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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

发布时间:2022-03-03 03:56:52

  江苏省商务厅发布了“2021年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名单”。2021年江苏省通过认定的企业有36家,包含地区总部22家、功能性机构14家。江苏省12个批次累计认定331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其中地区总部197家,功能性机构134家。下

  第十二批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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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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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批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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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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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条件

  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江苏境内,在江苏持续经营1年以上,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

  (三)申报企业管理或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地在江苏省以外地区);或申报企业管理或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不少于6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地在江苏省以外地区)。管理或被授权管理的所有独立法人企业均正常纳税,所有分支机构均有持续业务贡献。

  (四)申报企业1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江苏省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独立或非独立法人,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江苏境内,在我省持续经营1年以上。独立法人申报企业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需超过50%,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非独立法人申报企业财务需独立核算且申报企业母公司近3年累计支付的运营资金不低于200万美元。

  (二)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功能性机构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三)申报企业管理或被授权管理及服务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数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地在江苏省以外地区),被管理或服务的所有独立法人企业均正常纳税,所有分支机构均有持续业务贡献。

  (四)已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跨国公司可以在我省设立符合功能性机构标准的其他功能性机构。

  (五)申报企业1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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