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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死百姓欢 重庆安(图)

时间: 2010-07-09 11:39:38  分类: 开心日志  天气:晴天 
文强死百姓欢 重庆安(图) 2010-07-08 05:31 来源:华商报 作者:供图 1 条评论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昨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2010年4月14日,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qj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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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死百姓欢 重庆安(图)

市民在重庆市委门前拉出横幅庆祝 CFP供图

文强死百姓欢 重庆安(图)

  据新华社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昨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 重庆安”的横幅。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qj罪一案,并于今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qj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xgx,其行为已构成qj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qj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文强盘点

  贪婪

  资产近亿 8套房产

  位于重庆武隆县的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海拔1200米~2000米,是重庆最著名的旅游景点和避暑胜地之一。2009年8月29日,一场大雨之后,记者来到这里,见证了文强的一处房产。这处房产位于仙女山镇石梁子村黄家湾,是占地20多亩的双栋别墅。当地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即文强买地没有花1分钱,是武隆县一位主要领导白送的;文强建房子也没有花1分钱,是建筑商替他免费建好的。据在仙女山上搞开发的一位房产商估价,该两幢别墅的市场价应该在3000万元左右。

  接近文强案专案组的人士称,这仅是目前查实的文强8处房产中的一处。文强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后,从其一处住所中搜出大量的人民币、港币、美元、英镑以及金条,价值3800万元,还有8处房产(其中4处别墅),其总资产已近亿元。 据《成都商报》

  语录

  从强硬到痛哭流涕

  语录一:“我想吃的时候就要让我吃,想睡的时候就要让我睡,别想用那些手段对付我,那些东西还是老子我发明的!”

  语录二:“你们不判我死刑就罢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没那么便宜,我什么都要说出来,大家就等着一起死吧!”

  语录三:“和黑社会打交道是为了掌握他们,我要深入黑社会才能扫黑,要是和黑社会打交道就是当保护伞,那我敢说全国的公安局长都是黑社会的保护伞!”

  语录四:“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

  然而不久后,文强便不再强硬,痛哭流涕地招供了自己的罪行,并写下《悔过书》请求组织的原谅。 综合

  拉横幅放鞭炮庆祝

  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昨日上午,在重庆市委门前,有市民拉出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当地一家网站的网友发帖称:曾经在政法部门身居要职的文强,其不作为、乱作为,颠倒黑白、为非作歹的行径,实际上已经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文强今天的下场罪有应得。”

  重庆市民对文强被执行死刑表示强烈支持,一饮食店老板王显华说:“以前连小摊小贩都有人来收保护费。不给不行,大点的饮食店一个月收两三千元,还经常过来白吃白喝。卖小面的面摊一个月都要被收几十元保护费。不过自从打黑之后,这些现象都看不到了。” 综合

  从“打黑英雄”到“黑社会保护伞”

  文强其人

  成长履历

  1955年12月生,重庆巴南区人,在职大专学历,一级警监。

  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常委、副书记。

  1992年9月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3年5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东窗事发

  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双规。

  2009年9月26日,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逮捕。

  2010年2月,文强一审。

  2010年4月14日,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qj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

  2010年5月13日,文强二审,在重庆市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持续近三天。

  2010年5月21日,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2010年7月7日,文强被执行死刑。

  ■矛盾人生

  文强在任重庆公安局长的16年间,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他所领导及主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侦力量一度居全国前列。

  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大型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在他的任期内,全市1400多起命案未破,500名杀人犯在逃。他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据《广州日报》

  65人获死刑无期查扣31.46亿

  打黑数据

  重庆打黑投入一万余名民警,329个专案组参战,查扣涉案资金31.46亿元,切断黑恶资金链条330亿。从2009年6月到今年4月,抓获涉案人员4781人,法院已一审判决黑恶团伙128个,65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含死缓)和无期徒刑。 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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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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