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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经典读后感有感

发布时间:2022-03-10 10:44:49

  《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是一本由[美]威尔弗里德·塞拉斯(Wilfrid Sellars)、[美著作,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14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读后感(一):九月廿二(十月二十七日)

  读得头很痛.....但所幸一股脑读完了 非常了不起的工作,批判了传统经验论(心智哲学)的“所予神话”结构,强调我们可以拥有非私人的内在片断而绕开所予神话 或许可以理解为在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可靠主义)之间找到了某个微妙的平衡(即使他本人会更偏向内在主义一些)。在“琼斯神话”中通过强调“语义”作为一种规范话语的重要意义,塞拉斯调和了言语执行的外显与断言动作的内化。我们本身是在富有规则和秩序的框架下言谈,表达思想,甚至是获得感觉的 在这个意义上他可以给出那个天才的论证,也即理论对象和观察对象之间的差别根本不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而是方法论意义上的,因为理论对象本身已经遵循了一套概念框架 “我已用一个神话消灭一个神话——所予神话。不过,我的神话真的是一个神话吗?或者,读者难道没有意识到,琼斯不就是在从洞穴中的咿咿呀呀到会客厅,实验室和书房中精妙多维的话语——亨利丶詹姆斯,威廉丶詹姆斯兄弟,因斯坦和哲学家们(他们超越话语达到一个话语之外的始基,已经给出了最为奇特的一维)的语言——这一旅行途中的人类自己吗?”

  《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读后感(二):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

  塞拉斯《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介绍_哔哩哔哩_bilibili

  本书是一篇经典文献,它与奎因的《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和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一道影响了分析哲学从逻辑实证主义到后实证主义语言分析的转变。作者和后期维特根斯坦一样,将概念等同于语言,认为知识不能脱离我们向同胞证成自己断言的实践。他对“所予神话”的批判是决定性的,对“琼斯神话”和“心灵是语言的实体化”的理解开启了自然主义的心灵与世界模式,将分析哲学从休谟阶段推进到康德阶段。布兰顿的《使之清晰》则延续了塞拉斯的推论作为基本概念的策略,认为由共同体展现的完备且明确的解释均衡是社会的自我意识,在其中所有语言使用者相互之间可以说“我们”。由此进一步将分析哲学从康德阶段推进到黑格尔阶段。

  本书其实是一篇长文,分为16节,1-2节讨论了感觉材料论的含糊之处,3-4节解释了看上去,5-7节解释了意指的逻辑,8-10阐述了经验知识的存在,11-15用琼斯神话论证了哲学上的行为主义——语言实践。

  全书还包括罗蒂的引言和布兰顿的导读,是一本非常好的经典文献读本,适合想了解分析哲学的朋友们阅读。

  《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读后感(三):两星给垃圾翻译。

  首先,sellars的行文确实晦涩难以翻译,所以译者类似把从句放到自己加的括号里的行为,以及长句子翻得难以读懂的情况暂且不论。但是你好歹名词别错译和重译吧。这两种情况都不是翻译水平问题而是翻译对错问题了。翻错的东西,说垃圾不为过吧。

  举俩例子。

  1、重译

  中文版p85页,“对外显言语片段的语义描述是语义词项的首要使用,语义描述的外显语言事件是这一理论引入的内在片段模型。”

  原文p105,“the semantical characterization of overt verbal episodes is the primary use of semantical terms, and that overt lingustic enents as semantically characterized are the model for the inner episodes introduced by the theory."

  前面有把description翻译为描述,也有把description翻译为摹状词,那么这里把characterization也翻译为描述有什么合法性吗。

  2、错译

  中文版p72,“现在,经典传统断言,有一个家族的片段……“

  原文p89, ”Now the classical tradition claimed that there is a family of episodes……“

  family of episodes,怎么说也是片段的家族,或者说关于片段的家族吧?怎么就修饰语和主语颠倒翻译成家族的片段了呢?

  不通顺的句子更不用多说了,俯拾皆是。

  凡此种种,严重影响对文章的理解。可以说这个译本是非常不负责的。

  《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读后感(四):瞎说一下我的感想(暗示我也不懂)

