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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的进化论

发布时间:2019-09-01 19:01:08

  “孤芳自赏”是阮晓的代名词,我是阮晓,而阮晓是天才。

  天才的缺点是无朋无友,但我从不觉得孤单,因为我喜欢安静,因为凡是热闹的地方,都会阻碍我那高速运转的大脑的思考。

  可是,因为他,我开始了强迫性的改变。

  他叫李清和,他喜欢热闹,有很多朋友,即使我并不理解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在我看来,这样纯属是浪费时间,浪费青春,浪费生命!

  然而,他做得十分自然,自然到我每次见到他总想狠狠地骂他“蠢材”。

  当然,天才的自制力是非常好的,所以,给他的待遇和别人一样。

  视而不见,然后擦肩而过。

  而不同的是,他每次都向我挥手,张嘴,嘴里的话被我的视而不见而咽回去。

  而每次擦肩而过后,总会听到身后他那些所谓的朋友的笑声,是嘲笑的声音!

  真想不明白,要朋友来干嘛,是在失意时用来落井下石的吗?

  好吧!这种蠢材我不懂!

  身为天才,久居第一的宝座……可能你们有点误会,用那些笨蛋的话来说,是年纪倒数第一。

  对于我来说,年纪第一比倒数第一容易多了,而我喜欢挑战困难。除了中考顺数第一外,在往后每次考试后,我都会得第一,哦,是倒一。

  为此,我自豪!

  为此,老师找我谈了无数次毫无价值的谈话!

  而我,不屑于解释。

  高二那年,,父母离婚了,当他们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只是面无表情“哦”了一声。

  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终于不用听到他们那毫无意义的争吵了。

  我跟了老爸,他有个未婚妻,他的未婚妻有两个女儿。所以我不跟他们住,自己租房子。

  本该高兴的,可是为什么心里有点东西堵着,让我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这种陌生的情绪让我烦恼!

  特别是看见李清和跟他的那群所谓的朋友,心里更是烦闷!

  据那些笨蛋说,人失意时,有朋友在旁安慰,心里会好过点,天才也是人啊!应该需要安慰的,看那李清和,应该很会安慰人吧……

  “李清和,我要做你的女朋友!”

  当我直接走到他座位,一把拍下的桌子,在他诧异的眼神中,无比平静地说这句话的时候。

  全班沸腾了。

  他涨红了脸,而我,面无表情。

  “可是,我有女朋友了啊!”他良久才憋出一句,眼神有点闪躲。

  “那就分了,和我在一起!”

  我再次面无表情地说,心里却有点烦这样无聊的对话。

  我要做他的女朋友,那是必然的结果,竟然通知了,那便好好执行就行了。

  蠢材就是蠢材,一点事都拖拖拉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所谓的“女朋友”是虚无的。

  “对不起啊,我喜欢成绩好的女生,等你成绩好了,再来找我,好吗?”他说的小心翼翼,一副生怕我哭的样子。

  “成绩好……全级第一,算不算?”我沉思半会,问他,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这些笨蛋是怎么想。

  见他愣愣地点头,我便低头,将唇与他的唇一掠而过,在全班的吸气声中,留下了一句“这是我的记号。”便面无表情地走出教室。

  期中考成绩出来,全高二级沸腾,因为我和李清和,我们的事自那天后,便传遍校园各个角落,正当所以蠢货在等我出丑时,我了全级第一。

  于我,很正常,意料之中。

  于他们,震惊!

  当我拿着成绩单去找他时,他红着脸答应了。

  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就迫不及待地把所有的一切告诉他,并让他安慰。

  他却沉默许久,最后开口。

  “阮晓,其实你需要的是一个朋友,一个懂你并会安慰你的好朋友,而不是男朋友,我很开心你能找我,但你并不喜欢我,而男女朋友在一起是因为喜欢。”

  “喜欢,是什么样的?”

  “喜欢,就是她不在时会想起,见到她之后,却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心跳会加速,脸会红。”

  他双手向后撑着草地,看向蓝天,好似那蓝天就是他意中人。

  我歪头看向他姣好的面容,问他。

  “那你喜欢我吗?”

  原本惬意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他扳过我的身体,他的眼眸里倒映出我的脸。

  “喜欢,阮晓,我喜欢你,喜欢你的直爽,喜欢你的逍遥,你的全部我都喜欢,所以,你也要喜欢我,好吗?”

  我愣愣地看着他的脸在我面前不断放大,直至温湿的东西贴在我的唇上。

  他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上,乱跳的心脏在我的手上“砰“”砰”作响,用因为紧张而有点沙哑的声音说。

  “感受到了吗,我的心跳,因为你。”

  自从在一起之后,他就一直带着我东奔西跑,专去热闹的地方,美曰其名,要帮我和群。

  而我的态度从一开始极度反感到最后的无所谓。

  坦率地说,一开始,我是强迫性地接受他带着的……例如,强迫性地跟别人打招呼。(不要问我为什么不说那些人是笨蛋。李清和:←_←)

  “晓晓,寒假了,你要干什么?”

  “吃饭,看书,睡觉。”

  “……”

  “晓晓,我给你布置了作业。”

  “……什么作业?”

  “你同班那个短头发女生不是住你隔壁吗?这个寒假,你要和她发展成闺蜜,我已经帮你约好了,明天就开始了。”

  所以,高二的寒假,我的任务就是和隔壁女孩约会,那个女孩叫林叶儿。

  第一天。

  “嗨。”

  “嗨。”

  第二天。

  “嗨。”

  “嗨。”

  .

  .

  .

  第N天。

  “嗨。”

  “……阮晓,我服你了。”

  在这场战役里,我赢了。

  也完成了任务,我们成了朋友。

  终于松了口气,这个任务,我非常用心去做,比考倒一还要认真。在那时,我的大脑都没有停过运转。

  现在,任务完成,大脑可以休息的时候,脑海里开始频繁出现了他的影子。

  拨打他的电话,通了之后。

  “李清和,我想你了,这算不算喜欢?”

  他笑了,我也笑了。

  现在,我自然是一个天才,但是是一个有朋友的天才。

  因为我进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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