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前言:
你这辈子说过最大的谎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全世界,已经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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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没有登台,我还不知道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一届的外班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桌子。你的课桌上嚣张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的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可是偏偏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个星期你到学校上不了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粘着一大坨的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用手指抠,这下更惨了,弄得整条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完全就给毁掉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什么东西来利用,却看到你留下的纸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个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位置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裤子上残留着你给我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的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给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叫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我们班来,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十几只灯泡一样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我怎么会跟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我慢吞吞的走向你的时候紧张的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记得当初那种忐忑,却有怀揣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承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十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你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陪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貌似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稍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冻上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的就弄下来了。
我傻呼呼的“哦”了一声,你又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大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看你真的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TWO』
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我会停下来,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是采取闭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替你挡住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作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的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似的用不了力气,我想叫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
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觉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给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着像个木乃伊,我迷糊的看着满身瘀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的给我道歉,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是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冷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让你占点便宜吧。边说你就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声,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磕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香,你若有所思的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也依然还是奋不顾身的冲过去的,那种强大而坚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要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za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的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我傻傻的应你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这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的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间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的吟唱。
你埋着头喝杰克丹尼,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怡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真的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脸耳蜗和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的问我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THREE』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为了人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的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暖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怡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的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手指弹我的额头,可是你只是脸色铁青的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又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一瞬间褪城灰色。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的甩开我。我可怜兮兮的跟你在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着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的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惨白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的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怡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的掉了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有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的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的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到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嚎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深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垂下来的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的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的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FOUR』
苏怡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的了你的法眼。
她回来学校看望老师,有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学校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苏怡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外国即使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和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着声音低沉的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我什么都吃不下,怡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的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对街药店买胃药,付钱的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找,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照在我钱包里端端正正的放着,照片里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的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是第一女配角,我想要在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一点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的问我,你喜欢他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怡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今年跟我一起出国,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保证,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压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声音。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的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偎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的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的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里放浪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的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朦胧的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3天后,你和苏怡晴一起登上去Bordeaus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的离开了我。
『FIVE』
你走了之后我将自己封闭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了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的失去了最初的清澈,可是你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歌一边在网上看你和苏怡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闪烁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着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我要了苏打水。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你把我当成了怡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怡晴,怡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我把最美好的年华送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的站到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怡晴。我跟在你后面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快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葬,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的幸福。我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的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最大的谎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后语:
有些伤痕,划在手上,愈合后就成了往事;有些伤痕,划在心上,那怕划得很轻,也会留驻于心;有些人,近在咫尺,却是一生无缘。生命中,似乎总有一种承受不住的痛。有些遗憾,注定了要背负一辈子;生命中,总有一些精美的情感瓷器在我们身边跌碎,然而那裂痕却留在了岁暮回首时的刹那。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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