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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悸

发布时间:2021-09-02 22:21:24

  我有一个最大的嗜好就是玩枪,见到枪,就心里痒痒,一定要放它几枪,否者就十分难受。拿着枪,就会爱不释手,反复摆弄。玩得多了,也就玩出水平了。在还未提倡保护野生动物的年代,打个野鸟呀什么的,准是枪响鸟死,无一逃脱。

  但是,已经二十多年,我再也不敢玩枪,再也不想玩枪了。

  这到底是为何那么爱枪,又因何产生余悸呢?其缘由请听我一一道来:

  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为了备战,中国实行“全民皆兵”。只要阶级成份好,年满十八周岁,男人都列为“基干民兵”,女人列为“普通民兵”,少年则列为“红小兵”。基干民兵发给一支铁制的火铳(即鸟枪),女人呢,则发给一支木枪,红小兵当然发给“红缨枪”。到了初中,看到“红卫兵”每天也是“杀!”、“杀!”、“杀!”的,有时还拿着真枪去射几法子弹。觉得热闹,便很羡慕。

  隔壁邻居生小孩难产了,只听到当基干民命的姐夫用火铳“砰!”、“砰!”、“砰!”地朝天放它三枪,那孩子也就像枪子儿一样,一迸就出来了。妈妈说:“枪是镇邪的,还真灵啊!”我从此对枪感到神秘。

  看到画上的解放军,红五星光芒四射,红肩章辉煌灿烂,手持枪威风凛凛,我简直像神仙一样敬畏,像菩萨一样崇拜。他们手里持着“枪”,可打击敌人,可镇压邪气,是正气的象征,是威严的化身。从此,我也爱上了枪。每当看到民兵擦枪的时候,我也战战兢兢地凑上前去,傻傻地望着他们,千方百计地跟他们套近乎。目的只有一个:我也想玩玩枪。可是他们把枪看得比爷爷还重,收藏得比黄金还严,谁也不敢让小孩玩枪。我好几次梦见自己不知从哪搞了把枪,拆了装,装了又拆。就是没有子弹、没有硝,打不响,真气人!

  上初中时,听说加入“红卫兵”,就可以玩真枪,我就迫切要求加入。六十年代初期出生的人,严重缺乏营养,个子矮小瘦弱。我初中毕业时才身高一米三一。为了加入红卫兵,我积极劳动,挑砖、挑砂、砍瓦柴,拾牛粪。什么累活儿、脏活儿都拼命地干。早上去学校还要拾上一拖烂草鞋;晚上回家还要割一担草喂队里的牛。可是学校派人去队里调查时。队长说“这小子要是当上了红卫兵,就会马上入团,还会入党的,以后肯定会比我有出息”。看到我本人不在场,就写了“不同意”三个字。我为队里肥料积得不少,牛儿也喂得饱饱,可红卫兵还是没有加入了。当然与枪也就无缘了。

  然而老天并不那么自私,她把玩枪的机会慷慨地给了我。八六年,我分配到一所全镇最偏远的学校任教,同时担任主任教师(即负责人)。

  我带领七位年轻教师,以校为家,吃住在学校,用两年努力就把这所全镇最差的学校转变成为了全镇最好的学校之一。深受当地百姓喜爱,也很得村镇领导的尊重。村干部成了我关系最密切的人,镇武装部长也成了我很好的朋友

  书记、村长各有一把新式的火铳。枪管长,枪口小,火力集中,因而射击很准。他们知道我喜欢玩枪,就经常叫我去拿着玩。我买来了黑火药和铁砂,常常到野外学瞄准射击。四十米开外的一颗手臂大小的树,我常常一枪击中,拦腰折断。春耕时节,社员们种下的玉米,刚一长出苗子,就一株一株地被斑鸠拔掉了。有几只飞到了学校后面的松树上,村民看到了,叫我去打。我弹无虚发,三枪击落了三只,给他们当了下酒菜。这以后玉米苗子很少被拔了。故事被学生们一传,村民的秧苗被飞鸟糟蹋了,也准会捎信叫我去打。那时玩枪,确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然而玩枪,未尝都是乐事。玩得不好,也可造成悲哀。

  八九年下学期,我患病在家修养,闲得无聊,又来玩枪的瘾了。时过半夜,一个人睡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胡思乱想。忽然隐隐约约地听到“播火”、“播火”的声音,仔细一辨:是麻鸡的叫声,极像发情时求偶时的腔调。心里暗暗自喜:这要是打着了,肯定是盘大美食。

  于是急忙穿好衣服,打着三节电池的手电,还多备了两粒电珠,提起早已准备好的枪,带上发火炮纸和铁砂、土硝,穿上防滑军鞋,径直寻声而去。

  来到一块油茶林中,果然看见了一团黑影,站在树上,形如一只大鸟。虽看不清身上的斑斑点点,但从轮廓可以猜定;就是麻鸡,至少一公斤半以上体重!

  刚要瞄准,似乎它早已发现了我,一扇双翅,呼地一声飞跑了。只传来了一股飞行的气浪。

  我赶紧追过去,它居高临下,发现了我,又飞了。如此反反复复,追追赶赶,它也跑跑停停,躲躲藏藏,折腾了几个小时。

  天快要亮了,肥胖的麻鸡也被我追累了,在暗淡的曙光中,它又飞去了百米开外的杉树林里。我毫不气羸,快速追过去。

  这是邻居家的自留山,生长着一棵棵高大的杉树。杉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我追至一棵树下,树叶正在晃动,我猜定是麻鸡累了,一急之下钻进了浓密的杉树枝叶之中!我想:这一下你可不容易发现我了吧?我想这一次一定要做个稳实,让枪扩大杀伤范围,就往枪管里多加了一些火药,又灌了一撮铁砂,装上发火炮,压上了发射装置,只要一扣动扳机,它就逃不掉了死亡的命运,成为我枪下的牺牲品。

  忽然阴云密布,刮起了一阵冷风。我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一个寒颤。我想把它打下来,好拿回去做早餐下酒菜。

  刚准备扣机,忽然风中飞下一根树枝。定睛一看:我一下子懵了:天哪!树上怎么是一个人?不正是隔壁邻居同叔在砍树枝吗?我立刻大喊一声:“同叔!您吓死我了!我差点儿将您当麻鸡打了!”说着,我的心脏怦怦直跳起来,全身酥软了,头上猛地发热,浑身出了冷汗!万分侥幸,这一次扳机还要是扣了下去,二十多粒铁砂,准会有几粒射中,同叔即是不被射死,从树上摔下来也会造成重伤,岂不太无辜了?万一被射死了,我因此成了杀人犯,承担应有的罪责倒尤些可,他家的亲人不会悲伤得要死?我把枪里的火药倒了出来,扔掉了发爆纸,抛撒了铁砂子,提着空枪,拖着沉重的步子,有气无力地回到家里。只觉得心脏就要跳出来一样。

  晚上睡觉,我做了噩梦:未曾谋面过的爷爷对我说:“枪是用来镇邪和打击敌人的,不是用来杀生的,更不是用来玩的。玩危险的东西,时时潜藏着危险发生啊!”我想:爷爷的话很有道理。

  自此,我再也不玩枪了。一提起玩枪,我就想起了那惊险恐怖的一幕,至今心有余悸。

  注:本文的标题本是《玩枪记》,因系统认为含有敏感关键词不让发表,所以改成了《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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