  相较于欧陆哲学,分析哲学在豆瓣上的评价数量明显惨淡的多,但我认为核心并不是看的人少、欧陆哲学更加简明易懂、翻译的烂之类的问题。就这本书而言,虽然各个语句读起来非常难受,各种破折号看的我想死,但总体而言保障了句子歧义性的减少,而歧义在分析哲学(的翻译)中是要努力规避的。在我看来,书评难写的核心在于除非是极度简化作品推理思路的短评,其他评价要不然就得把作品的推论整个重复一遍,这明显过于复杂,值一整篇论文,毕竟本作正文一共81页就要了布兰顿42页的推论梳理和罗蒂10页(很水的)前言;要不然就试图推翻这一学说。在欧陆,我们可以找到各种框架来说明一套理论的有限性,但分析哲学本来就将就逻辑推理,本来就先自己设定好了有限性,就很难用别的规则来予以批评,因此之好归谬,这就又回必须以梳理推理过程为前提。我认为这一点有好有坏,先说好的,那就是可以让很多无聊人士闭嘴,或者至少可以让人们批评这部作品时谦虚一些,不至于带着莫名其妙的嘲讽语气,仿佛这些思想非常小儿科一样。 至于坏处,我得先(用我非常不精确的语言和大概率不够深刻的理解)谈谈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塞拉斯试图通过对“看到那边一个对象是红的”这一语句进行语义上行的处理,通过对比: “那是红色的” “那看上去是红色的” “那看上去有个红色的对象” 来强调“看到”如果包含了感觉经验就已经同时包含了感觉经验的某些认识(所以才能狗进一步倒行),而“看上去”和“看”没什么关系,它只是对人们对其观察对象的认可程度(比如第一句认可了全部,第二句则只认可那里有对象而不认可其确实是红的)的隐形标记。因此,任何试图将认识的基础还原为感觉的企图都将失败,对“红色”的认识先于对“看上去是红色”的认识。这大概是对“知觉无概念则盲”的分析哲学式论证。这前一部分批判了经验主义的“所予神话”,并认为就算是康德和黑格尔也没有逃离这种认为存在原初感知形式并把其当作认识基础的模式。因为“所予神话”有诸多变种和限定,塞拉斯本人又没有展开批判康德和黑格尔,所以我也不好说他的批判对不对,更别说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了。 批判传统经验主义(尤其是逻辑原子主义)之后,塞拉斯开始限定自己的对范畴的认识先于感知的条件:越级回应;理性人等等。在其中,他明确表示语言塑造了范畴,而语言是在社会中主体间的获得的。这使他又拒绝了绝对化的理性主义。他认为可以通过一套新的解释“琼斯神话”来代替所予神话:在远古时期,一个叫琼斯的人发明了一种行为主义理论,在发明这一理论前,诸如思想、印象等概念都还没有为人所知晓。因此,随着这一理论的传播和教授,人们逐渐学会了相关的概念。这一神话的核心在于其使用模型论地科学哲学成果来强调自己既同意内在片段又坚持行为主义的立场。 就我直观感觉,这部作品的各种概念界定远算不上清晰,而且完全背离了分析哲学的初衷之一:将古典哲学那些描述变幻莫测不够清晰的句子情绪化。在这不够清晰的表述中作者用了大量的“专业用语”,我甚至分不清这是他自己编的还是借用的哪个科学用语或者是英美哲学的惯例。当然,这首先展现的是对一套哲学的理解基本上建立在对其语言的认识上。我显然对这套语言还不够熟悉,所以也不配展开批判。 不过我对模型理论的相关部分还是有一些怀疑。建立琼斯神话时,塞拉斯显然不承诺只要我们的祖先的语言拥有其提供的这些特征就能发展到今天。在这一前提下,我很怀疑一个民族连思想、印象之类的概念都没有理解就能够打造一套行为主义的学说。虽然这是一个神话,只需要解释概念如何先于感知就可以,但塞拉斯如果不真的为我们展示琼斯的行为主义理论的主要面貌,我们就很难相信人们能够学会琼斯的理论,或者反过来,琼斯的理论如果不得到真正的施行,我们也不能摆脱以往的所予神话,尤其这一神话有如此多的限定条件,还有树靶子自己大之的嫌疑。 换言之,琼斯的理论如果不是对现有哲学思维的治疗,其解释作用就必须以其系统性来保证。当然,不是一切思想实验都有类似的问题,缸中之脑、中文房间和琼斯神话、可能世界有根本的不同,前二者基本上只是比喻,后二者却包含了解释现实中发生的事实的要素。另一方面,塞拉斯试图通过模型理论建立可以解释内在片段的行为主义这一尝试在我看来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如果他不真的建立一套这样的理论,那么他就只能放任行为主义心理学自己发展,然后被科学的内在机制給否定掉,这是任何一门成为科学的新型学科的宿命。 塞拉斯说高度形式化的科学间只具有映射关系,不具有直接关系,而行为主义现阶段虽然不能皈依于自然科学,但或许有一天可以归入神经生物学,如果(虽然我相信这几率是零)塞尔是对的,那么这个阶段已经过去了。最后,琼斯的模型论加评注来打造自己的行为主义这一神话着实和人类历史没有任何关系,它只能被当成一个事件,一个天才突然有一天学会了评注,而且还作为教育家四处说明这一点,人们还会听他的,这里面大概还有些东西可以进一步语义上行(当然,如果琼斯是对诗人的比喻,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比如学会模型论本身并亲手制作模型需不需要还原论的思想,这一思想容不容易导向原子主义等等。我当然不觉得现阶段我可以驳倒它。 我甚至觉得应该反过来认为琼斯神话的意义是让我们不要再执着于“概念先于认知”的远处状态,转而努力处理今日的各种所予神话。这样就可以把他的努力当作某种维特根斯坦式的“治疗”,不断地语义上行,不断地解释日常语言的混淆,从而改变人们的形而上学思维(现代主义者害怕的德里达的幽灵出现了,他们没想到的是,就算是分析哲学阵营,这一幽灵还是缠绕在他们心头)。 但是,如果治疗真的是其目的(实际上,治疗必然是其目的之一),塞拉斯这个作品自身的表述就成了问题。既然英美哲学强调科学的重要性,如此专业化的表述虽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很难驳倒他,他也较为全面地压制了他批评的对象,但非专业人士根本不可能很好地理解这本书,尤其是它在极短的篇幅里不仅打击了传统经验主义,也不承认理性主义,还要批评科学实证主义,最后还要建立行为主义理论,这是正文不到10万字的作品可以解决的吗? 不过,就算其术语变得更加温和,我还是觉得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分析哲学的表述本身就带有一种说服性,就很难给人一种它有可能是错的的感觉,如果不是大前提就错了的话。分析哲学是追求真理的哲学,而不是追求真理的传播的哲学,但就连这个大前提,它或许也并非是无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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