下班,我去接你。”一瞬间停顿后,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这个周末,我要和老公去看妈妈。”挂了林风的电话,我的心里似乎有一种轻松感,就像五月的风,吹到脸上是柔软的。

  有一段时间,我不再穿旗袍了。慢慢地,腿上的伤痕也完全的愈合了。

  去年爱人出差的时候,为我买回来一件青花旗袍,它是把现代的裙装和古典的旗袍合二为一的新版型,脖子是敞口的,就是六月穿上它,我依旧不会觉得热。当我重新穿上青花旗袍的时候,大家都说很美。

  后来,我把那件划破的青花旗袍拿出来准备扔掉,爱人看见了说:“这个布料不错,给女儿改一件小旗袍吧!”在他的建议下,我们请裁缝为女儿做了一件小旗袍。

  每年四月,是渭河公园樱花绽放的日子,一树一树的花朵簇拥着,美丽极了。我穿上青花旗袍,带着女儿,牵着爱人的手,一起走在公园的樱花道上……

  (原创作者:倚窗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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